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生病之後要吃藥,還會體會藥物的作用。要是藥物有效,就要繼續吃下去,要是藥物沒效果,就要換藥。其實,藥物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問題,並非真的有效。
醫生會強調藥物的效果,而不會強調鍛鍊的效果。鍛鍊似乎是養生學的內容,不是醫學的內容。要是大醫院的醫生都教病人鍛鍊,豈不是要減少病人患病的機率?還怎麼賺錢?很多醫生只是看某一種病的醫生,並不會聯合會診,也不會辨證施治,會看儀器診斷,會開一些西藥就能當醫生。一般情況下,他們不會私自開藥,而是要讓病人去診斷,讓很多醫學儀器診斷一遍,才會根據診斷結果來開藥。要是病人直接找他開藥,他才不會直接開藥呢。要是吃壞了,算誰的責任?要是他們開了藥,病人吃了不管用,就一定是病人的緣故,而不是藥物的緣故。於是,等得到病人再次找醫生看病的時候,醫生會讓病人再去走一遍診斷流程,讓醫學儀器診斷一遍,然後繼續開藥。只是診斷流程比較費事,還花不少的錢。
以前感冒了,吃幾塊錢的藥片就好了,現在感冒了,到大醫院去治療,花上四五百塊錢也不一定能好了。這就是農村小診所、社群小診所興旺的原因,花錢少,見效快,人們當然要到小診所看病了。而藥物的作用照樣出了問題,不是不管用,而是非常管用。小診所會偷著用抗生素類的藥物,人們見效快,就覺得管用,不過身體適應了抗生素之後,下次再得同樣的病,就得用抗生素類的藥物了,不然還真的不容易好起來。大醫院存在過度醫療的問題,小診所同樣存在過度醫療的問題。小診所沒有那麼多的醫學儀器,只會讓吃藥好了的病人打針、輸液,能輸一天就好了的要輸上七八天,能輸七八天好了的,要輸上十幾天,當然比在大醫院住院要花費少,只不過照樣存在過度醫療的問題。人們沒別的去處,只能任由小診所擺佈。
要是藥物不管用,人們就會說醫生甚至醫院的技術不行,而這種不管用並非立刻管用,而是過了一段時間才管用,或者沒用抗生素類的藥物。但人們並不管那個,只是認可立刻見效的藥物。隨著宣傳的深入,人們開始認識到抗生素類的藥物的危害,當然也就注意了。但是,大醫院昂貴的醫療費用讓很多人望而卻步,只能到小診所去治療。經濟基礎還是最重要的,選擇什麼樣的醫療方式要看手裡有多少錢。選擇什麼樣的藥物,也要看手裡有多少錢。
要是藥物不管什麼用,醫生總是強調病人的病太重了,是不是證明庸醫誤人呢?當然是了。治療某一項疾病的醫生知道治療這項疾病的大部分藥物,會根據診斷結果開藥,要是試過了很多藥物,並不見很好的效果,就說是病人的病不好治,需要病人花高價買進口的藥,才會見效。要是病人買了進口的藥也不見效,醫生就懷疑病人得了看不好的絕症。也就是說,永遠不是藥物的過錯,而是病人的過錯。就好像領導說事兒,永遠都是下屬的過錯,而領導自己永遠都沒有過錯一樣。
也就是說,醫生和病人之間存在著嚴重的資訊不對稱現象。醫生了解疾病,研究過疾病和藥物,而病人對疾病和藥物幾乎一無所知,還要對醫生畢恭畢敬,對醫生的話深信不疑,就是被醫生矇騙了也被矇在鼓裡,不明就裡。很多人吃了醫生開的藥不見效,找醫生之後,醫生讓他們再去檢查,檢查之後調換了藥物,調換之後,好像見效了。但是,這個流程裡面有沒有過度醫療的問題?當然有,醫生對自己開的藥物心知肚明,也知道開了藥物會產生什麼效果,那麼為什麼還不管用呢?醫生當然要強調病人的身體不好,或者病太重,或者“祛病如抽絲”,要一點一點用藥,不能用虎狼藥。其實,在符合治療規律的同時,也有著醫生亂開藥,或者故意開一些效果不明顯的藥,同時誘導病人掏檢查費的嫌疑。也就是說,現在的醫療技術完全可以讓病人病好得更快,而病人們病好得不快,甚至長期住院的原因就在於被醫院或醫生“薅了羊毛”。
有的藥物並不一定有效,尤其是保健類藥物基本上都是心理作用,而見效的大的大多摻了見不得人的成分,讓人們誤以為是藥物的作用。當然,醫療水平還有待提高。要是醫生埋怨病人的病太重的時候,就從反面論證醫生的認知限度有限,醫療技術不高,藥物的研發力度也不跟不上,或者已經有了特效藥,只不過醫生不知道而已。或者,醫生知道有特效藥,卻摸不到那種特效藥,當然也就不能開特效藥了。
看來,經過雙盲試驗的藥物管用,也不一定是特效藥。需要人們鑑別,更需要從藥物的作用來反觀醫生的技術水平,還有藥物的研發進度,不能只是怨自己的病太重,而應該質疑整個醫療系統的水平以及藥物研發的水平,當然還包括進口藥的能力和水平。說到底,不是病太難治,而是醫療水平太差,“薅羊毛”現象太嚴重,特效藥物研發以及推廣水平太低所致。
中醫講辨證施治,要對症下藥才會見效,但也要看到醫生的水平以及藥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