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監察員Emily O'Reilly已經開始對歐盟委員會未能在大型科技調查的速度上對愛爾蘭採取行動一事展示調查。此舉則是基於愛爾蘭公民自由委員會(ICCL)去年年底向監察專員提出的投訴。
ICCL高階研究員Johnny Ryan在去年9月寫信給司法專員Didier Reynders後提出投訴,稱該委員會作為歐盟條約的監護人有責任確保《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資料保護法--得到適當的應用。
ICCL是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DPC)的主要批評者,它稱98%的關於侵犯隱私的重大投訴仍未解決,該組織對這一說法提出異議。
O'Reilly在給委員會主席Ursula von der Leyen的信中確認了新的調查。她表示:“要求委員會提供一個詳細和全面的資訊,到目前為止,它已經收集到了關於GDPR是否在愛爾蘭的所有方面得到應用的資訊。”
“公共機構和民間社會組織都報告說GDPR在愛爾蘭的應用是不充分的,而委員會最近對本案投訴人的答覆似乎表明,沒有證據表明這一點......如果關於這項重要立法的執行情況有不同的事實描述,那麼公民的心中必然會產生疑問,”她寫道。
於2018年5月生效的GDPR賦予監管機構權力對違反法律的公司處以不超過其上一年全球營業額4%或2000萬歐元的罰款,以較高者為準。
隨著Google和Facebook等大多數大型科技公司將其歐洲總部設在都柏林,DPC已成為其泛歐洲資料活動的實際監管機構。然而,對於DPC在調查中遲遲不能做出決定的情況存在大量的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