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刊》一身西裝革履,可是頭上長有“蝨子”(抄襲作品);這一頭“蝨子”捉不完,除不盡,在輿論壓力下,終於9月12日釋出了一個“嚴懲”抄襲者的幾條措施,比如把抄襲者拉入黑名牢,而且《詩刊》和所屬刊物永遠不發抄襲者作品。這比以前的半死半活的處理方法是有所進步。現在,我想問三個問題:
1、《詩刊》被吳煥唐平臺牽頭的群眾揭發出的發表的抄襲作品,由來已久。為什麼對抄襲者拉入黑名單,以後永遠不發該抄襲者的作品,是選在9月20對刁某某進行嚴懲開始“執法”?刁某某之前的抄襲者那麼多,為何不拉黑,為何不宣佈以後不再發他們作品?《詩刊》為什麼對刁某某零容忍,對其他抄襲者“能容忍”?不會是因為刁某某是草根,又是殘疾人,其他人是有來頭的人吧?
2、《詩刊》社說他們成立了查抄襲工作小組,並稱進行了強有力的搜查工作。奇怪的是,他們竟然沒有發現一起抄襲作品,這到底是一些什麼草包組成的工作小組,還是根本就沒有成立這個工作小組呢?《詩刊》為什麼不公佈這個零作為的查抄襲工作小組名單,為什麼不對這個零作為工作小組進行追責?
3、抄襲是全民公害,不是一家之賊。《詩刊》社宣佈對抄襲者的嚴懲,是指在他們刊物上發抄襲作品的抄襲者。不在他們刊上發抄襲作品的抄襲者,他們不拉入黑名單,也允許在《詩刊》發表作品。就是說,偷了千家萬戶的賊,只要不偷《詩刊》的東西,他們就不認為是賊。《詩刊》社這樣反抄襲,能叫“零容忍”嗎?
當然,《詩刊》社是不敢對所有有過抄襲行為的抄襲者零容忍的。否則,連吉狄馬加、楊克、王家新、施施然等等,都要拉入黑名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