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我們國人的心目中,成家立業乃是根本。想要成家需先有家,可見“房子”有多麼的重要。所以,經常都可以看到兄弟姐妹為了爭奪父母的房產打得頭破血流,好在今年開始,這樣的事情會慢慢地減少了!
房子是一個人在一個城市的立足之本,不管是買來的房子還是租來的房子,要先有住的地方,才能有後續的發展。尤其是現在的房價已經上漲到一個過高的水平,我們除了可以達到居住的目的,還可以把它作為一種重要的不動產。所以,很多父母都會把自己的房子作為一個固定資產,想著自己百年之後,可以把房子很好的留給兒女繼承。
2022年,父母房產不用爭了?內行人作出解讀,未來統一按新規繼承。
房子現如今已經成為了中國家庭裡面很重要的資產,當然隨之而來也會產生很多的矛盾。比如:房子在繼承的時候,應該如何分配呢?如果說一個家庭裡面只有一個子女的話,還不存在這樣的困擾。但是隨著三胎政策的放開,未來一個家庭裡面存在2個及以上子女會成為一種趨勢,那麼這個問題也會變得越來越嚴峻。
要知道現在就存在很多人為了爭奪離世老人的房產鬧得不可開交的情況,國家為了穩定社會的和諧發展,避免子女爭奪離世老人的房產,也作出了新規。今年1月份頒佈的民法典中,就有關於房產繼承的新規定。從民法典頒佈之日起,以後房產的繼承問題都會按照該法律條文來執行。
父母想要自己分配自己的房產,可以選擇哪些方式?說到這一點,大家最先想到的就是立遺囑。確實,這個方式是最簡單的。考慮到現實情況,國家也是完善了立遺囑的方式。在過去,立遺囑可以選擇錄音、手寫或者去公證處公證這三個主要的方式。但是這三個方式都存在一定的侷限性。
比如說去公證處公證的話,一些腿腳不方便的老人使用起來就不便利。因此,這一次立遺囑的方式新增了錄影和列印遺囑兩種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管選擇哪一種方式立遺囑,都有一定的條件限制。
在民法典新規裡面,當事人在立遺囑的時候,身邊必須要有2個及以上的見證人,而且所有的見證人都必須簽名。除開簽名之後,還需要明確寫清楚立遺囑的時間點。可能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要把手續整得如此複雜,其實這樣的做法都是從保護老年人的權益出發。
為了避免子女威脅老人立遺囑等類似的情況發生,才會要求有見證人的到場。在新規定,還擴大了代位繼承的房子。有些老人會出現沒有子女的情況,這個時候房子就需要確定順位繼承人。以前,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時候,第二繼承人是可以補上的。
但是在新規中,第一第二順位繼承人都不在的時候,外甥、外甥女等都可以繼承某人的房子。這樣就擴大了繼承人的範圍,不至於讓作為遺產的房子沒有人繼承。國家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小編猜想跟“丁克家族”的數量擴大有很大的關係。
現如今的人越來越講求精神上的獨立,他們認為兩個人就是一個家庭最完美的狀態,不需要誕生下兩人愛的結晶來見證自己的感情。那麼這樣的人群百年之後,他們名下的房產由誰來繼承呢?
為了及早地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國家也在這一次的民法典中考慮到了。說到這裡我們可以簡單地舉一個例子,比如大兒子新婚之後,比較聽媳婦的話,不怎麼照顧父母。這個時候,小兒子就承擔了照顧父母的責任。
那麼父母也是可以立遺囑把自己的房子留給小兒子,不一定需要在兩個兒子之間進行平等的分割。那麼面對這樣的情況也有特例,大兒子突然一天良心發現,又充分照顧了自己的父母。那麼父母也可以重新寫遺囑,讓自己的房子在兩個兒子之間分割。
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出:遺囑是可以變化的,不是說一經訂立之後就不可以更改。也就是說老人可以訂立很多條遺囑,但是我們在執行的時候,是按照日期最新的遺囑來執行的,這也是為什麼遺囑需要寫明日期的原因所在。
總結
有了定遺囑的方式之後,就可以很好的減少子女之間爭奪房產事情的發生,這樣也有利於家庭的和睦以及親情的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