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這是我們常聽常說的一句。但是,為什麼不先說“水往低處流’呢?
比興,是一種古老的表達技巧。這種表達技巧在《詩經》中已經形成傳統了。
比如《詩經》中的《氓》,其中有“桑之未落,其葉沃若。于嗟鳩兮,無食桑葚!于嗟女兮,無與士耽!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之句。不直說“無與士耽”,卻從桑葉開始說起。
又如《蒹葭》:“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也是從它物蒹葭開始說起。
再如我國第一首長篇敘事詩《孔雀東南飛》,敘寫了焦仲卿、劉蘭芝夫婦動人的愛情故事,開篇之句是: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也不是在開始就直接敘寫兩人故事的。
其中,比興,包括了比和興。比,即打比方;興,即先言它物以引起所詠之辭。只是兩種經常連用,所以一併稱比興。
打比方,則形象生動;先言它物以引起所詠之辭,則可創設情境,帶入一種情思。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即以桑葉的茂盛,比作女子年輕時候的青春貌美。“孔雀東南飛,五里一徘徊”,即以孔雀五里的徘徊,營造著主人公愛情故事的悽婉。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也是一樣。它以水流趨向低處為比方,形象地可說明人的選擇趨向。同時,在表達上也工整,形成了大致的對仗。
但是,從以上的例子可見,一般物體先說,而後再說本欲表達的內容,所謂先言它物以引起所詠之辭。為什麼這一句不是先說水呢?
這就要從平仄說起了。作為對仗之句,末字是平聲的。一般情況下,一、二聲是平聲,三、四聲是仄聲。而“走”是仄聲,“流”才是平聲,因而“流”應該放在下半句。我們總不能說“水往低處走,人往高處流”吧。
所以,我們說“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就不說“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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