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員的離婚率非常高,責任普遍在於男方,因為大富大貴後,身邊的誘惑實在是太多,不同膚色的異性都會使勁往身上貼,稍一不小心就會犯錯誤,最終導致夫妻關係破裂,雙方走向分道揚鑣的結局。比如“籃球之神”喬丹,他和前妻胡安妮塔在1985年相識,當時喬丹是二年級新秀,僅僅打了三場比賽就因為左腳一塊骨頭骨折而賽季報銷,在一家酒店內,喬丹偶遇大自己四歲的胡安妮塔,一見鍾情後便開始猛烈追求,最終成功抱得美人歸。
經過四年的戀愛,兩人一起走進婚姻的殿堂,看似一切美滿,實則千瘡百孔,喬丹是個不安分的主,經常夜不歸宿和不同的女人鬥地主。面對丈夫的不安分,胡安妮塔剛開始選擇一再忍讓,不過在2002年她決定反抗,要和喬丹離婚,但是考慮到孩子,胡安妮塔還是撤銷了離婚申請。經歷過感情危機後,喬丹仍然沒有學會安分守己,四年後的2006年,胡安妮塔再次提出離婚申請,而喬丹這次沒有挽留,他同意了胡安妮塔離婚的要求,兩人長達18年的婚姻正式完結。
既然是離婚,喬丹自然要付出相應的代價,前前後後相加,胡安妮塔拿到的分手費大概價值三億美元,是當時喬丹身家的一半。一年後的2008年,喬丹在一次聚會中相識小自己16歲的普列託,兩人對上眼後開始交往,四年後的2013年,50歲的喬丹迎娶34歲的普列託,婚後的普列託想為喬丹造人,為了滿足妻子做母親的願望,喬丹決定再上手術檯,最終普列託成功生下一對雙胞胎。很多球迷不是很理解,再婚意味著需要承擔風險,吃過虧的喬丹為何不享受戀愛反而再婚?
首先是喬丹將風險降到了最低,當年和胡安妮塔結婚時,喬丹沒留任何後手,一方面是年輕,沒有太多此方面的經驗,另一方面便是兩人有了孩子,喬丹太強勢的話有可能適得其反,造成不願看到的結局。相反和普列託再婚不同,雖說當時給了胡安妮塔一半資產,但喬丹的吸金能力非常誇張,到2013年時已經積累到了一個非常恐怖的數字,所以他不得不和普列託簽署婚前協議,即使離婚也能將損失控制在自己能接受的範圍,不至於再縮水一半資產。
其次是喬丹的年紀大了,不願意和很多年輕球員一樣只談戀愛不結婚,晚年生活什麼最重要,家庭給予的溫暖最重要,雖然喬丹是有錢人,但也需要家庭的溫暖,而這種溫暖只有被親朋好友祝福過的另一半才能給予,女友很難做到,畢竟對方沒名沒分,怎麼可能真心換真心?像杜蘭特這種鑽石王老五,婚姻對他來說是一種束縛,他不可能為了一棵樹而放棄整片森林,但等過了享受的年紀,杜蘭特會和喬丹一樣娶妻生子,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喬丹才會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