上個月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2021年與可再生資源行業相關的第40號檔案。這篇文章一發表,就可以算是可再生資源行業的重大利好資訊,引起了可再生資源圈的廣泛熱議。
在這方面,對於目前新成立的可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最需要考慮以下三個問題:
新成立的再生企業,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還是普通納稅人?
首先,我們應該首先了解什麼是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增值稅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增值稅納稅人。
其次是判斷兩者最重要的差別。
1、不同的增值稅稅率:小規模納稅人以前一般適用3%的稅率,疫情過後,國家減稅降費折扣為1%。一般納稅人一般適用6%、9%和13%的稅率。
2、不同的增值稅計算方法:小規模納稅人應繳納增值稅=含稅價格÷(1+徵收率)×徵收率;一般納稅人應繳納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
3、發票許可權不同:小規模納稅人只能收取普通發票,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
最後,根據稅收優惠政策和公司業務規模來判斷選擇。一般來說,如果你的業務規模小,下游不需要增值稅專用票,3月1日以後繼續保持小規模納稅人;如果下游只接受專用票,建議轉為普通納稅人。
再生企業成立後,企業應繳納哪些稅?
一般來說,只要從事回收行業的一般個體工商戶和有限公司責任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附加稅、所得稅和印花稅四種稅。本文只詳細解釋了增值稅,其餘三種稅將分析,這裡不重複。
增值稅:
財稅政策40號檔案提到:從事可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按3%的稅率計算和繳納增值稅,或者按照一般稅收計算方法計算和繳納增值稅。
簡單的計稅是按不含稅銷售額的3%計稅,進項發票不能扣除;一般的計稅方法是按銷項稅-進項稅增值部分的13%計稅。如果你的企業沒有進項,當然,選擇簡單的計稅更划算。如果您的企業規模較大,在購買大部分羊毛材料時無法獲得發票,建議成立另一家可再生資源公司,並根據簡單的計稅將自己的業務分開。
可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成立後,是否需要備案?
根據相關檔案要求,新成立的可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在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註冊時,市場監管部門透過省級共享平臺或省級部門之間的資料介面將企業可再生資源回收記錄資訊推送到商務部統一業務平臺可再生資源企業記錄模組30天,宣傳期滿後會自動進行可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