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療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應及早就醫(包括急診)。
1.症狀加重者
包括自我感覺與他人觀察,前者主要包括肌力(雙手及雙足肌力較易發現)及疼痛等感覺異常是否加重,他人觀察主要是指患者的步態、姿勢及全身狀態。
2.無原因出現劇痛或原疼痛加重者
這種情況除了脊神經根遭受刺激者以外,80%~90%以上的病例系腫瘤所致。尤其是疼痛劇烈,夜間加重,用嗎啡等強止痛劑方能有效者。
3.突然步態失穩者
表明有可能系因脊髓本身或脊髓血管受累所引起,應及早做進一步檢查,以防延誤治療時機。
4.體重明顯減輕者
除個別病例由於採取減肥療法外,如無任何特殊原因(例如發熱及胃腸道疾病等)突然消瘦者,則有腫瘤的可能,尤其是年齡較大及更年期後婦女,應做進一步檢查確診。
5.突然跌倒者
如無特殊原因(例如飢餓、關節扭傷等),在步行時突然跌倒,或雙膝發軟,將要跪倒而被人攙扶,或是需要扶牆,方能站立及行走者,表明有可能是脊髓錐體束受累所致,需做進一步檢查確定。
6.出現無法解釋的症狀或反應者
在治療過程中,如又出現各種新的症狀,或是對各種療法呈現異常反應(例如症狀加劇及過敏反應等)時,表明另有其他原因,應及早就醫。
7.症狀毫無好轉者
經3~4周治療後病情雖未惡化,但又毫無好轉或改善跡象者,應做進一步檢查,以排除是否誤診或病情不適合非手術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