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釋出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及客戶身份資料交易記錄儲存管理辦法》,《以下措施》,規範了財務機關的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訊和交易記錄儲存行為。
其中《辦法》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個人存入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需要註冊來源,其中包括5萬以上的登記源。投資理財以及貴金屬買賣等金融活動達到標準的也需要登記。
《辦法》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盡職調查,註冊客戶身份的基本資訊,保留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檔案的影印件或影印件。
從新規來看後期存款達到5萬元以上的需要做完兩件事一是要做好自身的盡職調查,也就是看論證資金來源是否與本人的收入情況匹配與合理。二是要登記資金來源。即要告知銀行這個錢是哪個途徑來的,是工資、投資收益、借款等,銀行了解後要及時做好登記工作。
實施新規很明顯是為了打擊洗錢犯罪行為,在多種多樣的洗錢手法中,隨著大資料的監管從嚴,現金洗錢無疑是扮演了很重要的手段,一直都是監管的短板或難點。社會上有部分人員透過違法或灰色收入獲得了大量的財物,比如偷稅漏稅、貪汙受賄、境外賭博甚至販賣毒品等,這些資金如果被發現會被當作贓款沒收。最近火爆的洗米華做的就是做了這類事項。
小編覺得新規的重點在於單筆現金存取業務:
1. 單筆業務。只需核查單筆存款業務,是否分批次4.9萬或以下的的存款可以繞開新規的監管。
2.現金存取。新規只關注了現金存取業務,明顯透過轉賬超過5萬元的資金將會自動納入銀行的反洗錢監控系統,後臺會自動監控客戶日常交易行為,如果交易額度較大,達到央行規定後將進行上報查驗。那麼透過網路轉賬的將不受此新規影響。
對於新規的合理性:
1.三個聯合發文的部門,是否有權授權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核查使用者的資金來源或客戶的基本資訊,是否牽扯到客戶的隱私。銀行作為商業機構,應該是無權干涉客戶的存取款業務,但是反洗錢中心可以介入干涉。
2. 由於保護客戶財產安全,增加了對客戶的盡職調查及資金來源查證環節,會導致存、匯款程式冗餘,在實際操作中是否會增加實操性,比如客戶說這筆錢是借來的,是否還要提供借款合同或欠條?如果是投資收益是否需要相關金融機構的流水證明。。。。
展開考慮,現在國家正在大力推行數字人民幣,當大面積普及的時候,每一筆數字資金的走向都將十分透明,關鍵流轉了多少個環節,對於於違法或灰色收入來說將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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