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農村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隨著農村城鎮化發展的加速,以及鄉村振興戰略的不斷實施,農村的面貌也正在煥然一新,進入到“十四五規劃”之後,各地農村也正在推動“農村農業”改革發展,旨在提高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和改善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質量,從而逐步實現鄉村振興戰略,但是在當前農村改革發展過程中,農村違法佔地問題逐漸增多,許多企業打著“徵地”的旗號,違法從農民手中取得土地,不經批准佔用農用地大肆建廠房、車間;許多開發商也打著“徵地”的名義,在農村居民的耕地上違規開發;同時還有一些單位和個人破壞耕地資源,違法在耕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等。這些問題都導致耕地資源不斷減少,導致大量的優質耕地遭到了破壞,阻礙了農村農業改革發展!
為了有序推動農村改革發展,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提高農村土地價值,在當前的農村農業改革之中,各地農村也正在加強對農村違法用地行為的整治,在2021年的中央一號檔案中就指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土地耕種面積,統籌佈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科學劃定各類空間管控邊界,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除此之外,在2020年瀋陽、上海、四川、甘肅、雲南等都逐步啟動了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管控,保障耕地資源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而督察的重點工作主要側重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著各種旗號破壞耕地的行為以及重點工程專案未批先建、土地閒置浪費等問題,現階段已經進入到2022年,全國範圍內的農村開展亂佔耕地清查行動已經逐步啟動,將會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零容忍”的態度解決違法用地問題,隨著此項改革工作的開展,農村居民翻建、新建住房也或將迎來處罰!
哪些人翻建、新建住房會受到處罰?
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過程中,並不是所有的農村居民翻建、新建住房都會受到處罰,只有超佔、多佔、未經審批佔地建房等行為將會遭到處罰,現階段很多農村居民在翻建、新建住房過程中,並沒有按照當地的宅基地面積規定標準或者未按照宅基地審批標準進行住房建設,而是在住房建設過程中,超佔、多佔了宅基地,甚至部分農村居民根據就沒有提出建房審批手續,而是直接強行佔用了宅基地修建住房,這些行為都是屬於違法用地,除此之外,還有很多農村居民在修建住房過程中,更是強行了佔用耕地、基本農田等農業用地,在這類情況之下,其翻建、新建行為將會遭到相應的處罰!
農村翻建、新建住房違法用地後,將由誰來處罰?如何處罰?
在2018年之前農村宅基地的主管部門是由自然資源部進行管理,所以在2018年之前涉及的違法佔用宅基地等行為都是由自然資源部進行管理和處罰,而進入到2018年之後,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的開展,,在對自然資源部和農業農村部的“三定”批文中明確,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職責,包括宅基地執法由原國土資源部劃歸農業農村部。尤其是隨著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實施後,自然資源部門不再擁有對農民違法佔地建房的管理、查處、處罰等職責,繼續進行查處和處罰就屬於越權行政。所以如果農村居民在翻建、新建住房過程之中,如果存在超佔、多佔、未經批准佔用宅基地等行為,則將會由農村農業部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處罰,不過現階段很多地區還是由地方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處罰!
近些年隨著土地改革工作的開展,新版《土地管理法》、新版《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新政也相繼出臺,其中也明確了農村居民翻建、新建住房時違規違法用地行為的處罰,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而對於擅自佔用農用地建房的,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和七十五條中也規定:
“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以及破壞土地種植條件的可以並處罰款”
可見農村居民翻建、新建住房時出現“違法用地”行為將會遭到退還土地、拆除修建住房、繳納罰款等處罰!
農村翻建、新建住房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現在各地正在加強對“違法用地”的整治力度,那麼農村居民在翻建、新建住房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首先需要注意當地的宅基地面積標準規定,農村居民在翻建、新建住房時,也需要滿足“一戶一宅”以及當地宅基地面積標準的規定,不得出現超佔、多佔宅基地等行為,其次是需要辦理農村住房建設審批手續,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等規定,農村居民修建住房過程時,必須要遵循住房建設申請審批流程,並按照審批要求進行住房建設,這樣才能夠避免違法用地行為的出現,最後涉及到佔用農業用地時,需要辦理農用地專用審批手續,以及需要按照審批的區域、面積規定進行住房建設,才能夠避免出現違法用地而遭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