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槍支文化要追溯到美國獨立戰爭的時候了,為反抗英國的暴政,起義軍號召民眾拿起槍反抗,然後美國各地份份成立了許多民兵組織,為美國的獨立起了很大的貢獻,所以後來美國憲法第二條就規定民眾有擁槍的權利,不可侵犯。
在美國人看來比起暴政,槍支案件死的人微不足道,而且人民有槍可以在遇到強權的時候可以反抗,象徵著權利自由人權。
現在的美國槍支協會是美國最大的協會之一,它與軍火集團一起擁有巨大的影響力,會員眾多,利益鏈條廣泛,並且許多總統都受過協會的恩惠,甚至還是會員,美國里根總統說過:不是槍殺人,而是人殺人。可想讓美國控槍有多難。
再者以美國這種政黨政治體系,想拉攏那些協會或者集團都來不及呢,怎麼可能去得罪,2000年美國大選支援控槍的戈爾失敗,支援擁槍的小布什當選,2016年堅持擁槍的特朗普當選。
並且在美國要控制槍支的法案透過就必須修改憲法,修改憲法需要國會兩院三分之二的人透過,並且要四分之三的州議會批准,這在美國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卡特總統曾經強推控槍法案 ,結果被國會擋住。奧巴馬想繞過國會,結果也是失敗。雖然現在美國每年死在槍支案件有三四萬人 ,要求控槍的聲音也是起起伏伏,但死的再多,分裂的美國的社會永遠在爭吵中繼續下去,所以在美國,擁槍控槍這就是道無解的題。(配圖是一美國議員全家都擁有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