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被查封的房產),在開拍之前經常有中介建議買傢俬下購買法拍房,也遇到過買家要和業主直接交易的。
我是不建議這樣做的,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屋不得轉讓。”,簡單的說,這種查封的房子所籤的買賣合同,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常發生的風險有:
1.房產被查封的原因複雜,包括惡意和非惡意,比如:業主的房子是業主的,但按照規定是夫妻的共有財產,共有人打官司查封房子,還有可能是業主捲入了其它債務糾紛。
2、合法拍賣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解查封,解查封之後,這房子才能正常交易。到了法拍的環節,很難搞清楚業主欠了多少人的錢,有些可能是民間債務,可能還在打官司。解查封后,其他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立即查封這房子,這過程只要幾天,那付的錢就沒了。
3、不能辦理過戶手續,購房合同是有效的,但被查封的房子在房管局被標註為“已限制登記”,是被限制轉讓的,即使業主肯配合,也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4、還有意料之外的費用,比如解查封的環節,產生的費用是很高的,一不留神就會掉到大坑裡。
很多買家想私下交易法拍房,是覺得這房子便宜,只是自己覺得而已,實際卻和二手房的價格差不多,通常比拍賣的成交價格要貴。
總之,私下交易法拍房,比正常參拍的風險要多很多,而且是防不勝防,最佳的方法是等房子上拍,正常參與就好了,千萬不要私下交易。#法拍房學院##東莞##惠州##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