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美國現代歷史的人,都知道邦妮和克萊德的名字。他們是上世紀30年代初橫行於中西部及南部各州的“雌雄大盜”,是一對臭名昭著的情侶劫匪。他們因熱衷於被媒體關注而成為那個時代公眾眼中的“流量明星”,更因為手段殘忍、殺人如麻而變成了全美執法機構的公敵。
1930年1月,邦妮•伊麗莎白•帕克在她的一個朋友家裡,第一次遇到克萊德•切斯納特•巴羅。克萊德當時只有21歲,但已經是一個有過多次前科的慣犯。兩人一見鍾情,隨後邦妮放棄了女招待的工作,跟著克萊德廝混,逐步走上了不歸之路。邦妮和克萊德生活在美國曆史上社會鉅變和經濟動盪的特殊時期。1929年開始的大蕭條,導致全美數百萬人失業,饑荒肆虐、社會混亂,導致人們對法治和秩序的普遍漠視。加之1920年至1933年美國施行禁酒令,製造和走私酒類有暴利可圖,催生了有組織犯罪以及新一代暴力犯罪的出現。
以邦妮和克萊德為核心,組成了臭名昭著的“巴羅幫”(電影劇照)
邦妮和克萊德很快組成了自己的暴力犯罪團伙,即所謂的“巴羅幫”。這個團伙時聚時分,成員有時多達6名,有時只有這對“亡命鴛鴦”。他們利用當時已經開始流行的汽車,尤其喜歡以福特公司生產的V-8汽車作為座駕,在中南部到西南部之間的廣袤平原上流竄,一有機會就持槍搶劫或盜竊,然後迅速逃跑。這一團夥格外崇尚暴力,憑藉各種自動武器的強大火力,多次成功逃脫追捕者的包圍。
當時報紙刊登的邦妮腰插轉輪手槍、背靠搶來的福特V-8汽車的照片
可以說,邦妮和克萊德是最早的“自媒體”大師,有著塑造自我形象的天賦。他們知道如何利用媒體的力量,來讓自己變成那個時代的“美國神話”。這對“雌雄大盜”並不畏懼警察知道他們的長相,就在流竄過程中,仍經常透過投稿等方式,繼續營造和維持他們的影響。因此,邦妮和克萊德成為當時家喻戶曉的名人,其影響力足以讓現代絕大多數明星望塵莫及,報紙上長篇累牘地刊登描寫他們罪行的文章,他們的衣著和髮式被眾人模仿,甚至民間傳說把他們當作羅賓漢式的俠盜,成為反抗銀行和資本家的象徵,因此受到很多民眾的追捧與包庇。
邦妮和克萊德及其同夥犯了超過100宗搶劫殺人盜竊等罪行(電影劇照)
儘管傳說非常浪漫,但事實上,邦妮和克萊德只是兩個殺人越貨的強盜。他們和同夥沿著公路前行,洗劫商店、銀行、加油站和一切他們感興趣的目標,並且毫不猶豫地射殺任何他們認為有威脅的人,特別是在面對執法人員的圍捕時,常用自動武器和手榴彈來殺開血路。在他們途經之處,先後留下13具屍體,其中9名是執法人員,其餘是平民。到1933年底,記在他們名下的指控已超過100項,包括謀殺、綁架、搶劫銀行、盜搶汽車以及各種形式的盜竊。可以說,在美國曆史上最艱難的時候,這對“雌雄大盜”的存在,讓大家的生活變得更加艱難。
不過,這些罪行並沒有使邦妮和克萊德變得富裕,搶劫一次雜貨店,有時只能搶到幾個美元,比起他們所冒的風險來說,簡直是微不足道。隨著“巴羅幫”惡名遠揚,警方加大了追捕力度,餐館和旅館裡到處是通緝他們的告示。有一段時間,邦妮和克萊德等人不得不東躲西藏,有時一晝夜行程超過700公里,很多時候是在野外露營。由於他們的高度機動性和流竄區域的廣泛性,在專門對付重案的聯邦調查局剛剛誕生不久,各個州執法機構還習慣“自掃門前雪”的年代裡,幾乎無法對他們組織有效的抓捕。
1934年1月,克萊德精心策劃了伊司森農場越獄事件(電影劇照)
但是,克萊德的一次魯莽行動,卻為警方創造了一個聯合起來的機會。也許是想招羅舊部大幹一場,也許只是簡單地報復監獄,1934年1月,克萊德精心策劃了一場越獄,幫助2名同夥成功逃出了他自己此前曾服過刑的伊司森農場。這起事件給農場所在的德克薩斯州州政府造成了很大壓力,德州懲教署為此邀請經驗豐富的老德州騎警弗蘭克•哈默作為特別調查員重出江湖,專門追捕邦妮和克萊德和他們的“巴羅幫”。
弗蘭克•哈默以他的豐富經驗,很快找到了邦妮和克萊德一夥的活動規律
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更何況邦妮和克萊德碰上的是弗蘭克·哈默。哈默被公認為是美國曆史上最著名、最堅決、最有能力的執法人員,他擁有鋼鐵般的勇氣、出神入化的槍法和豐富的追緝經驗,這些都是他在德克薩斯靠近美墨邊境的蠻荒之地,與亡命匪徒、走私犯長達40年出生入死的鬥爭中鍛煉出來的。他在一生中參加了100多次大小槍戰,16歲時就打死了一名通緝犯,21歲時獨自追蹤並抓獲了2名盜馬賊,因此受到當地治安官賞識並加入德州騎警隊,最後還是幹到了高階隊長。但他一生的最大成就直到退休後才取得,那就是應德州懲教署邀請,然後和老戰友曼尼·高爾特一道,僅用102天時間,就找到並結束了邦妮和克萊德長達4年之久的流竄犯罪。
哈默在接受任務時,已經50歲了,剛剛退休不久。他面對的不僅是被神話為“永遠不可能被抓到”的邦妮和克萊德,還有以聯邦調查局為代表的整個新興警務系統的競爭,以及德州官僚系統拖沓作風和缺乏跨州執法權等種種桎梏。但哈默和高爾特還是毫不氣餒地堅持追蹤,直到他們的經驗最終發揮了作用。透過仔細研究克萊德一夥作案的地點,哈默發現這夥人利用當時警方跨州界執法缺少配合的漏洞,一直在幾個州的交界處活動,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到某個團伙成員及親友家休整的規律。經驗豐富的老騎警在此基礎上,準確預測了克萊德一夥未來的動向,並及時掌握了後者打算去路易斯安那州比恩維爾縣團伙成員亨利•麥斯文家中暫避風頭的關鍵性情報。
小分隊的6名成員,從後向前從左至右:奧克利、辛頓、奧爾康、高爾特、哈默和喬丹
在此之前,哈默已經組織了一個4人小分隊,除了早年一同在騎警隊出生入死的曼尼•高爾特,還有很早就開始參與追捕工作的德克薩斯州達拉斯縣副警長鮑勃•奧爾康和泰德•辛頓。特別是辛頓,哈默拉他入夥,是因為後者在邦妮做女招待時就認識她,至於巴羅兄弟,辛頓和他們同在當地的窮街陋巷長大,甚至和克萊德一起當過西部聯合匯款公司的郵差,對他們非常熟悉,這樣在碰上邦妮和克萊德時,可以第一時間幫助確定其身份。在獲知克萊德等人躲藏到比恩維爾縣的訊息後,哈默又吸納了當地的亨德森•喬丹警長和他的副手普倫蒂斯•奧克利加入小分隊。
哈默的計劃是以卡車為路障和誘餌,在邦妮和克萊德停車時先下手為強(電影劇照)
鑑於此前在密蘇里州喬普林市、堪薩斯市兩次失敗的抓捕經驗,克萊德等人在拒捕時會表現出超乎尋常的瘋狂和兇殘,哈默和他的小分隊並沒指望將其活捉,而是直接設計了一個死亡陷阱。在亨德森•喬丹等人幫助下,哈默悄悄找到了亨利·麥斯文的父親,說服其為小分隊提供幫助,以換取對已經犯有兩宗謀殺罪的麥斯文從輕處罰。根據老麥斯文提供的線索,哈默決定在當地154號公路上設下一個埋伏。伏擊地點位於北緯32°26′28.21〃、西經93°5′33.23〃,在兩個小鎮吉布斯蘭、塞勒斯之間,周圍都是松林,人跡罕至,是邦妮和克萊德從鎮上返回麥斯文家的必經之地。根據計劃,哈默和他的小分隊藏在道路一側,老麥斯文事先把他的卡車停在那裡,裝成修車的樣子,待邦妮和克萊德開車經過時,必須減速靠邊,甚至會與老麥斯文交談,哈默等人擇機動手。
這裡需要插一句的是,2019年網飛曾推出一部由文•科斯特納和伍迪•哈雷爾森主演的《劫匪》,是美國拍攝的第三部以邦妮和克萊德事件為背景的電影。“劫匪”來自於其英文版名稱“The Highwaymen”,其實含義相對模糊且有歧義,相比之下,其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版片名(Emboscada final、L'ultima lmboscata)就要直截了當得多,意思均為“最後的埋伏”,更加符合電影的本義。《劫匪》中最後的重頭戲,也就是這場伏擊戰,就是在當年伏擊的實際發生地點拍攝的。事隔近80年,當年的林間簡易公路已改造為雙車道。製片方在2018年3月攝製時,為以確保景觀與1934年時儘量接近,不惜工本進行改造,用泥土將道路部分覆蓋,甚至還專門栽種了一些樹木。
包括哈默在內,6人小分隊的所有成員都長期從事執法工作,對各種槍械效能非常瞭解。考慮到邦妮和克萊德習慣於隨身攜帶大批自動武器(這部分內容,將單獨撰文介紹)的習慣,為確保伏擊成功,他們為這次行動配備了壓倒性的火力。包括霰彈槍和手槍在內,大部分人都準備了多支武器。這些武器的來源各不相同,選擇它們的原因,除了火力強度外,最主要的是各人的使用習慣。比如在長槍方面,除亨德森•喬丹使用的是一支傳統的溫徹斯特M1894槓桿步槍,其他人都使用了半自動或自動武器。其中,數量最多的是雷明頓8型半自動步槍,共有3支。哈默使用的是一支.30口徑的版本,這是他在德州首府奧斯汀購買的,然後進行了改裝,裝上了一個20發可拆卸彈匣。高爾特則帶了一支.25口徑的同型步槍,可能是騎警隊時代自己使用的。而普倫蒂斯•奧克利使用的那支.35口徑雷明頓8型步槍,則是從他的一個朋友那裡借用的。
《劫匪》中使用柯爾特莫尼特自動步槍的改成了高爾特(電影劇照)
此外,小分隊中還有全自動的柯爾特莫尼特自動步槍及湯普遜衝鋒槍各1支。柯爾特莫尼特和克萊德習慣於使用的勃朗寧M1918自動步槍其實是同一種槍,只不過名稱和細節不同,前者是柯爾特公司在一戰後根據勃朗寧M1918改進設計的一個版本。伏擊時使用的那支柯爾特莫尼特,並非像《劫匪》中那樣是由哈默購買、高爾特使用,而是辛頓為了對付克萊德一夥,專門從德克薩斯州國民警衛隊的一個軍械庫借來的。因為此前的1931年11月21日,辛頓曾在德克薩斯州的索沃斯與持槍歹徒進行過一場槍戰,當時他使用的是湯普遜衝鋒槍,但發現該槍的.45ACP手槍彈無法穿透對方汽車車身鋼板。因此,當小分隊終於追蹤到邦妮和克萊德的時候,辛頓決心要藉助柯爾特莫尼特這一空重達6公斤的“大殺器”,確保兩個魔頭不至於再次逃脫。但為了突出哈默、高爾特的主角光環,《劫匪》中的辛頓只有屈尊使用一支勃朗寧M1918了。
1934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9點30分左右,邦妮和克萊德駕駛的灰色福特V-8汽車如約而至,並在卡車旁邊停了下來。哈默和他的5名同伴立即衝到了公路上,在沒有進行例行警告的情況下,這場“一邊倒”式的伏擊就開始了。事實上,在哈默下達開火命令之前,普倫蒂斯•奧克利就已經開了槍,一顆子彈從他手中的.35口徑雷明頓步槍中射出,穿過擋風玻璃,擊中克萊德•巴羅左耳上方,並打穿了頭骨,使其當場斃命。大約在同一時間,邦妮•帕克也中了彈,但她還尖叫了一段時間。
在克萊德被擊斃後,小分隊成員仍然追著汽車繼續開槍射擊(電影劇照)
哈默和同伴們繼續開火,用步槍、霰彈槍和手槍交替射擊。泰德•辛頓和鮑勃•奧爾康後來回憶道:“我們每個人都有一支霰彈槍,一支自動步槍和手槍。我們用步槍開火。還沒等那輛車碰到我們,它就被打成篩子了。然後我們用霰彈槍繼續打……有煙從車裡冒出來,看起來像是著火了。霰彈槍打空後,我們又把手槍裡的子彈全部傾瀉在從我們身邊開過的那輛汽車上,後者沿著路往下移動了大約50碼,掉進了溝裡,幾乎翻倒了。我們不停地向那輛車射擊,甚至在它停下來之後。”
整個伏擊不到一分鐘就結束了,6名警探共向邦妮和克萊德乘坐的汽車打出了130多發子彈,哈默的耳朵幾個小時後還聽不清聲音。驗屍官檢查之後,發現兩具屍體上共有44個彈孔,其中邦妮至少被擊中17次,克萊德身上則有27處槍傷。當地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後來表示,很難對兩具屍體進行防腐處理,因為它們被打得和篩子一樣,根本無法留存住防腐液。
邦妮和克萊德之死再次製造了萬人空巷的效果,人們蜂擁前來圍觀那輛被稱為“死亡之車”的福特V-8,並且為搶奪紀念品,幾乎將兩人的屍體扯碎。1.5萬人參加了克萊德的葬禮,邦妮下葬時參加者則超過了2萬人,儘管由於邦妮母親的反對,兩人並未埋在一起。邦妮死時仍然戴著前夫羅伊•桑頓送的婚戒,後者對此事的評論是:“我很高興他們能這樣結束,這總比被抓住強多了。”
現實中的“死亡之車”與電影中的不同,車身上的彈孔相當集中(電影劇照)
當邦妮和克萊德被打死的訊息傳回德州時,《奧斯汀報》在頭版頭條上將當天稱為“哈默-高爾特英雄日”,並計劃為他們舉行一場專門晚宴,邀請州長出席將講話。但哈默和高爾特拒絕參加任何慶祝活動。不僅如此,哈默還謝絕了某書商出價1萬美元讓他寫一本書的邀請,也拒絕了請他拍攝電影的提議。當時他只接受了一位他認識並信任的記者的採訪,而高爾特則對所有媒體都三緘其口。不過,後來當一個名叫查爾斯•斯坦利的商人帶著“死亡之車”到奧斯汀繼續其巡迴展覽時,哈默和高爾特卻突然出現,哈默狠揍了斯坦利一個耳光,沒收了根據現場屍體照片製作的幻燈片,並警告他如果再利用死人賺錢的話,將會受到更為嚴厲的處罰。
考慮到邦妮和克萊德一案暴露出的德州執法機構的混亂局面,1935年米里亞姆·弗格森(《劫匪》裡那位強勢的女州長)卸任第二任州長之後不久,一度被解散的德州騎警隊得以重新恢復,並且與德州公路巡邏隊一道,收歸至德州公共安全部旗下管理,這種模式一直延續至今。可以說,兩位老騎警的出色表現拯救了歷史悠久的德州騎警隊。高爾特重回騎警隊,並擔任了10年的負責人,直至1947年12月14日去世。至於哈默,他選擇了徹底退休,回到妻子格拉迪斯身邊與其共享天年。1955年7月10日,弗蘭克·哈默也與世長辭,他被埋葬在奧斯汀紀念公墓,在他最可靠的夥伴曼尼•高爾特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