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妻子去世後,王大叔就一直跟著兒子居住,如今他已在兒子家住了整整十年。
可是沒想到王大叔因為生病在醫院住了一段時間,竟然悄悄將所有的財產都給了女兒,甚至還立下了遺囑,以後老家的宅基地都要留給女兒。
對於王大叔的這種做法,很多親戚都感到了驚訝,明明是兒子和兒媳照料了王大叔這麼多年,可是王大叔卻要將所有財產留給女兒?
面對兒子和眾多親戚的質問,王大叔只是淡淡地說了一句,誰對我好,我自己心裡明白,我的財產留給誰是我自己的事情,不需要別人過問!
父親自從搬去與兒子同住後,生活可謂是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王大叔今年73歲,他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自從妻子在2012年去世後,王大叔就搬去和兒子居住了。
其實王大叔當時並不想去兒子家居住,只是礙於兒子和兒媳平時都忙著工作,年幼的孩子無人照料,所以王大叔才勉強同意了這件事。
為什麼說是勉強呢,因為王大叔深知兒子的性格,並且也和兒子一家的關係不好,平時他遇到一些困難都是第一時間去找女兒協商如何解決。
王大叔搬去與兒子同住後,養老金每月到賬的卡就被兒媳收走了,兒媳雖然說是幫王大叔保管,但經常會找理由去取走這些錢。
在兒子家居住的那段時間,王大叔完全就像是一個保姆一般。早上要送孫子去上學,然後再去菜場買菜,中午的時候還要接孫子放學,帶著孫子回到家以後還要立刻做飯給他吃。
後來王大叔的孫子在三年級的時候,中午在學校吃飯,王大叔才不用這麼麻煩了,可是縱然如此,王大叔每天的工作依然很繁瑣。
每天要做家務,並且要做好飯菜等著兒子和兒媳回家。對於王大叔的付出,兒子和兒媳就認為是理所應當的一般。
她們已經忘記了,當初他們接王大叔來自己家居住時,是叫王大叔來養老的,而不是每天做著一些繁瑣的工作。
兒子和兒媳總認為自己在外面工作已經很辛苦了,所以一直在家強調這幾點,雖然王大叔也覺得有些辛苦,但他卻沒有告訴兒子和兒媳。
在日常生活中,一家人本應該抱著相互理解和包容的心態去對待家人,可王大叔在兒子家居住時,他能明顯感覺的出來,兒媳經常會和他生悶氣,原因是王大叔沒有按照兒媳的做事風格。
看到父親每天這麼辛苦,女兒曾多次提出接父親來自家居住,可是王大叔的兒子卻極力反對。因為不想讓大家以後見面時變得尷尬,所以王大叔開始勸說女兒不要再提這件事情了。
看到女兒這麼孝順,王大叔他內心中早就做出了一個抉擇!
2018年6月份的時候,王大叔因為生病在醫院住了整整半個月,他被兒子送到醫院後,就一直是女兒在悉心照料他。
兒子和兒媳每次都像完成任務一般的看望王大叔以後,都會找一個藉口離開,而王大叔的女兒卻不是如此。
看到父親沒人照料,她直接向公司請了長假專門來醫院照料父親。看到女兒和女婿兩個人一個守白天,一個守晚上的來照顧他,王大叔感到了非常不好意思。
他曾多次勸解女兒和女婿先去忙著工作,但他們卻堅持要陪在王大叔身邊照料。王大叔出院的當天,是兒子親自開車來接他回去的。他本想從兒子手中拿回自己的養老金,然後搬去女兒家居住的,但他還是沒有開口。
原先王大叔是比較偏袒女兒子的,可是如今卻不是這樣了,他在情感上更加偏向女兒一家。雖然女兒家條件比較差,但王大叔一直都想跟著他們生活。
財產並非一定要留給兒子,王大叔有了這種想法後,就開始在意自己的存款和一些財產了,同時他也做出了自己的抉擇,自己的財產留給女兒,自己不能虧待女兒。
王大叔的老伴車禍去世後,曾有一筆60萬的賠償款。他搬去兒子家居住了6年後,給了兒子大概18萬左右。
病情變得嚴重後,王大叔立下了遺囑了一份遺囑。
2021年12月,王大叔又一次住進了醫院,發現病情變得嚴重後,王大叔透過朋友介紹找來了一位律師,隨後他立下了一份遺囑。
遺囑內容是將自己的財產都留給女兒,包括老家的宅基地,耕地,還有魚塘。而王大叔在立遺囑之前,還將自己的56萬元存款都交給了女兒。
對於父親的這種做法,女兒感到非常驚訝,他以為父親會將所有財產都交給兒子的,沒想到會交給自己。
王大叔要將財產交給女兒的事情傳開後,他不但遭到了兒子和兒媳的質問,就連親戚也跑來詢問王大叔為什麼要這麼做?
見到父親要把所有財產都給別人,兒子聲稱不再承擔王大叔的醫藥費,王大叔聽到兒子這麼說,他依舊沒有妥協。
好在後面王大叔手術圓滿成功,在2022年1月24號出院後,王大叔搬去了女兒家,他從兒媳手中拿回了自己的養老金後到賬卡。
替父親收拾行李的事情,兒子曾告訴王大叔,以後他不會再管王大叔了,希望王大叔到時候不要再來麻煩他了。
你妹妹會照顧好我的,說完這句話以後,王大叔離開了這個生活了十年的家!
結言:父母將財產贈與別人,兒女是無權過問的,財產是由父母創造的,所以他們有著絕對處置權,哪怕將財產送給陌生人。
兒女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是不可推卸和逃避的,父母沒有將財產留給兒女,兒女依舊有著贍養父母的義務。
財產和贍養老人並不是一碼事,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只要在兒女年幼時,盡了撫養義務,那麼兒女在父母年老後,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知道大家如何看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