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是一項常見的公證業務主要包括:房屋買賣公證、房屋租賃合同公證、房屋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屋繼承公證、房屋贈與公證、房屋轉讓協議公證、房屋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房屋產權公證、房屋委託書公證、房屋的遺囑和遺贈扶養協議公證、房屋的保全證據、港澳臺的房屋事務公證等。
一、房產公證有什麼用
公證的作用就是確保真實性,1.是該行為確係行為人所為,2.是行為人所為確係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辦理公證手續的時候,現場工作人員需要把各方面的情況詢問清楚,是否是真實意思的表示,然後才能作出判斷。雙方現場必須如實回答工作人員提出的所有問題,在審查的時候,也會影印留檔相關材料,還有一點,就是可以很好的保護當事人的利益。如果對公證的結果不滿意,或者協議內容具有爭議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解決。
二、房產辦理公證時注意事項
1、雙方身份證,戶口本,不動產證等材料都準備好,在辦理過程中,材料原件都需要提交給現場工作人員。除了這些材料以外,還需要準備協議書以及其他材料,這個要以公證處的要求為準,公證前建議先去當地的公證部門諮詢瞭解。
2、在辦理的時候,需要填寫一份公證申請表,同時正式提出公證申請,現場工作人員會進行嚴格的稽核,主要就是看這些原件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同時也會提一些問題,讓雙方當事人回答,不能作假,現場工作人員會做談話筆錄,影片,這份筆錄及影片就是證據。
3、最後在公證員見證下,雙方要在這份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整個公證流程進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