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段思瑤 每經編輯:裴健如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相關資訊顯示,原歸屬於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城汽車)的“登陸艦”商標,已於2022年2月1日正式轉讓給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亞迪)。
據瞭解,“登陸艦”為比亞迪海洋網軍艦系列的一款MPV車型,預計於明年實現上市。從目前釋放的資訊來看,登陸艦將在尺寸上對標GL8,提供插混和純電兩種動力型別,售價將在20萬~30萬元區間內。
事實上,這並不是兩家企業首次轉讓商標。早在2016年1月,比亞迪提交“魏”商標註冊申請,隨後在2021年將其轉讓給長城汽車。彼時,長城汽車表示,會將其他註冊商標轉讓給比亞迪。難怪有網友調侃:“這也算是禮尚往來了。”
坦克商標仍未註冊成功?
在長城汽車與比亞迪互轉商標被傳為佳話的同時,前者旗下坦克品牌的商標註冊之路頗為艱難。《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過查詢中國商標網獲悉,長城汽車申請的“坦克汽車”“坦克SUV”“坦克300”等商標仍處於駁回複審或申請被駁回、不予受理等狀態。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近兩年多時間以來,長城汽車註冊的與“坦克”相關的多個商標狀態一欄顯示“無效”。相關商標的註冊失敗,讓坦克品牌或將改名的傳言一度甚囂塵上。對此,坦克品牌內部人員曾告訴記者:“長城汽車坦克系列商標正在申請中,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一位律師表示:“如果沒有商標法的保護,坦克品牌的相關商標名稱就增加了被別的企業搶先註冊的風險。如果一旦被別的企業搶先註冊成功,註冊人就有權利對使用商標的企業進行起訴。”
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目前,坦克品牌旗下車型在終端消費市場的熱度仍居高不下。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底,坦克300訂單已排22萬個,全年最終交付量約為8.46萬輛。
車企商標保護意識正在增強
不管是長城與比亞迪之間互轉商標,還是坦克商標註冊的波折,都足見汽車企業的商標保護意識正在增強。在此之前,由於不注重商標保護,曾有車企因商標糾紛鬧上法庭。
2014年,廣汽乘用車與長安汽車“撞標”,但並非廣汽乘用車現行使用的“G標”,而是廣汽乘用車成立之初設計並註冊的“V標”,該標識與長安汽車現在使用的標識十分相像。最終經過協商,雙方達成了轉讓協議,廣汽乘用車以300萬元的價格轉讓商標使用權,同時宣佈將該筆費用全部投向公益事業。
據中國新能源汽車商標註冊資料,截至2019年底,近70%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企業沒有進行商標註冊,商標註冊申請完成率僅1%。另據《中國汽車行業智慧財產權年度報告2020》(汽車智慧財產權藍皮書 2020),2009~2019年,汽車行業專利權屬、侵權糾紛案件數量年複合增長率為36.38%,是汽車行業智慧財產權案件中增長速度最快的型別。
從市場營銷角度講,商標對於品牌來說是無形的資產,對提高品牌認知度、提升品牌忠誠度有很大推動作用。車企除了保護自身品牌商標外,還熱衷於搶注一些潮流商標。如,理想汽車、上汽集團、蔚來汽車、小鵬汽車等紛紛搶注“元宇宙”商標。
新能源與智慧網聯汽車獨立研究者曹廣平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元宇宙與汽車的智慧網聯及先進顯示技術的內涵和外延客觀上存在部分重疊,但關鍵要看有沒有核心的硬體和軟體技術支撐。一切虛擬增強現實及互動技術,最終都不是完全虛擬的,其中最真實的軟硬體及內容方面,是否滿足使用者需求,是否實現技術和水平領先,對使用者和企業才最重要和具有現實意義。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