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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七年(1062),夏主李諒祚請求宋帝以公主下嫁。宋仁宗沒有答應。宋英宗時,夏人時常擾邊,宋人以停止歲賜因應。神宗即位後,冊夏主李秉常為夏國王。治平四年(1067),種諤取綏州。西夏對宋的軍事武力逐漸失去優勢,對遼更加依賴。在遭受宋軍的軍事壓力時,夏人屢次向遼乞援。
神宗君臣積極經略西夏。熙寧三年(1070),夏人進攻,慶州之役因宋軍兵變而敗。元豐四年(1081),宋軍分五路大舉攻打西夏,在靈州以戰敗結束。次年,再度西進,又大敗於永樂城。雖然如此,神宗朝仍攻取了西夏的領土。在宋夏交戰期間,元豐五年(1082),夏人請遼調停。遼道宗命涿州以牒問宋人,說夏國遣使稱“南朝無名起兵討伐,不知事端”。宋神宗命雄州移牒涿州,指出夏主受宋封冊,但李秉常為其母梁氏之黨囚辱,卻引兵數萬侵犯邊疆,所以對夏用兵。遼人遂沒有繼續追究。
遼、北宋、西夏形勢圖。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元豐八年(1085),西夏主李秉常之母去世,宋人得到夏使的報告後,認為是和談的契機。保守的官僚建議改變拓邊政策,放棄所得的西夏土地。他們主張棄地的理由,除了取得的邊外地區難於防守,沒有價值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們認為中國對夷狄應當以信義為重。雙方雖然於元祐四年(1089)達成和議,不過,夏人仍不放棄侵擾宋朝邊境,因此宋朝君臣再度採取了強硬的政策。
當宋夏衝突時,西夏依賴遼朝為外援,請遼調停。遼也會為了制衡宋朝而保護西夏。元祐七年(1092),宋人又對西夏用武,西夏國勢漸弱,乃向遼求援。遼朝透過涿州移牒雄州:“奉遼主旨,夏使告乞應援,緣南北兩朝通好年深,難便允從。委涿州牒雄州聞達南朝,相度施行。”宋朝的回牒把夏國侵犯宋邊境的情形告訴遼朝。次年正月,保安軍得到宥州移牒,西夏對宋請和:“本國準北朝札子,備載南朝聖旨,稱夏國如能悔過上表,亦許應接。今既北朝解和,又朝廷素許再上表章,欲遣詣闕。”宋廷雖已準西夏遣使,但因尚書左丞梁燾(1034—1097)批評此時遼人並沒有介入宋夏之爭,夏人不當引“北朝解和”之語,恐其中有詐,提議打聽清楚夏人有無誠意。朝廷便採納了梁燾的建議,令邊臣退換牒文:“夏國如果能悔過,遣使謝罪,可差人引伴赴闕。其辭引北朝非例,令經略使以意諭之。”
宋哲宗紹聖四年(遼道宗壽昌三年,1097),朝廷得到涿州給雄州的牒文,牒文中稱:“西夏本當朝建立,兩曾尚主。近累遣使奏告,被南朝侵奪地土,及於當朝側近要害處修城寨,顯有害和好。請追還兵馬,譭棄城寨,盡歸所侵地土。如尚稽延,當遣人別有所議。”眾臣驚訝於來牒的不客氣,章惇(1035—1106)則笑稱元豐時期也來過這種牒文,只一次而已。當時僅回一牒,對方後來再問,也不甚有力。檢查元豐時期的牒文和神宗當年草定的回牒,果然與章惇所說的相同。
元符二年(遼壽昌五年,1099),西夏再度要求遼介入或遣援軍。遼不願西夏被宋侵滅,遼道宗遣泛使到宋廷,勸宋朝不得侵略西夏。三月,遼泛使左金吾衛上將軍蕭德崇,副使樞密直學士、尚書禮部侍郎李儼見哲宗。蕭德崇對哲宗說,北朝皇帝告南朝皇帝:“西夏事早與休得,即甚好。”哲宗令大臣答覆:“西人累年犯順,理須討伐,何煩北朝遣使?”
宋哲宗。來源/網路
右正言鄒浩(1060—1111)認為,多年來遼人沒有遣泛使,今遣泛使來此,決非虛發,實在是大事,希望朝廷重視,召百官商議。朝廷不許。
遼使呈遞國書,歷數過去宋人屢次侵取,本該答應夏人的要求出兵援助,但念“遼之於宋也,情重祖孫;夏之於遼也,義隆甥舅”,所以信守誓約,遣使來談:
肇自祖宗開統,神聖貽謀,三朝通五世之歡,二國敦一家之睦。阜安萬宇,垂及百年。粵維夏臺,實乃藩輔。累承尚主,迭受封王。近歲以來,連表馳奏,稱南兵之大舉,入西界以深圖。懇求救援之師,用濟攻伐之難。理當應允,事貴解和。蓋念遼之於宋也,情重祖孫;夏之於遼也,義隆甥舅。必欲兩全於保合,豈宜一失於綏存?而況於彼慶曆、元豐中,曾有被聞,皆為止退。寧謂輒違先旨,仍事遠征。爾後移問稠重,諭言委細。已許令於應接,早復罷於侵爭。儻蔽議以無從,慮造端而有自。則於信誓,諒系謀維。與其小不忍以窮兵,民罹困弊,曷若大為防而計國,世固和成。
除國書之外,遼使還拿出一卷文字(白札子)要館伴使蔡京接收,蔡京上奏後接收。白札子的內容為:“夏國差人告奏,與南宋歷年交和,忽於諸路齊發人馬,大行劫掠,今則深入近裡地分,及於朝廷邊界相近諸要害處,多修城壁,侵取不息。伏望計會南宋,卻令還復所奪疆土城寨,盡廢所修城壁。”接著引用過去西夏與宋爭戰,遼人介入的史實,要求宋人“子細詳究,早為指揮,勾退兵馬,及還復已侵過疆土城寨,用固祖宗信誓,不失兩朝久來歡好。右請館伴所聞達南朝”。
館伴所報告:“信使以白札子云:西人悔過謝罪,許以自新,則是全不幹北朝遣使之意,兼未見答‘休退兵馬,還復疆土’八字,往復久之,未肯收受。”宋君臣為答覆遼人的要求,在朝廷上展開討論。章惇和曾布的意見不同。最後遼使帶回的國書內容為:
載書藏府,和好於萬年;使節馳軺,達誠心於二國。既永均於休慼,宜共嫉於兇奸。惟西夏之小邦,乃本朝之藩鎮,曲加封植,俾獲安全。雖於北嘗預婚姻之親,而在南全居臣子之分。涵容浸久,變詐多端。爰自累歲以來,無復事上之禮,賜以金繒而不已,加之封爵而愈驕。殺掠吏民,圍犯城邑,推原罪惡,在所討除。聊飭邊防,稍修武事,築據要害,扼控奔衝。輒於去歲之冬,復驅竭國之眾,來攻近塞,凡涉兩旬,自取死傷,數以萬計,糧盡力屈,眾潰宵歸。更為詭誕之詞,往求拯救之力,狡譮之甚,於此可知。採聽之間,固應洞曉。必謂深加沮卻,乃煩曲為勸和。示以華緘,將之聘幣,禮雖形於厚意,事實異於前聞。緬料雅懷,誠非得已。顧於信誓,殊不相聞。惟昔興宗致書仁祖,諭協力蕩平之意,深同休外御之情。至欲全除,使無噍類,謂有稽於一舉,誠無益於兩朝。祖宗詒謀,斯為善美;子孫繼志,其可弭忘。今者詳味縟辭,有所未喻,輒違先旨,諒不在茲。如永念於前徽,宜益敦於大信。相期固守,傳示無窮。矧彼夏人,自知困蹙,哀祈請命,屢叩邊關。已戒封疆之臣,審觀情偽之狀,儻或徒為空語,陰蓄奸謀,暫示柔伏之形,終懷窺伺之志,則決須討伐,雖議矜容,若出自至誠,深悔前罪,所言可信,聽命無違,即當徐度所宜,開以自新之路。載惟聰達,必亮悃悰,方屬清和,冀加葆嗇,續遣使人諮謝次。
宋廷回書拒絕遼使的要求,強調西夏本是宋朝的藩鎮、臣子,近年變詐狡猾,自取死傷。對於遼的調停,宋人希望夏人悔過,若悔過則會給予自新之路,且認為宋夏之爭,沒有違反宋遼的和約。國書之外,宋廷還對遼方提出的“文字”即白札子進行了詳細答覆。宋廷引興宗兩次伐夏皆告知宋人的史實,認為宋人有理由懲罰西夏:
夏人有罪,則欲協力討除。及西征勝捷,則馳書相慶。慮彼稱臣修貢,則欲當朝勿賜允從。自來兩朝歡好歲久,契義日深,在於相與之心,宜加於前日。今乃以夏人窮蹙之故,詭詞幹告,既移文計會,又遣使勸和,恐與昔日興宗皇帝書意稍異。況所築城寨,並無與北朝邊界相近之處,即非有違兩朝信誓,必料北朝臣僚不曾檢會往日書詞及所立誓約,子細聞達。尋具進呈,奉旨,據夏人累年於當朝犯邊作過,理合討除。況今來止是驅逐備禦,於兩朝信誓及久來和好殊不相干。兼夏人近以事力困窮,累次叩關請命,且雲:國母喪亡,奸臣授首。欲遣使告哀謝罪。緣夏國久失臣節,未嘗開納。今以北朝遣使勸和之故,見令邊臣與之商量。又緣夏人前來,曾一面修貢,一面犯邊,慮彼當計窮力屈之時,暫為恭順以款我邊備,邊臣審察見得情偽。若依前狡詐,內蓄奸謀,俟後少蘇,復來作過,則理須捍禦,及行討伐。若果是出於至誠,服罪聽命,亦當相度應接,許以自新。
遼使在宋京城逗留三十七天。在交涉過程中,宋人對於遼使要求“抽退兵馬,還復疆土”八個字,堅持不肯答應。另外遼使提出加上“特免討伐”四字,宋廷也不許。
西夏倚仗遼的幫助,顯然西夏的存在可以牽制宋,這對遼來說是有利的。西夏若被宋吞併,則對宋遼兩國的勢力消長大有影響。四月,宋廷以朝散郎、中書舍人郭知章為回謝北朝國信使,東上門使、文州刺史曹誘為副使(後副使改遣宋深)。蕭德崇見郭知章,問:“南北兩朝通好已久,河西小國,蕞爾疆土,還之如何?”知章說:“夏人入寇,邊臣擇險要為城柵以守,常事也。”德崇又說:“禮數歲賜當且仍舊。”知章答:“夏國若恭順,修臣子禮,本朝自有恩恤,豈可豫知?但屢年犯邊,理當致討。本朝以北朝勸和之故,務敦大體為優容,今既罷問罪,令進誓表,即無可復問也。”
北宋末年,宋朝終於制夏成功。而西夏仍然依賴遼為外援。崇寧三年(遼天祚帝乾統四年,1104),夏主李乾順遣李造福、田若水向遼求援。遼乾統五年(1105),夏主再遣李造福等至遼廷求援,且求出兵伐宋。天祚帝遣樞密直學士高階禮等使宋,請宋朝歸還所侵夏地。十二月,夏國復遣李造福、田若水求援。宋遣林洙來議與夏約和。據《宋史》,崇寧四年(1105)四月,遼遣蕭良來,為夏人求還侵地及退兵。五月,宋遣林攄報聘於遼。林攄出使,見《宋史》:
初,朝廷數取西夏地,夏求援於遼,遼為請命。攄報聘,(蔡)京密使激怒之以啟釁。入境,盛氣以待迓者,小不如儀,輒辯詰。及見遼主,始跪授書。即抗言數夏人之罪,謂北朝不能加責,而反為之請。禮出不意,遼之君臣不知所答。及辭,遼使攄附奏,求還進築夏人城柵。攄答語復不巽,遼人大怒,空客館水漿,絕煙火,至舍外積潦亦汙以矢溲,使飢渴無所得。如是三日,乃遣還,凡饔餼、祖犒皆廢。歸覆命,議者以為怒鄰生事,猶除禮部尚書。既而遼人以失禮言,出知潁州。
林攄使遼還有一個插曲。遼人建碧室,如中國的明堂。接伴使出上聯:“白玉石天子建明堂。”林攄對:“口耳王聖人坐明堂。”遼使說:“奉使不識字,只有口耳壬,卻無口耳王。”林攄詞窮,罵人,幾乎辱命。遼大臣說:“所爭非國事,豈可以細故成隙?”遂以牒告知宋廷,而宋人竟因林攄“罵虜”,不但沒有責罰,反而將其升為中書侍郎。
《遼史》又載乾統六年(1106)遣知北院樞密使事蕭得裡底、知南院樞密使事牛溫舒使宋,諷歸所侵夏地。據《遼史·牛溫舒傳》載:
(乾統)五年,夏為宋所攻,來請和解。溫舒與蕭得裡底使宋。方大燕,優人為道士裝,索土泥藥爐。優曰:“土少不能和。”溫舒遽起,以手藉土懷之。宋主問其故,溫舒對曰:“臣奉天子威命來和,若不從,則當捲土收去。”宋人大驚,遂許夏和。
夏人再度利用遼,而遼則再一次抑制宋。遼對宋夏之間關係的干預,導致宋對夏難以採取更積極的政策。不過,終北宋一代,遼夏沒有聯合滅宋的企圖。
遼朝末年,西夏迫於金人的壓力,將逃亡至天德軍(治所在今內蒙古境內)的遼帝耶律延禧捕送給金帥完顏宗望。西夏向金稱臣。
南宋、西夏、金形勢圖。來源/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
南宋初年,宋金激烈交戰。宋臣主張聯西夏制金,但無結果。史載南宋於建炎二年(1128)遣謝亮(?—1136)、何洋持詔書使西夏,夏主對他們態度倨傲。次年,南宋政權最危急的時候,甚至願意對西夏的地位讓步,承認西夏為對等的政權。建炎三年(1129)七月,知樞密院事張浚(1097—1164)謀北伐,圖聯合西夏,建議朝廷遣使往西夏,帶去的國書兩封,“一如例程,一用敵國禮”,仍由謝亮前往,但不得要領。西夏對金政策矛盾,既向金稱臣,為金的藩屬;也時常侵佔金朝控制的土地。西夏與金朝既有榷場貿易,有時又會發生區域性戰爭。宋金和議後,金朝取得陝西,隔絕宋夏,因此宋人無法與西夏聯絡。金朝末年金夏之間連年戰爭,雙方都因戰爭而衰敝,予蒙古以可乘之機。
五代時期,高麗曾經謀求聯合五代各國攻打或牽制契丹,而五代諸國也試圖利用高麗牽制契丹。宋建國後,高麗派使臣至宋(962),獻方物,受宋封冊,已見前述,其後宋與高麗之間基本維持友好的關係。只是迫於遼的壓力,宋和高麗間的關係時斷時續。兩國間維持和好關係,是為了與遼金的勢力平衡。不過,宋與高麗與其說是互相援助,不如說相互利用。雍熙二年(985),宋太宗計劃再度對遼用兵,派遣韓國華為特使,約高麗與宋“迭相犄角,協比鄰國,同力蕩平”。高麗始而反對,繼而勉強同意,而實際上根本未動用兵力。其後遼經常對高麗用武力或透過外交施壓,避免兩面受敵。在對宋交涉取得利益後,遼立即通知高麗,誇張其成果,目的在於警告高麗,令其不得妄動。遼的這種行為,說明高麗在宋遼之間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就高麗而言,聯宋制遼當然是理想的態勢,所以只要在宋遼的勢力此消彼長時衡量情勢,對遼或宋稱臣納貢,或對宋遼雙方都維持封貢關係即可。但是宋與高麗始終未能成立聯盟。
宋神宗採取聯高麗制遼的政策,對高麗的交涉值得一提。雙方交涉的執行機關分別是宋朝的高階地方官和高麗的禮賓省,而中間的書信來往則由雙方的民間人士擔任。神宗熙寧元年(1068),宋人黃慎將皇帝給湖南荊湖兩浙發運使羅拯的旨意轉告高麗,次年,高麗禮賓省移牒羅拯,準備朝貢。熙寧三年(1070),羅拯遣黃慎至高麗。黃慎出使回國後,移牒福建,請福建準備高麗使來貢。熙寧四年(1071),高麗使金悌奉表至宋進貢。換言之,移牒是宋與高麗展開外交關係的重要手段,在沒有遣使進貢的時候或沒有封貢關係的時期,兩國就用移牒的方式來互通訊息。明州是宋與高麗聯絡的重要聯絡點。元豐元年(高麗文宗三十二年,1078),明州教練使顧允恭帶著文牒至高麗,通報皇帝遣使通訊之意。宋朝建造了兩艘“神舟”,命名為“凌虛致遠安濟”和“靈飛順濟”,由國信使安燾、副使陳睦率領,浩浩蕩蕩航行到高麗。使者帶去的大批禮物,清單都見於《高麗史》。高麗王以高規格招待宋使,宋使貪得無厭,竟然請求高麗王不要招待得那麼好,可否把招待用的經費折算為銀兩送給他們,鬧了一個國際笑話。
宋神宗。來源/網路
高麗與宋貿易,宋商成為外交的管道。高麗一直希望從宋朝得到書籍,而宋朝也允許使人購買若干書籍。同時,宋人也想從高麗獲得中國自古以來佚失的典籍,如哲宗元祐六年(1091)高麗戶部尚書李資義回國,上奏謂宋帝命館伴所授高麗使所求書籍書目,包括逸書,見《高麗史》。神宗時即因高麗使入貢,諭進先秦古書。而高麗確實向宋廷進呈了若干異書。宋朝對高麗使節有些限制,元祐八年(1093)正月,詔:高麗國自先朝以來,累次陳乞《太平御覽》,以禁書,難為傳示外國,故不許。今又陳乞,宜依向來例,或別作一不許意降指揮。二月,高麗使請求買《冊府元龜》、歷代史、《太學敕式》等書籍,禮部尚書蘇軾反對。他說高麗入貢,有害無益,朝廷及地方賜予迎勞費用甚大,而高麗使除為營利外,其實是為契丹所用。朝廷下詔:“所買書籍,曾經收買者,許依例。”蘇軾又說:“《元祐編敕》,諸以熟鐵及文字禁物與外國使人交易,罪輕者徒二年。看詳此條,但系文字,不問有無妨害,便徒二年,則法意亦可見矣。以謂文字流入諸國,有害無利。故立此重法,以防意外之患。……古人有言,一之為甚,其可再乎?今乃廢現行《編敕》之法,而用一時失錯之例,後日復來,例愈成熟,雖買千百部,有司不敢復執,則中國書籍山積於高麗,而云佈於契丹矣。臣不知此事於中國得為穩便乎?”
不過,朝廷已經依過去之例,讓高麗使人買書,《冊府元龜》等書籍,並非“中國所秘”。蘇軾反對無效。
元符元年(遼道宗壽昌四年,1098)七月,高麗遣尹瓘、趙珪至宋告登位,進方物。至次年六月才回國。
元符三年(高麗肅宗六年,1100)五月,宋命明州牒報哲宗皇帝崩,皇弟端王趙佶立。政和六年(1116),宋徽宗升高麗使為國信使,禮在夏國之上。在此之前,蘇轍已經指出宋對高麗過分優待,而高麗使可能“陰為契丹耳目,或言契丹常遣親信隱於高麗三節之中”。他認為朝廷的外交應以遼夏為重,高麗的待遇不應高於遼夏。他比較都亭驛(招待遼使)、西驛(招待夏使)與同文館待高麗的“條約”,其中有關使節買東西的規定如下:
北使條約
一、人使送到買物札子,如內有不繫賣與物色,更不關報國信使下行並官庫供納。仰館伴使副婉順說與。
西使條約
一、西人到關,隨行蕃落將不許出驛。或有買賣,於本驛承受使臣處出頭,官為收買。
二、西人到京買物,官定物價,比時估低小,量添分數供買,所收加臺納官。
高麗使條約
一、諸人從出外買到物並檢察有違礙者,即婉順留納。以雜支錢給還價值。
二、諸下節日聽二十人出館遊看買賣,仍各差親事官壹人隨。願乘馬者,於諸司人馬內各借壹匹,並牧馬兵士壹人。至申時還,仍責隨人所往處狀。
比較之下,可見遼使買物須開單,由館伴辦理。夏使節不得出外買物,而高麗使則可以每天出外遊玩購物,並且有馬匹可乘。所以蘇轍說:“高麗之於契丹,大小相絕,有君臣之別。今館餼之數,出入之節,或皆如一,或更過厚,其於事體實為不便。”對高麗使人這樣的優待,是因高麗從來對兩宋友好,宋人也想利用高麗,而遼夏被宋人視為敵人,所以宋人對契丹和夏人防範嚴格。
宣和四年(1122),宋持牒使姚喜等至高麗。次年,持牒使許立至高麗。又次年,明州移文高麗取索宋商。當宋聯金滅遼時,高麗王勸宋停止對兄弟之邦的軍事行動,甚至勸宋聯遼滅金,其目的在於扶持弱勢的遼來對付新的敵人金朝。
南宋時,高麗成為金朝的附庸國,南宋與高麗的外交不如北宋時積極。紹興五年(1135),高麗遣使帶文牒至宋。次年,高麗持牒官金稚圭至明州。紹興八年(1138),宋商持明州牒至高麗。紹興三十二年(1162),宋明州牒報高麗採石之捷。隆興二年(1164)之後,宋與高麗外交關係斷絕。
總之,高麗在兩宋與遼金兩朝間,扮演著平衡兩大國之間關係的角色。因為高麗在文化上傾向宋,也利用宋來牽制遼金,所以遼金一直注意高麗的動向,以免高麗和宋結盟,造成遼或金兩面受敵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