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簫老師:
你說你苦惱於喜歡讀書卻不知是否讀懂:“有時候拿著一本書翻來覆去地讀,似懂非懂。”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書是否讀懂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不同的讀者因為不同的人生閱歷和知識背景,對“讀懂”的理解也不盡相同。這裡,我只能談幾點我的看法,供你參考。
第一,讀到自己。即在讀一本書時,讀到自己曾經有過的相似的想法、情感,包括熟悉的生活、時代。比如讀《把整個心靈獻給孩子》時,我由蘇霍姆林斯基描述的充滿詩意的教育故事以及他所揭示的教育那純真、純正、純淨的人性之美,想到自己每一天平凡而同樣美麗的教育實踐,進而心潮起伏,難以自已。這其實是一種“共鳴”,而這種“共鳴”就是我所說的“讀到自己”。沒有這種與作者心靈互動的體驗,很難說真正讀懂了。讀到自己,是欣賞,是聯想,是審美。
第二,讀出問題。即讀出書中不明白的地方,不同意的觀點,甚至可以是值得批判的思想。對於專業以外不懂的書,我們讀的時候是發現不了問題的,但一個問題都提不出來恰恰證明我們一竅不通,根本沒讀懂;而對於我們的專業書,讀的時候常常發現許多問題,這恰恰證明我們讀進去了,也就是讀懂了。我正在拜讀的《“教育學視界”辨析》,作者陳桂生教授對許多人習以為常的教育“常識”“公理”提出的質疑敲打著我的心,使我對作者的觀點以及一些教育“常識”也投去質疑的目光,以至於放下該書後我那被作者點燃的思想火把還在繼續燃燒。讀出問題,是質疑,是追問,是批判。
第三,與作者“互相照亮”。即在閱讀時,如果你已經不知不覺與作者心靈契合,甚至感覺與作者在精神對話,那就說明你已經沉浸於書中,就是讀懂了。我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年輕時,我愛帶學生玩,和他們在郊外摸爬滾打。結果不但領導批評我,還聽到了一些老教師的譏諷:“他在顯示自己愛學生啊!”
這時,我讀到了蘇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學》中對自己買船帶學生探險的一段描述。他這樣評論:“可能有人會想,作者想借這些事例來炫耀自己特別關心孩子。不對,買船是出於我想給孩子帶來快樂,而孩子的快樂對於我就是最大的幸福。”
我感到我的心一下子被蘇霍姆林斯基照亮了:“可能有人會想,作者想借這些事例來炫耀自己特別關心孩子。不對,孩子的快樂對於我就是最大的幸福。”這說的不就是我嗎?我彷彿聽到蘇霍姆林斯基拍著我的肩膀說:“小夥子,別怕,你沒錯,一點都沒錯!”同時,我感到自己也把蘇霍姆林斯基這段話照亮了,我以一名中國青年教師的名義,用自己的故事為蘇霍姆林斯基這段話加了一條中國式註釋。
這就是我所說的讀者與作者“互相照亮”。這就是讀懂了。
第四,能夠將“讀”轉化為“寫”或“說”。即讀了之後,能夠把讀到的東西表達出來,或寫成文章,或與人口頭解說。我在讀書時,喜歡一邊讀一邊勾畫批註,這就是一種簡單的表達,表達我對書中某些段落或某個觀點的評價。能夠作出這樣的評價,就是初步讀懂了。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一本書越是被批註得“體無完膚”,越證明你讀懂了;相反,一本書讀了之後忘得乾乾淨淨,很難說是讀懂了。
我一直有讀一本書便寫一篇文章的習慣,即寫書評或讀書筆記,尤其是國外作品。除了我多次提到的蘇霍姆林斯基的著作,還有馬克斯·範梅南的《教育機智——教育智慧的意蘊》、帕克·帕爾默的《教學勇氣》、瑪莎·努斯鮑姆的《告別功利——人文教育憂思錄》等,因為是翻譯作品,讀起來不是那麼輕鬆,需要一邊讀一邊想,所以我每讀一本書都要寫一篇文章,概述作者的基本觀點並作評價。我把這當作讀懂的標準。
讀一遍是第一次理解;為了寫文章心裡梳理一遍,這是第二次理解;梳理之後寫出來,這是第三次理解。到了這時,可以說基本上讀懂了。前不久,我重讀馬克思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和恩格斯的《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這兩本書應該說並不是特別通俗,但當我寫完讀書筆記後,我告訴自己:“我至少基本上讀懂了。”
雲簫老師,你可否也試著把以上幾條作為“讀懂”的標準來檢驗一下自己的閱讀呢?
你的朋友 李鎮西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實驗中學原校長)
《中國教師報》2021年08月18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