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對《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9〕46號)進行了修訂。農田建設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支援各地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
在資金管理方面,修訂後的辦法要求,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由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管理。
具體來講,財政部負責稽核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分配建議方案,編制並下達資金預算,組織做好預算績效管理,指導地方加強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農業農村部負責組織開展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編制及實施,研究提出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和資金分配建議方案;按要求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地方做好專案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
修訂後的辦法指出,地方可以採取以獎代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援和引導承包經營高標準農田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籌資投勞,建設和管護高標準農田。
在資金使用範圍方面,修訂後的辦法明確規定,農田建設補助資金具體用於支援以下建設內容: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與節水設施、田間道路、農田防護及其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自然損毀工程修復及農田建設相關的其他工程內容。
修訂後的辦法特別強調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不得用於單位基本支出、單位工作經費、興建樓堂館所、償還債務及其他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無關的支出。另外,在資金測算分配、預算下達、預算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等方面均作了明確規定。
2019年5月,財政部會同農業農村部制定《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圍繞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的支出範圍、分配、下達及使用和管理進行明確規定,優先扶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檔案落地實施2年來,各地財政和農業農村相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陸續出臺相關實施細則,規範地方財政部門和農業部門行為,加強農田建設補助資金使用效率。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實施和修訂,將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管理,完善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農田建設尤其是高標準農田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農村金融時報 作者:田耿文
【來源: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_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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