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蒲公英 張金巍
1月6日,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細胞質量產品附錄(徵求意見稿)釋出了,全文11章53條,徵求意見1個月,截止2022年2月7日。估計這應該是在正式釋出前的最後一次徵求意見了,畢竟已經有復星凱特和藥明巨諾兩家CAR-T產品已經上市,出於對患者安全的負責,也到必須釋出的時候了。
這次GMP附錄的內容,相比以前版本的徵求意見稿,應該是顛覆性的,該版徵求意見稿的行文結構、以及管理的要求或監管標準相較之前的徵求意見稿版本有較大變動,可見,NMPA也是下了決心和狠心,細胞治療產品必須要管好,而且已經迫在眉睫,不能再等。
GMP附錄最大的關注焦點,還是在醫院端的管理上,真正涵蓋了從採集到回收的全生命週期管理,不但要管好自己,還得管好醫院,管好運輸,一直到把產品交給醫院,全過程無一遺漏,是一個GMP+GSP的大質量體系的要求。將供體材料管理單列一個章節:第5章(供體篩查和供體管理),合計11條款進行了規定,明確:
1、MAH對供體材料管理要求。
2、實施院端質量審計。
3、建立合格醫院清單。
4、建立合格醫院的檔案等進行細化規定。
5、要求MAH和院端簽訂質量協議。
6、明確界定雙方質量責任等。
作為自體CAR-T細胞,必須要這樣管,畢竟一條線都在為單一個體患者服務,假設醫院單採血這個環節沒有管好,導致生產過程失敗,包賠患者120萬/支的損失不說,這個責任誰來承擔?管理好醫院端,絕對是正確之舉,但是當前對企業最大的麻煩,就是企業如何管好醫院端?醫院的管理,不便多說,只能說:如果你去一下醫院,你就知道了。
醫院,可以不看GMP,更別說按照GMP要求做了,畢竟目前醫療機構還不歸藥監局管理,企業、醫院,誰是甲方?醫院、企業,誰更強勢?社會的現實,不得不考慮這其中的利益。要求是好的,但真正實施起來,企業難度不小。
除了醫院端管理的難度,藥品電子化追溯系統也是一個極大的挑戰,CAR-T生產步驟繁多,工藝複雜,節點控制環環相扣,而且由於接受CAR-T治療的患者多數處於疾病難治/進展的階段,必須在有限時間內儘快為患者生產出安全有效的CAR-T產品,從訂單系統到細胞採集,再到生產企業的細胞生產基地,經過分選純化、T細胞啟用、CAR基因轉導、CAR-T細胞體外擴增到一定細胞量,進行清洗、製劑、凍存、檢測、放行、再以冷鏈運輸回醫療機構,由醫護人員將CAR-T細胞回輸回患者體內。這個過程,全方位管理控制,缺一不可,因此是一個對於計劃性很強而且高度集約化的管理,應該說,120萬,CAR-T值這個價格。
一般來說,生物藥+無菌就是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的高端了,現在細胞質量產品還將醫院端採血、成品放行後的運輸至患者使用,統統歸MAH的質量來管,這對於質量體系的要求是非常強大的,提醒一下:對於細胞治療的小企業,需要提早佈局,早期搭建全生命週期質量體系,不僅是GMP生產工廠有GMP,還要對醫院端、物流端實施GMP,可以這麼說,做細胞治療產品,需要佈局質量體系超越了現有的其他藥品種類,如果您有這方面質量體系諮詢,我向您推薦“上海藥知科技有限公司”。
從此次NMPA釋出的徵求意見稿看出,細胞治療企業建立的GMP質量體系範疇應除在GMP生產工廠外,還應充分外延至醫院端、運輸端,形成一個患者治療閉環的全週期質量管理體系,方能滿足監管法規的要求。
本次GMP徵求意見稿內容雖然對企業提的要求很高,甚至可以說極高,但從保護患者安全的高度看,這些要求又是應該且必須做的要求,只是企業會有些“扎心”,在當前的體制環境架構下,如何真正落實做到做好?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期待有一天,藥監局和衛健委能夠攜手,從頂層打通管理的邊界,將會更加有利於細胞治療產品的質量控制,為真正需要的患者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