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物件是未婚先育,也幸虧是懷孕了,不然我們還真走不到一起。
很多人佩服我沒房沒車沒出彩禮還能把婚結了,其實其中的辛酸只有自己知曉罷了。
當時我物件跟我說,帶著十萬來提親就行,不讓你們多花錢。可是拿不出十萬來啊,一共只有三萬塊錢還是找親戚湊得,老丈人還打電話說你們那地方是不是很窮啊,這話誰聽著估計都不好受吧。
儘管各方面都談的不愉快,但我物件當時已經懷孕了,這一點就夠了,最終我帶著三萬塊錢獨自去老丈人家提親。不過我到了後對我是很好的,也沒再提錢的事,就把這事定了。
結婚後,我物件和我爸一直不對付,我爸愛喝酒,幹著建築,小包活,錢總是要不下來,每次喝醉都會增加一份與我物件之間的隔閡,因為沒有買房子,住在一塊。
婚後那兩年我們總是吵架,大事小事吵到最後都會說到房子的問題上,沒有自己的房子,和公公婆婆擠在一個80多平的房子裡,怎樣都不順心。
吵架次數多了,總會心累的,沒有辦法,刷的信用卡付了30萬首付,在市區貸款買了房子,儘管是期房,儘管每月很緊張,但吵架的次數少了。
房子和車在同一年買的,第二年資金就已經轉不動了,所有貸款全面逾期,電話打爆,工作沒法繼續,辭職跟著家裡人幹了工地,雖然累,卻比以往掙得多,雖沒有發展,卻也算充實,儘管催收的壓力依然很大,但是貸款還是在一點點的減少。
如果現在問我後悔當初買房子嗎,我不後悔,即使重來,依然會買。
人總是要向前看的,之前有多安逸,後面就有多痛苦,誰都想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小窩,即使婚前不買,婚後也要補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