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
《尋情記》中這對吵得不可開交,甚至要大打出手的年輕的90後夫妻,男方叫趙克志,女方叫梁丹蕾,認識一週就在一起,女方懷孕,兩人奉子成婚。
現在孩子四歲了,趙克志卻不顧妻子的感受,突然提出做親子鑑定。
現在的青年人戀愛,見面就有好感,甚至見面就上床,然後發現彼此不適合,要不了個把月就分手,然後就是左一個前任右一個前任,給自己婚姻帶來了隱患。
小兩口本屬異地戀短暫相識就奉子成婚,從相識到孩子四歲兩人只在一起生活幾個月,彼此不能相互瞭解與信任,發展到這個程度是必然。
他的母親說孫女和兒子小時候長的一模一樣,做了鑑定這個家就毀了,孫女會成為單親家庭裡的孩子。
妻子梁丹蕾信誓旦旦表示孩子是丈夫的親骨肉。而且能證明是丈夫不夠忠誠與別的女人關係曖昧,還有開房記錄作證。
既然這樣那趙克志又為什麼要做親子鑑定呢,堅決不顧父母規勸是何原因呢?
難道就是聽很多人說孩子長的不像自己嗎?還是另有隱情?
在記者的勸說下,趙克志又說小時候聽人說自己是抱養的,他懷疑自己是被拐騙的,問了母親多次,母親都不願意多說,他的這個心結也轉嫁到了女兒身上,一定要弄清女兒的身世!
原來趙克志本人身世也較坎坷!
他的母親(養母)面對記者說出了真相:趙克志確實是被抱養的,當時他的親生父親患重病,母親身體也不好無力撫養他,她們本身沒有孩子才抱養了他(但是他們當時還約定萬一自己懷孕,孩子生母還在世孩子可以還回去)。後來她本人確實懷孕了,但是丈夫患癌怕癌細胞影響到胎兒,所以沒有生。
趙克志知道了自己被抱養的經過,仍然不能釋懷。
他還說妻子與自己相識一年孩子出生,懷孕十二個月時間太長,時間對不上,孩子不可能是自己的。
所以親子鑑定必須做,他必須證實孩子是不是自己的!
並約定女兒不是親生的,老婆要賠償他五十萬,因為孩子叫他父親掛著他的名。
顯然24歲的趙克志還只是個長大了的“孩子”,他的特殊經歷讓他不成熟,沒有責任感,不知成家意味著什麼,就因為女友懷孕就草率的結婚了!
青年戀愛要理智一點,尤其女孩,不要一認識感覺不錯,就在一起。
“久旱逢甘霖,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認真對待人生的幸福時刻!
情侶要有半年的時間交往,能夠相互的包容與理解,能夠承受來自婚姻家庭的責任才可以結婚,千萬不要因為激情或者奉子成婚,一旦離婚給孩子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
親子鑑定結果出來了,趙克志是孩子親生父親!
聽到這個結果他很木納,一臉冷漠,面無表情!他說:“養母帶著他改嫁三次,從小沒享受過父愛,他也不知該如何去愛孩子,他也不會去愛孩子,他必須離婚”。
原生家庭對於每一個人的性格養成起決定作用!性格就是命運!作為成年人應該努力拋卻過往,去尋求經營自己和小家庭的幸福,不要把自己的不幸轉嫁到孩子身上。
青年人一定要理智戀愛,理智結婚,理智生兒育女!
關於生子我的幾點建議:
1.【夫妻首先穩固感情】
結婚後雙方至少要用三年時間來互相磨合,生活習慣的相互適應與妥協,家務瑣碎的分工與合作,遇事共同商討與分擔,平淡之中仍然親愛,只有這樣兩個人才能準備要孩子!
2.【夫妻都要做好養育孩子的準備】
1).心理準備:期待新生命的誕生,期待新成員的到來。
2).物質準備: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吃用不愁,孩子三歲之前的看護問題,幼兒園接送等都能順利解決才可以的!
切記:不要隨便戀愛,不要隨便結婚,不要隨便生孩子,更不要隨便離婚!為自己,為家庭,為孩子,請理智一點,成熟一點,擔當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