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能否成為愛人?愛人是否會變成親人?婚姻是否是愛情的墳墓?這篇文章就來聊聊所謂的“友情、愛情、親情”。
(一)友情
朋友之間的感情是友情,可以說,友情是人類最基礎的一種感情,只要脫離了“陌生”,就已經進入到了泛友情的層面,即便是“一面之交”,那也是某種程度的友情。
但友情分為很多層級,很多人炫耀自己朋友變天下,但朋友與朋友也不一樣,那麼朋友都分為多少層級呢?
第1級:加了微信,認識,熟人,說得上話,不尷尬
第2級:酒肉朋友,可以一起玩鬧
第3級:相互信任,可共事
第4級:在可共事的基礎上,可過錢,可共享利益
第5級:可同甘共苦,可共患難
第6級:在可共患難的基礎上,也可同富貴
第7級:閨蜜,哥們,可交心,可談私生活
第8級:只要你過得好,別的都不重要
第9級: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如果你覺得自己朋友很多,那麼就按照以上這九個級別對號入座吧,看看分別有多少朋友能歸到哪一類。
也可以看到,“友情”的範圍是很大的。從不再陌生,到可以為知己者死,跨越了人的情感的大部分界限。後面還要說親情和愛情,而有多少親情可以達到第8級,又有多少愛情可以達到第9級呢?友情就是這麼神奇。
友情不靠血緣關係或一紙婚約來維繫,維繫友情的唯一紐帶就是“三觀”,三觀一致則相處,三觀不合則相離。很多人誤解了友情,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誤解1:把酒肉朋友當哥們,也就是把第2級誤解成了第7級。實際上,吃吃喝喝很容易,互相入心則很難。這不需要什麼危機作為考驗,而是彼此的價值觀決定的。
誤解2:用利益來維持朋友關係,也就是把第4級誤解成了第8級。朋友與利益其實並不衝突,有的人說一旦過錢,朋友就不再是朋友了,那隻能說明你們的關係沒有超越第4級。還是那句話,維繫友情的唯一紐帶只是三觀,只要三觀一致,是否利益共享只是一個表象罷了。三觀不一致,即便沒有利益,早晚也會離散,三觀一致,即便共享利益,也不會出現“分贓不均”的不和諧。
誤解3:朋友不能成為愛人或親人,這就是把第8級和第9級與愛情與親情混淆了。其實,友情、愛情、親情,原本就是三條平行線,與一個人相處時,這三種感情是可以長期共存的。喝酒擼串交心時如朋友,同床共枕如愛人,無條件接受你如親人。
(二)愛情
那麼接下來就說說愛情。首先說明的是,所謂愛情,並不僅僅指異性之間,同性之愛同樣是愛情。
愛情最重要的一個特徵,就是以性愛為基礎的,如果兩個人沒有性愛的吸引力,那麼就談不上愛情。什麼志同道合、三觀一致,甚至患難與共、生死相隨,如果沒有性愛加持,那依然還是友情,無非就是高級別的友情,比如哥們、閨蜜、知己。
雖然愛情並不一定以發生性行為為開始,但一定以性吸引力為開始,只不過在人類道德傳統的控制下,往往都開始時僅僅是“相互瞭解、處處看”,但不可否認,性吸引力是產生愛情的原動力。
俞伯牙摔琴謝知音,劉關張桃園三結義,他們能為彼此做的已經超過了很多情人愛人能做到的,但他們之間沒有性吸引力,所以,依然只是友情。這是必須要區分清楚的。而那些做不到這些為對方付出的情侶,因為有著性吸引力,依然可以稱之為愛情,並且不應該強求為彼此付出一切,更不應以愛之名實行綁架。
那麼有了性吸引力就一定有愛情嗎?更不能這麼說。“食色性也”,食慾和色慾是人類作為生物的原始慾望。女人愛看帥哥,男人愛看美女,這是天經地義的本能。喜歡看帥哥美女,就一定是愛這個帥哥美女嗎?當然不是如此,否則某些夜總會就不再是淫窩,而是愛情聖地了。
歸根到底,愛情以性吸引力開始,再附加上第8級別的友情,同時再加上排他性,就基本等於愛情了。所以,我給愛情定義一個公式,那就是:愛情=性愛+第8級別友情+排他佔有。試想一下,如果你真心實意希望另一個人幸福,視對方的快樂為自己的快樂,同時還希望在床上和他(她)享受魚水之歡,並且不希望別人與他(她)產生同樣的感情,那不就是愛情嗎?
所以愛情三要素就是性愛、第8級別友情、排他佔有,這也說明了愛情的脆弱性。因為三個因素喪失任何一個,都可能導致愛情消失:性生活不和諧,可能導致愛情消失;三觀不合,可能導致愛情消失;出軌,可能導致愛情消失。所以,經營愛情,無非就是經營這三個要素:和諧的性愛、一致的三觀、忠貞的專一。
有的讀者就該有問題了,性愛和排他佔有,我們都有,但我們的關係達不到第8級別的友情,頂多也就是第5級別,難道我們就不是愛情嗎?如果是這樣,我只能告訴你,你們踩在了愛情的邊上,還沒有真的進入愛情,也就是所謂的“還不夠愛”。
上面說了這麼多,但我解釋了為什麼需要性愛,為什麼需要第8級別友情,但愛情為什麼一定要排他的佔有呢?這其實就是與親情的一個倫理上的區別了。下面就說說親情。
(三)親情
親情與愛情很像,因為有句俗話叫做“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意味著走入婚姻的情侶,從此就從愛人變成了親人。這好像把親情和愛情放在了對立面上,二者只可選其一,不可兼得。實際上,這本身就是混淆概念。愛情和親情是可以兼得的。
如上所說,只要維持著“和諧的性愛、一致的三觀、忠貞的專一”,就是長期擁有愛情。那麼,兩個人結婚之後,這些還有嗎?毫無疑問,對大多數人來說依然是存在的。但是,為什麼結婚後的兩個人感覺愛情在消失呢?這就是親情的概念在作祟了。
如果說愛情擁有三個要素,那麼親情只擁有一個要素,那就是血緣或氏族關係。父子、母子,這是血緣關係。夫妻,這是氏族關係。擁有這些關係,就自然擁有親情。所以,親情的門檻很高,因為世界上只有少數人能成為你的親人,但親情的門檻也很低,因為親情不需要性愛、三觀、專一來維繫。
這就導致親情與愛情之間產生了一個矛盾,愛情需要的,親情都不需要,親情需要的,愛情也並不需要。所以,當情侶領了結婚證後,擁有了氏族關係這個“高門檻”,那麼性愛、三觀、專一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身體吸引力漸漸消失,性生活越來越少,不再在乎對方的感受,甚至被新的身體所吸引導致出軌。當這些問題發生時,卻被歸結為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把親情當作愛情的殺手。
實際上,為什麼不能在性愛、三觀、專一的基礎之上,附加一個氏族關係呢?又有誰規定了,氏族關係就一定會替代性愛、三觀、專一?為什麼人就不能同時擁有著四種要素呢?這就是所謂的“經營愛情”。無論是否加入了對方的氏族,如果始終能讓兩個人性愛和諧、三觀一致、忠貞專一,那麼即便你們的親情再深,愛情也會依然存在。
那麼親情相對愛情來說,有什麼不一樣的表現呢?由於親情只需要血緣或氏族來維繫,因此親情其實是一種盲目的感情,其最重要的表現就是“接受”。
你會因為與父母三觀不合而不與父母相認嗎?你會因為女兒喜歡別的男人而斷絕父女關係嗎?又有多少人在兒子犯了罪時而大義滅親面不改色呢?
《康熙王朝》裡有一個劇情,吳三桂造反,他兒子吳應熊夜襲皇宮,後來被孝莊太后抓獲。吳應熊說,即便此時此刻,我依然認為父王不該起兵造反,但他造反了,作為兒子,我只能追隨父王之路,夜襲皇宮,取皇上和太后的首級。
是的,親情就是如此盲目,它可以是非不分,不問對錯,即便性格不合,三觀不一,也會彼此包容,互相接受。這是友情和愛情所做不到的,這就是親人。
這樣看來,友情、愛情、親情是不是互不矛盾,彼此平行的三種不同的感情呢?
如果兩個人,從陌生到相識,再到發展為第8級友情,然後附加了性愛成為愛情,願為彼此忠貞專一,然後步入婚姻,加入對方氏族,又成為親人,在之後的歲月中,不斷維繫彼此的性愛、三觀、忠貞,讓兩個人長期的同時擁有友情、愛情、親情,既是知己,又是愛人,還是親人,也許這才是真正的神仙眷侶,靈魂之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