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五年前,我國就搞過房產稅的試點,儘管當時這事後來不了了之,也算是房產稅的最早的出現。去年以來,房產稅又開始被擺在桌面,據說試點馬上就要開始,房產稅之所以難以出臺,關鍵的問題就是平衡各種關係,最大的顧忌就是害怕打擊過多的業主,起不到遏制炒房客的作用。
而事實上,房產稅之所以難產,首先是方案難以出臺,也就是在界定誰應該為過多的房產埋單,這牽扯到民生等諸多問題。
按照不完全統計,我國家庭有九成半以上都擁有住房,這些人也都有可能因為房產稅而受到困擾,這樣一來就難免會在原本就不寬裕的經濟條件下再出一筆錢,這就違背了房產稅設定的初衷。
從房產稅的開徵條件上,實際上很難界定誰是炒房客,誰是剛需住房的,因此只能按人均面積來界定。按照一般地認為,人均面積在40平米是不需要繳納房產稅的,這也符合我國現在的國情。一般三口之家擁有120平米的房子,就符合不需繳納的行列,這樣一來就規避了打擊多數人的這個問題。
房產稅開徵帶來的工作量無疑是巨大的,其實這也是我們一而再再而三搞試點的原因所在。首先就像人口普查一樣,弄清楚每一家的住房情況,這無疑是一件浩瀚的工程,也是房產稅開徵前期的一大難點。
至於開徵房產稅所帶來的積極意義,遏制炒房客首當其衝。隨著城市土地資源最終會走向枯竭,有人認為房產稅能夠替代賣地財政,這種想法顯然不切合實際。就房產稅來說,遠遠不及賣地帶來的收益。儘管房產稅是留置在城市,不必上繳國家,但對於現有的城市財政來說,房產稅無疑是杯水車薪。
狼早晚會來,房產稅的開徵也只是早晚的事。現在的問題是,那些人在房產稅面前遭到打擊最大,毋庸諱言就是那些擁有多套房子的人,其實這也是房產稅所要針對的一個群體——炒房客。
有人把擁有多套房子的人分為大城市的多套房主和三四線城市的多套房主,這就有點畫蛇添足,自找麻煩。因為從理論上來說,擁有多套房子本身就是對資源的豪奪,是對他人權益的侵吞。因此在人均擁有住房面積上計算,一切一目瞭然,涇渭分明。難道說在三四線城市擁有多套房子就算合理?既然不是這樣,何來二線城市與三線城市之分?
當然也是有區別的,大城市的房價高,因而就要多拿出房產稅,因為房價高因此上繳費就高。但是三線城市也是一樣,因為你佔用資源的貴與賤,因此上房產稅就不一樣,這也是一種平衡。但無論是在大城市還是在中小城市,房產稅只有高低之分,因此對於擁有多套房子的人來說,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
不管怎麼說,房地產稅的出臺還是有一定的好處的,可以幫助我們遏制房價上漲,將房價穩定在一個可以接受的價格。對於炒房客,房產稅就像是緊箍咒,宣告靠炒房獲取暴利時代的終結。
大家覺得房地產稅應該早日出臺嗎?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