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 鞠峰】
去年7月底,中國駐美大使秦剛抵達美國履新。但在近5個月之後,美國參議院終於投票通過了尼古拉斯·伯恩斯(Nicholas Burns)擔任美駐華大使一職的任命,填補了該職位一年多以來的空缺。
美國政府要職任命低效的背後,是兩黨在參議院激烈博弈,利用其中的繁文縟節相互掣肘的結果。《紐約時報》1月8日報道稱,“提名透過難”的問題似乎已經到了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時候。
報道援引非黨派團體“美國公共服務合作組織”(PPS)的最新研究顯示,拜登上任1年來,只有41%的提名在參議院得到透過,創幾十年來新低。同時,提名透過所需的時間也創下新高。
“這個出故障的系統進一步崩潰,而且在選舉年,它只會變得更差,”PPS負責人馬克斯·斯蒂爾(Max Stier)說。
拜登任期第一年提名的速度位元朗普高,不過沒有超過奧巴馬和小布什。然而,他提名的人選平均需要等待103天,才能被參議院確認,這比奧巴馬慢1個月,是克林頓時期的兩倍,里根時代的3倍。
《紐約時報》稱,在很多議題上,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各執一詞,甚至內部也會有分歧,但在一件事上,他們少見地達成一致——提名確認系統“一片混亂,充斥著爭吵”。
上個月末,參議院多數黨領袖、民主黨籍議員舒默(Chuck Schumer)同意安排一次可能有爭議的投票,對俄羅斯-德國天然氣管道背後的公司實施制裁,以滿足得克薩斯州共和黨參議員特德·克魯茲 (Ted Cruz) 的要求。
克魯茲曾就這個問題攔下了數十名國務院提名人。舒默妥協不久之後,近40項提名在參議院獲得透過,其中包括拜登8月提名的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駐日大使等。但還有許多人的提名仍然懸而未決。
這種提名的延誤絕大多數時候不是出於謹慎。《紐約時報》稱,參議院難以確認總統提名的原因是“黨派功能失常”及個人恩怨等。
馬克斯·斯蒂爾說,“我們的政治需要一項‘日內瓦公約’,以界定什麼是合法的黨派分歧,什麼是破壞政府核心基礎設施的行為。”
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總統有權締訂條約,但須爭取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他有權提名,並於取得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領事、最高法院的法官。”
然而觀察者網查詢美國政治百科全書網站“Balloutpedia”發現,提名確認過程中,許多關鍵節點都會讓提名擱淺。
首先,總統向參議院提交書面提名,隨後FBI等多個聯邦機構將對提名進行審查。提名按照其職權交給對應的委員會負責。委員會舉行聽證會,對被提名者進行詳細稽核。有時幾個委員會要進行聯合聽證會。
部分重要職位及其對應的參議院委員會 (截自Ballotpedia)
聽證會結束一定時間後,委員會投票決定把被提名者“積極報告”、“不積極報告”或“不予報告”給參議院。
提名由相應的委員會報告給參議院後,所有參議員必須全體同意為其舉行聽證會的日期和時間,否則提名將持續處於“擱置”(hold)狀態。參議院開始考慮提名後,將進行反覆的辯論,直到超過半數議員投票同意結束辯論。
結束辯論後,超過半數議員投出同意票則該提名得到參議院確認。最後經總統確認後被提名者才能正式履新。如果參議院沒有透過,總統可以再次提交提名,但需要在至少30天休會期之後,重新在參議院重新走一遍相同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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