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在外打工的王剛回到老家,與給自己生下一兒一女、在家務農的老婆離婚,並將家裡存款、值錢東西席捲一空,理由是這些東西都是他賺錢買的。老婆不同意離婚,可架不住王剛的拳打腳踢,在家暴威脅下,老婆同意了離婚。王剛拋妻棄子,帶著家裡所有錢財揚長而去。他離開家時,大兒子6歲,小女兒3歲。
原來,王剛打工期間看上了另外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也已經離異,身邊還帶了一個7歲的兒子。
王剛與這個女人成了家,同時為了女人開心,王剛待繼子視如己出,甚至比親生兒子還親。帶出來的錢財以及後來打工賺的錢也都花在了這個女人和繼子身上。和原來的孩子及前妻再無任何聯絡,甚至為了防止家人勸阻他,和以前的家人斷絕來往,更換了聯絡方式,原來的親戚及家族裡的人也聯絡不上他。
繼子長大後,王剛拿出自己的全部積蓄幫助孩子成家立業,可以說,在對待孩子方面,王剛做到了一個父親能做到的一切。
前妻帶著兩個孩子,家中家徒四壁,含辛茹苦將孩子撫養大,其中受的苦可想而知。但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兩個孩子都特別懂事。
轉眼過了25年,2016年,王剛的再婚妻子去世,王剛也因病住院,繼子開始還能照顧他,但久病床前無孝子,半年後,繼子很少上門。而且繼子也和自己的親生父親恢復了來往,王剛聽到繼子親熱地稱呼對方“爸爸”的時候,王剛知道自己白養了這個兒子25年。
王剛打算把他和再婚妻子住的房子賣掉,然後帶上錢回去找他的親生孩子,就在準備成交時,繼子和他的親生父親到了,告訴王剛沒有權利處理這套房子。最後繼子拿到了60%房款才算了事,並逼著王剛寫下宣告,從此兩人再無瓜葛。
王剛用賣房的錢,還了自己生病住院的借款,帶著剩下的10萬塊錢回到了家鄉。前妻健在,兩個孩子均已成家。
對於他的回來,前妻好像並沒有感到突然,只是告訴他:
第一,孩子特別是女兒,對他沒有印象,因此自己也不會阻止孩子與他相認,只要孩子們願意;
第二,不論什麼時候,她現在的這個家,都不允許他踏進半步。
王剛很高興,他認為孩子畢竟是自己親生的,怎麼會不認呢?
當他找到兩個孩子時,兒子緊緊地將妹妹藏在身後,很嚴厲地告訴王剛,他倆從小就沒有爸爸,他們的爸爸早就死了。
王剛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喃喃地說:“你們雖然不是我養大的,但畢竟都是我生的啊……”
這是發生在朋友身邊的親生經歷,由此我也想到了我自己。
2008年,我第一次離婚,將親生女兒留給了前妻。轉而和自己出軌的女人結婚,女人也帶了一個8歲的兒子。
9年間,我待這個兒子視如己出,早晨騎車送他上學,晚上等在校門口接他放學。親生女兒都沒有享受到過。2017年我再度離婚,去年冬天在街上我看到了這個兒子,脫口而出喊出他的名字,可他只是冷冷地看我一眼,那眼光彷彿是在看一個乞丐。
親生女兒曾經給我發過一封郵件,有一次她騎車在路上被車碰到了,摔得頭破血流,但她很堅強,並沒有哭。一位路人說,你爸爸電話多少啊?告訴我,我打給他。
聽了這話,女兒禁不住大哭起來。
當我看到這裡的時候,自己一個人也是嚎啕大哭。
昨天,女兒和奶奶通電話,我像地下工作者似的,湊到旁邊,只是單純想聽一聽孩子說話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