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總督是從一品大員,理論上與各部尚書是平級的。但總督由於是“加銜”而非“原品”,所以實際上與各部尚書又存在差距。因總督的職責以軍政為主,且多加兵部尚書銜,這裡就來講一講清代的總督與兵部尚書到底哪個權力更大地位更尊?
總督都加兵部尚書銜嗎?
在很多人的印象當中,總督都是例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的。這是認識上的一個誤區,總督例有加銜不假,但未必都加兵部尚書銜。
明清兩代的總督是有本質差別的,明代的總督屬於差遣是沒有固定品級的,一般都是以各部、院為本官,比如以侍郎出任總督,那麼其原品就是侍郎。所以明代總督就不存在加銜的問題。
清代的總督屬於地方官,而各部院之尚書、侍郎、御史等官皆有定額,因此總督則均改兼部院銜。雍正元年頒佈定製:凡總督加尚書銜者,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不加尚書銜者,俱加兵部右侍郎銜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
這就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雍正時期總督普遍有加銜;二是總督加銜有尚書與侍郎之別。總督加銜是有實際用意的,主要是為了節制兵權和監察地方文武。
乾隆十三年,督撫制度再一次完善,形成了八督十五撫的定製。在加銜上也有明確的規定,有的加兵部侍郎有的加兵部尚書,至於總督是否要加兵部尚書銜,需要吏部請旨定奪。
嘉慶時期又規定,若總督系二品頂戴,則兼侍郎銜;而授予頭品頂戴者,則兼兵部尚書銜。這就說明,一直到嘉慶時期,總督的加銜都是不固定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比如雍正時期,僅有兩江總督、陝甘總督加兵部尚書銜。似可認定,清初中期,總督若加兵部尚書銜者即為高配,加侍郎銜者為低配。當然還有一些總督有加大學士銜,但這不是常態。
透過總督加銜這一問題的解析,大致就能瞭解,總督和兵部尚書其實還是有細微差距的,即便是加尚書銜的總督,也不能認定他們之間是平級,而是總督可以享受尚書的待遇。
總督與兵部尚書權力地位比較
總督與兵部尚書,一個是封疆大吏,一個是部院長官。歷朝歷代皇權高度集中的時期,地方官都不可能與中央抗衡。咸豐以前,朝廷有絕對的話語權,故各部的地位是明顯高於地方督撫的。
兵部古代是“夏官”或“大司馬”,隋代以後即為兵部。兵部的主要職掌是管理全國軍事以及武職官員的任免。明代時兵部地位僅次於吏部,兵部官員以文臣身份外出提督軍務的情況十分普遍。
比如明初從永樂、宣德開始,其後就常以兵部尚書總督軍務的事例。崇禎時期,有不少總督被朝廷委以重任,都是以總督晉升兵部尚書,以主持全國軍務。
清代兵部的地位雖然不及明代,但兵部作為分管全國軍事的部門,仍然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是掌握著武職官員的任免權,以及全國的驛站系統。
咸豐以前,全國的總督雖然都主管軍政,但僅僅侷限於一省或數省,且沒有被賦予直接調動八旗或綠營軍隊的權力,需要皇帝和兵部的授權。關鍵是,總督不能直接干預地方八旗事務,而不管是在京八旗又或是駐防八旗,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兵部的制約。
在國家用兵時,皇帝往往以心腹大將出任總督統兵征戰,但同時這些總督都是正式的兵部尚書。比如乾隆的福康安,以四川總督擢升兵部尚書率軍平定甘肅民變;明瑞以雲貴總督擢升兵部尚書,領兵征戰緬甸;阿桂以伊犁將軍第四次出征緬甸,德勝後晉兵部尚書。
有了總督和兵部尚書這個雙重身份,才能以兵部的名義調動各省軍隊,又能以總督的名義節制戰區文官,是一種極為常見的人事安排。
這也說明咸豐之前,兵部尚書的地位還是略高於各省總督的,而且總督晉升兵部尚書專業也很對口,一般皇帝若是要提拔總督,都會以兵部尚書為過渡,進而入閣拜相。
自太平天國運動爆發以後,中央的權威日減,以曾國藩為首的地方督撫,軍政、財權、人事權日重。這一時期總督不僅僅是封疆大吏了,而是深度參與國家的政治,和軍機大臣、大學士地位等同。
所以,要分清總督與兵部尚書之間的權力和地位,一定是要在不同時期進行對比的,不能一概而論,總體原則就是,越往後總督的權力地位越重,但大部分時期,總督都不及兵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