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傳謝娜夫婦買房跳單的事鬧得沸沸揚揚,對於是否屬於跳單,是否中介的作用有那麼重要,引起熱議。
6200萬的房源,我相信賣家肯定不會是獨家委託,你這裡收取2%的服務費,也許有同行只收1%,那我選擇一個點的中介,怎麼算跳單?
除非你帶我看了房,約了房東見了面,私下拿到電話方式,不然怎麼稱得上跳單呢?
中介在房子買賣過程中的作用真的不可取代嗎?我拿本人親身經歷舉例說明:2016年,本人在網上多個平臺留電話方式掛盤,每天花幾塊錢更新推廣。三個月後接到一個買家電話,約著見了面,把交易的價格寫了份協議,並交付了定金。
緊接著的一步,就是贖樓,房子一般是按揭買的,但問題是房子沒過戶情形下,買家代繳贖樓款也有風險,於是這裡提前做一個贖樓公證,尾款還完後,需要拿著銀行資料,去轄區房產局,拿出房本,然後過戶,注意,過戶前,需要把尾款結清才安全。
反正個人認為中介的作用也沒有說的那麼重要,注意控制風險即可。還有就是交易前,先了解下房子的基本情況問題,有沒有多次抵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