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央提倡搞集體經濟,很多人不知道集體經濟是幹什麼的,我告訴大家今天的集體經濟主要不是搞生產,而是學會吃租。農業社會吃的是地租、農業租,工業社會吃的是廠租,現在是生態社會,吃的是資源租、空間租,是鋪租。
請大家思考一下,過去在農業社會里地主是幹什麼的?是吃租的。除了收租他還幹什麼?地主至少是掌握了他這塊土地上的生產情況,比如佃農能生產多少,哪些佃農適合種哪些地,應該給他配牲口還是配農具等資訊,這些在傳統農業管理上的管理責任是地主的。那再進一步,地主當時收租收的是實物租,打下多少稻穀,大家按照定額來分成,比如四六開還是五五開。按定額分成,分成以後地主成規模地集中了地租,其實就是集中了糧食、集中了農產品。肯定不能全部自己吃呀,於是他就變成了一個零成本的、具有一定規模的流通主體,能夠最大化地獲取農業剩餘。所以在農業社會,在我們沒有進入土地革命之前,地主是土地的所有者,他們的主要功能是收租。
同理,我們今天農村集體是土地的所有者,是資源的所有者,當然和以前性質不同了。如果我們讓村集體除了收租之外,還得去幹農活,那就無異於過去讓地主下田去幹活,讓佃農們進城打工,位置就顛倒了。當然,這並不是說過去的做法一定對,我只是舉了一個例子,主要是為了讓大家理解"集體首先是吃租的"這個概念。
其實大家都能看到,現在發展得比較好的一些集體經濟都是在收租的,收風景租、資源租、鋪租、廠租等等。我們今天的集體經濟想要有發展,就應該把集體收租的租源——也就是收租的來源搞得多多的。把超過集體之外的,不能收租的資源搞得少少的,這集體經濟就發展起來了。
現在還有一些村集體經濟的典型,比如華西村,比如珠三角這些發達地區的農村,村集體是收收廠租。四川的戰旗村,村集體收的是資源租,也就是商業租。
有時候大家說我們搞不了集體經濟,我們村已經都分了、什麼也沒有了,那是因為沒有把村集體放在吃租者的地位上。就是因為還沒有把自己腳下、沒有把村集體能夠掌控的那些資源變成收租的租源,所以很多地方搞不起來,真正的原因就在於,他們還沒有搞清楚當地的租源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