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開始落實中央關於收併購出險房企專案的號召。
1月8日,有媒體報道稱,廣東省政府召集多家房企開會,為幾家國企央企收併購出險房企專案“牽線搭橋”。
近日,還有媒體報道稱,目前銀行已告知一些大型優質房企,針對出險企業專案的承債式收購,相關併購貸款不再計入“三條紅線”相關指標。
接受券商中國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國家在併購貸款和債券發行上已經有很多優惠政策,而且併購貸款不再計入“三道紅線”相關指標,表明資金的支援已經到位了,地方政府落實中央要求,為房企搭建專案對接平臺,能夠促進出險企業專案問題的軟著陸,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
廣東落實中央政策,為房企收併購專案“搭橋”
1月8日,有媒體報道稱,廣東省政府日前召集多家房企開會,與會房企包括奧園集團、富力地產、保利地產、中海地產、五礦地產、越秀地產、珠江實業集團等國企和民企。據知情人士透露,會上一些出險企業介紹了其經營情況及專案,此次會議相當於政府為幾家國企央企收併購出險房企專案“牽線搭橋”。
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確實有這個會召開。
對於廣東省政府召集房企開會的原因,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接受券商中國記者採訪時表示,央行和銀保監會去年12月20日發了一個文,鼓勵優質的民企和央企收購出險和陷入困境房地產企業的專案,全國各地都要落實。對於地方政府來講,保持房地產市場的穩定,促進出險企業專案問題的軟著陸,就要召集相關企業來對接一下。對於廣東來講,因為前期確實是總部在廣東的一些企業出現了困境,對這個行業的影響也比較大。
“對於省級政府來講,把一些優質企業跟出險企業對接一下,以專案收併購為主,而不是以企業的股權收購為主,這樣能夠把專案和企業的風險進行分割,因為對於很多企業來講,儘管企業有困境,但是單體專案可能還是比較安全的。”李宇嘉對券商中國記者說。
李宇嘉同時表示,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做的只是搭建一個平臺,讓優質的企業跟出問題的企業對接一下,對於有的專案可以開展前期的盡調。國家在併購貸款和債券發行上已經有很多的優惠政策,扶持力度也比較大,而且併購貸款不再計入“三道紅線”相關指標,所以說資金的支援已經到位了,政府已經搭了平臺,而且明確鼓勵只是專案的收併購。
“在資金封閉運轉的情況下,如果有些專案能夠適當的有資金進入,有優質的企業進駐,就會給市場帶來巨大的信心的修復,很多人去購買這些專案的房子時也會信心大增。”李宇嘉告訴券商中國記者,現在存在的問題是對於一些出現困境的企業,很多購房者不敢買他專案的房子,因為擔心其專案無法竣工,出現爛尾等問題,但其實這是不正常的。因為畢竟對於開發商來講,專案的回款佔到了企業資金來源的一半,那肯定銷售回款還是要正常化。以專案收併購來講,其實目的就是讓出險或陷入困境的企業,它的內部現金流能夠修復,內部現金流的修復是企業實現自救的一個最根本的邏輯。
中央創造金融環境,支援房企收併購專案
為有效化解房地產行業風險,支援房地產企業間的專案併購,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政策。
2021年12月20日,央行、銀保監會出臺《關於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專案併購金融服務的通知》,鼓勵銀行穩妥有序開展併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援優質的房地產企業兼併收購出險和困難的大型房地產企業的優質專案。同時,加大債券融資的支援力度,支援優質房地產企業在銀行間市場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於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專案的兼併收購。
對此,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2021年12月30日表示,房地產企業間的專案併購是房地產行業化解風險、實現出清最有效的市場化手段。《通知》鼓勵金融機構提高服務效率,為併購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助力化解風險、促進行業出清。
鄒瀾認為,從長遠看,透過併購等市場化方式推動房地產市場的結構性調整,有利於高負債企業集團資產、負債雙瘦身的同時保護住房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於引導市場各主體更加重視專案本身的風險評估與管理,有利於形成房地產新發展模式,促進房地產業的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
據瞭解,近期央行、國資委已組織房地產領域的優質大型民企以及央企、國企開會,傳達了鼓勵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併購出險和困難的大型房地產企業的優質專案的政策導向。央行、銀保監會也組織主要銀行開會,推動銀行積極穩妥推進併購貸款業務,同時對於出現風險和困難的大型房企不盲目抽貸、斷貸。
1月6日,有媒體報道稱,目前銀行已告知一些大型優質房企,針對出險企業專案的承債式收購,相關併購貸款不再計入“三道紅線”相關指標。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前部分央企有收購專案的考慮,但是由於“三道紅線”的制約,類似收併購方面其實是有壓力的。這次銀行實際上在原有政策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即併購貸款不會影響“三道紅線”的考核,這樣相關企業收併購的動力會增強。
嚴躍進認為,一系列政策將加快出險企業問題專案的收併購交易,對優質房企尤其是央企進行收併購具有較好的意義,而一些問題房企,處置資產的節奏也會加快,在回籠現金流的同時也加快債務的處置。
責編: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