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以“強化產品召回監管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主題召開專題新聞釋出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發展局副局長王贇松介紹,截至2021年底,我國累計召回新能源汽車229次,涉及車輛198萬輛。
王贇松表示,與傳統燃油車相比,新能源汽車呈現新的安全特點,市場上有些車輛出現了電池化學穩定性、再生制動、碰撞相容性等新型風險型別,需要深入研究,加強監管。為此,市場監管總局建立了新能源汽車事故報告制度,組建新能源汽車事故調查協作網,制修訂《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等相關標準規範,加強新能源汽車共性安全問題研究。“車輛動力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制造與設計缺陷、機械損傷、高溫、外短路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安全隱患。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關注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加大技術研判和缺陷調查力度,防範和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繁榮健康、安全有序發展。”
智慧網聯汽車方面,2021年企業報告OTA(空中下載技術)升級351次,涉及車輛3424萬輛,2021年新能源汽車OTA升級佔比達64%;OTA升級主要涉及娛樂系統、整車系統和資訊與資料系統三大主流系統,佔比為涉及車輛的86%。據統計,2021年OTA召回共10起,涉及缺陷車輛292萬輛。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主任王琰強調:“我們鼓勵企業用OTA方式實施召回,企業不管是把OTA作為召回措施還是技術服務活動,都要履行備案等法定義務,要能夠更好地保護公共安全和消費者權益。”
下一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大召回監管力度,以新能源智慧網聯汽車、商用車、電子電器等為重點,加大行政約談、現場調查、技術交流和工程分析試驗力度,督促生產企業切實履行產品安全主體責任,守住產品安全和環境保護底線;推動產品安全監管創新,針對智慧網聯技術發展的新趨勢,創新召回管理手段,完善產品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強化物聯網產品安全與召回監管研究;啟動沙盒監管制度試點,提升召回監管效能,督促企業不斷創新,提升產品設計、製造水平,降低產品安全風險,維護公共安全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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