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音綜市場開始飛速發展。
各種各樣的音綜層出不窮,而且出一檔火一檔,毫不誇張地說,這絕對是綜藝市場的一塊大肥肉。
其實這也很好理解,畢竟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閒暇之餘都喜歡聽一些音樂。
在去年年末的時候新開播了一檔全新音綜,名字叫《閃光的樂隊》。
這檔節目一經開播就深受觀眾歡迎,現在幾期節目過去了,可以說已經成了今年開年的一大爆款。
當然,節目雖然火了,但關於節目的性質也是呈現出了兩極分化的評價。
有些喜歡樂隊的觀眾會覺得這檔節目有點不專業,因為幾期節目看下來,這和樂隊基本上沒有半毛錢關係。
但是對於單純只是喜歡聽音樂的普通觀眾來說,還是非常喜歡這檔綜藝的。
現在節目才剛剛播出過半,就已經有了很多出圈的歌曲。
比如《萱草花》、《我還年輕我還年輕》、《胡廣生》、《千年等一回》等等。
一檔音綜是不是成功,難道不就是看有沒有熱搜和出圈的歌曲嗎?
從這兩方面來衡量,《閃光的樂隊》絕對算是相當成功的。
在最新一期的節目中,十支樂隊進行了兼併和重組,最終變成了五支樂隊。
在這個全新的賽段當中,節目組的賽制又進行了升級。
說起這次的賽制,真的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悲傷。
不管是之前爆火的《乘風破浪的姐姐》還是《披荊斬棘的哥哥》,更或者是其他音綜,相信很多觀眾都吐槽過一件事,那就是節目的選曲問題。
對於這類綜藝來說,選曲可以說是非常關鍵的。
如果節目組在音樂上的審美足夠高,選擇的比賽歌曲都恰好擊中觀眾的心,那節目可以說就成功了一半。
除此之外,節目組的歌曲要是選得足夠好,這些參加節目的音樂人也可以更好地發揮出自己的能力去改編和演唱,從而給觀眾帶來一個完美的舞臺。
歌曲和歌手之間是需要適配的,只有兩者之間都非常適合彼此,那才能創作出完美的表演。
對於經常看音綜的觀眾來說,每次看到曲目不適合歌手的時候就會吐槽,甚至會有這樣的建議,那就是把選歌權放給嘉賓。
實話實說,只有音樂人自己對自己的聲線和曲風才是最瞭解的。
或許是節目組聽到了觀眾的喊話聲,《閃光的樂隊》這次就給音樂人們放權了。
在這一賽段中,節目組只是給出了兩個大主題“不emo拯救不開心”和“藏在心底的聲音”。
每支音樂聯盟可以自行商討出想唱的歌曲,然後提報給節目組。
簡單來說,觀眾在音綜裡一直期待地讓歌手自己選歌,節目組這次幫忙實現了。
爆suai樂隊選擇的是《姐姐妹妹站起來》。
一個都不能少樂隊選擇的是《火星人》。
甜心搖滾兔選擇的是《奇蹟再現》。
狐狸賣正品選擇的是《愛要坦蕩蕩》。
J-young2樂隊選擇的是《霓虹甜心》。
這五首歌曲節目組是完全沒有插手的,從選曲到改編、舞美等等都是每一支音樂聯盟自己完成的。
那麼問題來了,節目組聽了觀眾的話,把選歌權放給音樂人了,效果真的好嗎?
從這次的音樂節結束之後的觀眾反饋來看,這五個舞臺並沒有那麼打動觀眾。
說得直白一點,前幾期節目組選擇的曲目尚且有出圈的,這次卻一個都沒有。
恕我直言,節目組這次的嘗試完全是以失敗而告終了。
《閃光的樂隊》做了觀眾最期待的事,可惜節目組自己被坑慘,觀眾也被打臉。
相信很多觀眾都在納悶,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呢?
很簡單,那就是歌手和觀眾在音樂上的審美是不一樣的。
觀眾想要的只是傳唱度比較高的歌曲。
說得更直白一點,每一個觀眾都想在節目中看到自己喜歡的歌手唱自己想聽的歌曲。
這就好比是“私人訂製”的感覺,比如我喜歡《萱草花》這首歌,同時也喜歡楊丞琳這位歌手,那麼,當楊丞琳唱起了《萱草花》的時候,我就會非常喜歡。
對於普通追音綜的觀眾來說,我相信都是這樣的心理吧!
然而,歌手就不一樣了。
每一位音樂人在創作歌曲或者是這次選曲的時候都是從個人角度出發的。
他們不會想這首歌是不是喜歡的觀眾足夠多,他們只會想自己此時此刻就是想唱這首歌。
歌曲對於歌手來說是一種心態和情緒的表達,說白了是為自己而唱,並不是為觀眾而唱。
舉個簡單的例子,對普通喜歡聽歌的人來說,很多歌手唱的歌曲都有你喜歡的,但絕對不是一個歌手的所有歌曲都喜歡,當然,粉絲除外,咱們這次分析的只是普通人。
當節目組這次把選歌權交給音樂人們之後,他們也是絞盡腦汁去選歌的,可最終卻沒有選到觀眾心坎裡。
在這五首歌曲中,只有《姐姐妹妹站起來》和《愛要坦蕩蕩》是傳唱度比較高一點的。
不過,這兩首歌是沒有什麼嗨點的,也就是有些平淡。
在音綜中比賽的曲目,要麼非常嗨,要麼非常感人,能夠讓觀眾共情,只有做到極致歌曲才能出圈。
這次節目組聽了觀眾的建議,沒想到卻把自己坑慘了,這期的口碑和收視率都和前期有點差距。
正所謂專業的事情應該交給專業的人來幹。
《閃光的樂隊》敢於嘗試是好事,但結果也證明了這條路是有問題的。
節目組在選曲的時候,絕對是透過各大音樂平臺的播放量和榜單排名來做參考的。
在這樣的前提之下,選到好歌曲的機率就要比音樂人自己選的更大。
縱觀前面幾期的選曲工作,不得不說節目組的音樂審美非常線上,很多歌曲都是觀眾很感興趣的。
有了這個基礎之後,剩下的工作就只需要音樂人給力了。
恕我直言,這次的這五首歌曲要是放在前幾場音樂節的話,我相信這檔節目怕是也不會成為爆款。
《閃光的樂隊》作為一檔音樂社交真人秀來說,膽子非常大,做了很多同行不敢做的事。
畢竟觀眾喊話放權並不是第一次,在之前的《浪姐》和《披哥》中就曾有過這樣的問題。
尤其要說的是第二季的《浪姐》,選曲上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至於原因的話,相信很多觀眾也清楚,因為第一季的音樂總監的趙兆,第二季換成了劉卓。
第二季姐姐們的咖位並不比第一季差,可熱度、口碑、收視率卻差了不是一個級別。
《浪姐》和《披哥》火成那樣都不敢把選歌權交給姐姐和哥哥們,沒想到這件事卻被《閃光的樂隊》大膽去嘗試了。
這個嘗試也算是給同行做了試驗,相信第三季的《浪姐》和第二季的《披哥》絕對不會再去嘗試這種方式。
《閃光的樂隊》在選曲和舞美等方面都很有審美,希望節目組不要再把這些重要環節放權了,要不然這檔節目怕是要高開低走了,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