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巴克利身高1米98,丹尼斯-羅德曼身高2米01,作為大前鋒,他們的身高都偏矮,卻都成為耀眼的球星。不過他們風格迥異,巴克利在進攻端更加出色,羅德曼則在防守端表現驚豔。
巴克利職業生涯場均貢獻22.1分,職業生涯有11個賽季場均砍下20+,巔峰賽季場均砍下28.3分,5次入選最佳陣容一陣,5次入選最佳陣容二陣,不過他從沒入選過最佳防守陣容,他是一位攻強於守的球員。
羅德曼職業生涯的場均得分只有7.3分,14年的NBA生涯只有1個賽季場均得分上雙,場均也只能貢獻11.6分,可見他在進攻端的表現很一般,但是他卻7次入選最佳防守陣容一陣,1次入選最佳防守陣容二陣,兩次當選最佳防守球員,他是一位守強攻弱的球員。
當攻強於守的巴克利遇到守強攻弱的羅德曼,誰的表現會更加出色呢?他們二位職業生涯交手過36次,全都發生在常規賽,季後賽沒有交過手,非常可惜。
這36場比賽,巴克利場均上場39.6分鐘,場均砍下23.7分13個籃板3.7次助攻0.8次搶斷0.7次蓋帽,場均出手16.3次,場均命中8.7次,投籃命中率為53.3%,三分球命中率為22.9%,罰球命中率為71.9%,帶領所在球隊取得12勝24負的戰績。
羅德曼場均31.9分鐘,場均得到7.6分11.7個籃板1.9次助攻0.6次搶斷0.9次蓋帽,場均出手6.2次,場均命中3.4次,投籃命中率為54.3%,三分球命中率為16.7%,罰球命中率為48.3%,幫助所在球隊取得24勝12負的戰績。
羅德曼在與巴克利交手時有戰績優勢,不過他並不是所在球隊的第一核心人物,加上他職業生涯先後效力的活塞隊、馬刺隊、公牛隊以及湖人隊都是強隊,他一直是隊內的第三號、或者第四號人物,因此比較戰績的話意義不大。
從個人資料上來看,巴克利幾乎是碾壓羅德曼的存在,羅德曼的投籃命中率和場均蓋帽比巴克利的高,但其餘資料均落下風。巴克利的場均得分比羅德曼高16.1分,在進攻端消耗巨大的情況下,他還能從羅德曼頭上場均搶下13個籃板,場均籃板還要比羅德曼多1.3個,看完這些資料對比後,才發現巴克利沒有吹牛。
巴克利曾表示,如果他不用考慮得分的話,籃板王沒有羅德曼什麼事,曾經以為他在吹牛,看完交手資料後才發現他真的很厲害——巴克利在兼顧得分的情況下,場均籃板還比羅德曼多,如果他跟羅德曼一樣把搶籃板當成主業,那麼他也會拿到許多籃板王的稱號。
對比可以發現,巴克利面對羅德曼時場均搶到13個籃板,而他職業生涯場均籃板數為11個。羅德曼面對巴克利時場均搶到11.7個籃板,而他職業生涯場均籃板數為13.1個。巴克利面對羅德曼時的場均籃板數高於職業生涯的場均籃板數,羅德曼面對巴克利時的場均籃板數低於職業生涯的場均籃板數,足以說明巴克利是可以壓制羅德曼的。
羅德曼職業生涯有10個賽季場均籃板上雙,有6個賽季場均搶下15+籃板,有2個賽季場均搶到18+的籃板,最瘋狂的一個賽季場均搶到18.7個籃板,他曾連續7年當選籃板王,能在四大中鋒以及巴克利、馬龍等諸多頂級內線搶到這麼多的籃板,他的搶籃板能力有多厲害無需多言。
不過也需要承認的是,羅德曼作為藍領球員需要承擔的責任相對較少,不像四大中鋒、巴克利、馬龍等內線幾乎每場比賽都要得到全隊最高分,還需要搶到很多的籃板,還要做好策應工作,助攻也不少,在防守端更要以身作則,他們需要承擔的責任比羅德曼大得多,他們無法像羅德曼這樣將大部分精力都用在搶籃板上,因此羅德曼從他們頭上搶走了多個籃板王。
當然這並不是否定羅德曼的能力,作為一個身高2米01的矮個內線,羅德曼能搶到這麼多籃板,與他天生的籃板嗅覺和連續起跳能力有很大的關係,也與他後天的努力有很大的關係,他花了大量時間泡在錄影室,看比賽錄影,一直研究每次出手的位置,角度,旋轉,造成的籃板球的落點,所以他對籃板球的落點判斷是歷史頂級的。在靜態天賦不是那麼好的情況下,羅德曼用他對籃板球的痴迷闖出了一天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