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2月8日訊(記者耿珊珊 通訊員劉輝)36萬元的房子,經兩次評估轉手,“身價”倍增至106萬元,令人驚奇的是,操縱“零首付購房”的房產中介,卻被騙走了43萬元的墊資款。
餘美美是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的置業顧問。2016年,張明看中了蔡甸區的一套二手房,簽下了“陰陽合同”——實際交易價格36萬元,合同交易價格為60萬元。由於抬高了合同價格,張明成功辦理了42萬元的按揭貸款。餘美美則賺到了6萬元的差價費用。
五個月後,張明只還款了不到1萬元,便再次委託餘美美出售該房屋。此時,李峰夫婦正好委託餘美美以“零首付購房”的方式購房。
餘美美作為中間人,向張明報價67萬元,又向李峰夫婦報價106萬元,在買賣雙方未見面的情況下,擬定了新的“陰陽合同”:房屋實際價格為67萬元,由評估公司虛高評估合同價為106萬元,辦理按揭貸款80萬元,匯入張明銀行賬戶,差價13萬元由張明返還給李峰夫婦,用於支付過戶費、墊資手續費、中介費等費用。
這一次的交易如果進展順利,餘美美又可大賺一筆“好處費”。但是因張明還有41萬餘元的貸款未結清,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李峰夫婦也未支付2萬元定金,為促成本次交易,餘美美墊付了2萬元定金,又代張明結清該房屋41萬餘元的貸款。算下來,餘美美共墊付43萬元。
2017年11月,80萬元到了張明的賬上,他卻並沒有歸還43萬元的意思,雖然銀行卡押在餘美美那裡,但在房款到賬後的第二天,張明就去銀行掛失了舊卡,又補辦一張新卡,之後透過轉賬、取現等方式轉走卡內的75萬餘元。
為防止餘美美知悉該銀行賬戶的情況,張明又虛構了手機落水、自己有事等理由,拖延轉賬時間,隨後中斷了與餘美美的聯絡。此後,張明玩起了失蹤,2021年4月才被抓獲歸案。公訴機關以張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記者從蔡甸區法院獲悉,張明被判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十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
針對案件中發現的問題,下一步,蔡甸區法院將向房產、銀行、評估等部門的監管機構提交司法建議函,進一步加強對房貸及房產評估的監管,切實杜絕“零首付購房”這種違法行為,規範房地產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普法常識】
法官提醒,“零首付購房”不僅涉嫌騙貸,變相炒作房價,還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購房者看似未花一分錢購得房屋,實則面臨高額的還貸負擔。本案中,受害人房產中介利用房屋貸款及房產評估方面的監管漏洞操縱違規的“零首付購房”,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也為自己被騙留下了隱患。
【編輯:劉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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