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1945年間服役的活塞發動氣飛機在很大程度上要比那些在戰爭初期投入戰鬥的飛機更勝一籌,但卻很快又被新式的渦輪噴氣式飛機所取代。
雖然活塞發動機飛機的動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得到了實質性的提高,但是,人們看到渦輪噴氣式發動機在未來似乎更具發展潛力。所有盟國在1945年之前一直都在著手研究著這類的設計,但是隻有德國和英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前的戰鬥中真正使用過噴氣式飛機。美國雖也有噴氣式飛機在服役,但是在各種作戰計劃中並沒有做出過具體的部署。
第一批噴氣式飛機
第一批可投入使用的噴氣式發動機是在1937年生產的,那是在英國和德國各自的研究專案中誕生的。在那個階段,由英國的法蘭克·惠特爾發明的設計型別發動機,在當時更加先進一些,但是海因茲·馮·奧海因的發動機則是投入實際飛行的頭一個,那就是在1939年的亨克爾178式之中。惠特爾的格洛斯特E.28/39型,是在1941年的時第一次投入飛行的。這兩種型別原本都不是作為戰鬥機來製造的。還有兩款設計都在1941~1942年間升空,那就是梅塞施米特163式和Me262式。
Me163式有完全不同的發展歷程。由於其有著截然不同的箭 頭形狀設計,使用的是瓦爾特公司的火箭發動機動力,因此其可以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960千米每小時的飛行速度。在缺點方面則是,其自身只能攜帶大約10分鐘左右的燃油儲量,而這些燃油本身又極易發生爆炸;另外,在其簡短的飛行之後,飛機必須折返回基地並採取剎車方式進行著陸,而不是正常的起落架降落方式。這種飛機是在1944年年中開始投入飛行的,但在針對盟軍轟炸機的戰鬥中並未獲得多大的成功,而事故和其他問題則時常出現。
渦輪噴氣飛機和Me262式提供了更好的前景,不過從其1942年7月的首度飛行到真正投入實際戰鬥,花費了兩年多的時間,這主要是由於發動機缺陷及其他問題所造成的。雖然希特勒早已下了命令,要將其改裝成快速飛行的轟炸機,而這顯然於事無補。
雖然可能建造了1400架此類飛機,但這遠遠不足以組建一支空軍中隊,並且它們還存在著諸如燃油短缺以及其他問題的困擾。它們在飛行速度上雖然可以超越盟軍的飛機,並且在轟炸機攔截方面具有很好的裝甲配置,但也存在相當致命的弱點,就在它們剛著陸或從基地起飛的時候,因為那時它們的飛行速度還很慢,所以極容易受到攻擊,並且被擊落。
還有另外兩種德國噴氣式戰機被建造出來,並可以直接投入戰鬥,但卻沒有參加過多少實戰。1944~1945年間,有200多架阿拉度234式轟炸機被生產出來,但卻只參加過一些零星的戰鬥,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在雷馬根的萊茵河橋之戰。
盟軍的設計型別
在盟軍方面,美國的貝爾P-59“空中彗星”戰鬥機在1942年10月便已開始了第一次飛行,但卻反覆出問題,並且從未參加過任何實際的軍事任務。另外兩種美國的設計款式,即洛克希德P-80和瑞安FR-1(這款同時具有活塞發動機和噴氣式發動機兩種引擎),都在日本投降前被做出了對日本的進攻部署,但沒來得及參加實際的戰鬥日本就已經無條件投降了。
1943年時,英國的格洛斯特“彗星”式投入飛行的,並在1944年7月參加到實際的戰鬥中去。超初,F1款式主要用來實現本土防禦的功能,並參加針對V-1飛行炸彈的作戰任務,但在1945年,做了稍微改進的F3式卻被部署到大陸的很多基地。與其他早期的噴氣式飛機一樣,就種戰機也遇到了很多牙輪咬合方面的諸多問題,而後來的生產批次對這些問題也只是進行了略微的改進,實質上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