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鳯媛
玉娘是個漂亮的女人,在她十八歲的時候,和高中畢業的張思揚結了婚,婚後六七年,她生了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儘管日子過得緊緊巴巴,但他們夫妻恩愛,一心一意地過日子,撫養孩子成長。張思揚也是個多才多藝的人,在那個年代,能上學讀書的人很少,更別說高中畢業,十里八鄉都沒有幾個人。單從相貌上來看,他個頭不高,不是那種體格健壯高大的男人,所以村裡人特別是那些年輕人都很羨慕張思揚。
玉孃的孃家不是本地人,1960年,她的家鄉像全國各地一樣遭遇了年饉,五年的飢餓迫使她離開家鄉跟隨一個親戚來到此地,討了一條活命,所以她不在意什麼相貌般不般配,只要對方善良,能養家餬口就行。其實,張思揚雖然相貌平平,但他是個生活能力很強的人,因為他有文化,學什麼都快,為了生活,他不但學會了做泥瓦工還學會了木工,農閒時節,經常幫別人做做活,小日子還可以過得去。
玉娘面板白皙,身材修長,兩條粗黑的辮子很顯眼,不像本地婦女大多數膚色都有著高原紅,就是本地男人們戲稱的“紅二團”。她在女人堆裡很靚麗,很吸引男人們的眼球。年輕美貌的她自然使得有些好色之徒想入非非,特別是那個自以為有權有勢的村支書,更是對她垂涎已久,千方百計想佔她的便宜。那時正在“文革”期間,一九六九年春季,一開春,各生產隊就開啟了熱火朝天的平田整地運動,白天勞動,晚上開各種形式的社員大會,有“鬥私批修”的學習會、有“鬥黑五類”的批鬥會,還有號召大家揭發壞分子的揭發會,更有動員給領導幹部寫大字報的動員會。因為張思揚寫得一手好毛筆字,所以寫大字報的任務就交給了他和另外一個也能寫大字的李凌。於是,他倆在勞動之餘,經常在一起寫大字報。寫好之後張貼在語錄碑上或者在公共場合比較醒目的位置。
這事一做就是好幾個月,不料夏天的一個早晨,大夥兒神情慌凝重、竊竊私語,聽說山上誰寫了反動標語,要知道在那個年代,出現這樣的事情是上綱上線的大事,弄不好是要被法辦判刑,甚至殺頭。
誰知,這事兒很快就查出結果來了,出事的第二天早上,李凌和張思揚就被革委會來人,五花大綁著給抓走了!玉娘做夢也沒想到自己的男人寫大字報寫出了“反動標語”。這是飛來的橫禍呀。但她還是很瞭解自己的丈夫,她堅信他絕對不會寫“反標”。首先,她知道自己的男人出身貧苦農民家庭,從小是黨和人民政府給他分家園並送他上學,使他這樣一個窮苦家庭的孩子能讀書識字。所以他一直很感激黨和政府,他不會寫出反對黨和領袖的話的。玉娘下定決心要去討個說法。一天她懷裡抱著小兒子、手裡還牽著大女兒去“革委會”辦公室找領導為張思揚討說法,領導聽了她的說辭認為,這件事還需要認真調查,讓她先回家等待結果。
過了幾天,一天晚上,院子裡傳來了腳步聲,起初玉娘以為是自己的男人被釋放回家了,心頭一陣高興,正準備去開門,這時傳來了一個陌生的男人的聲音,他自報了姓名。玉娘開門讓他進了窯洞,那個男人先是假惺惺地詢問了一下家裡的生活情況,隨後他壓低聲音,似乎有些難以為顏地說:“你看你這男人一走,幾個孩子的生活就成問題了,你還年輕,就勸張思揚承認了吧,承認了寫個檢討,他就可以放回來,再,你看支書早就看上你了,你只要答應了他,讓他幫你找縣上領導說情,孩子他爸就可以早早回家……”他的話被玉娘打斷了。她義正嚴辭地告訴來人:“我相信我的男人是無辜的,我要是讓他承認寫反標的事,那不冤死好人,笑死賊,支書既然看上我,你就叫他來,我給他準備了一把殺豬刀著呢!”那人一聽這話,二話不說,撒腿就溜出了窯洞,再也沒敢來找她。
六個月之後,“革委會”領導經過調查認為張思揚作案嫌疑不大,把他無罪釋放了!而李凌一直被關押了三年才放了出來。
“文革”結束後,他倆都被平了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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