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過程中,安置房1:1置換一定就是合理的嗎?
導讀:在拆遷過程中,很多被徵收人都應當聽說如果選擇安置房,需要達到拆一還一,也就是1:1置換才屬於合理補償嗎?那徵收方給提供了1:1置換安置房,就一定是合理補償嗎?
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是1:1置換安置房的話,需要滿足在同等地理位置或者是相類似的地理位置。很多被徵收人都諮詢過我這樣的問題,徵收方給的補償是1:1置換,但是我現在的位置很好,安置房的位置很偏,這合理嗎?其實這是不合理的。如果實在不了在同等地理位置或者是相類似的地理位置給置換安置房,就需要給更多的面積做補償。那市中心的房屋和郊區的房價能一樣嗎?
還有被徵收人有這樣的疑問,給安置房了,安置房位置不好,和原來房屋的位置根本比不了,確實也多了面積,但是我不想要,可以嗎?答案也是可以的。徵收方需要提供同等地理位置或者是相類似的地理位置的安置房,在其有能力提供的情形下,是必須提供的。如果確實難以實現,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然後在被拆遷房屋周邊購買房屋進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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