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這兩天,很多人注意到了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一則通知《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儲存管理辦法》,其中,《辦法》第十條提到,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瞭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遵循大額現金管理的相關規定,而且明確了這個管理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其實,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這個規定並不影響個人生活,以及資金使用情況,因為普通老百姓一年收入除去開支,省吃儉用能結餘五六萬元也就已經很不少了。這項規定一則是防止非法洗錢,二則可能也是為了預防貪官汙吏行賄受賄的非法所得,我想這個規定對絕大多數普通老百姓不會造成任何生活的不便,大家還是可以理解和支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