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之間的王莽新朝和唐代的插曲武周,同為外戚擅權,具有很高的相似性。很多人因此無法理解這兩段歷史,有說不能算作朝代的,也有說可以算作朝代的。
而我認為,一段歷史要想認定為朝代,需要同時滿足如下三個標準或者說是三證:既人證、自證、他證。
人證,也就是獲得當時人民的認可。這是政權合法的關鍵要素。政權是全體人民的政權,能否代表國家,唯有老百姓支援才具說服力。這一點上,新莽和武周統治國家均超過了十年,是符合標準的。
自證,既統治者自己承認。這個看似容易,實則不然。王莽做到了。而武則天呢?據《舊唐書》記載:“(公元705年)冬十一月壬寅,則天將大漸,遺制祔廟、歸陵,令去帝號,稱則天大聖皇后”。背景是武則天臨終,預測到自己死後朝廷局勢會失控,擔心因爭權而相互殘殺的無非還是自己人,在病危迫不得已的情況下,遺令自己死後,廢掉自己的帝號和武周的國號,以皇后的身份歸附李唐太廟和唐陵。也就是她否定、放棄了自己的武周政權,
他證,也就是政權獲得後人認可。
首先說王莽。劉秀當時為了爭取支援獲得人心以便奪權,宣稱漢未滅,自己是光復漢室的合法接班人,這樣直到最後,他把自己建立的政權定義為後漢。也既劉秀是不承認王莽新朝的。但後來歷史學家認為,皇朝法律實行世襲制,而西漢最後一個皇帝漢平帝沒有兒子,也沒有授權合法的接班人。因此,其後誰做皇帝都不可能是合法繼承人(包括劉秀)。然而如果否定了王莽新朝,那麼這段歷史的政權真空如何填補?答案是隻有認定西漢壽命已盡,王莽改朝換代(既承認王莽新朝),才能解決這一問題。所以從客觀上,歷史學家否定了劉秀所認定的兩漢繼承的從屬關係,進而從地理位置上將以前所謂的前後漢劃分為兩個不同的獨立朝代,並稱之為東、西漢。也就是說,在他證上,莽新政權最終是被歷史所認可了。
其次再看武周。據《舊唐書》記載,武則天病危時的遺令被繼任者李旦照單全收。在其死後,沒有給她立作為獨立朝代應有的廟堂,也沒有以帝王身份獨立的帝陵。最終諡封為則天皇太后。可見,後世是不認可她的武周政權的。
總結一下,王莽政權有人證、自證,也有他證;而武周雖有人證,卻無自證、他證。只有這三個條件全部滿足,才能被確定為朝代。這也是為什麼王莽新朝可以被認定為朝代,而武周政權卻不能被認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