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末期爆發了大規模的起義戰爭,那些被秦朝滅掉的國家紛紛起義,幻想著恢復之前的分封和土地,然而夢想的美好和現實的骨感往往讓人唏噓不已,迴光返照的事情也總是給人無盡的希望。項羽在最初也確實恢復了之前的分封,但分封的矛盾也很快暴露,反抗和起義又一觸而發。
楚漢戰爭打響之後,項羽憑藉最初的優勢卻以失敗而告終,給了後人無盡的教訓和研究。戰爭的最後劉邦和韓信等八位諸侯王以十面埋伏之勢將項羽包圍在垓下,張良命人吹奏楚曲,楚曲擊潰了楚軍計程車氣,這一戰之後,項羽自刎於烏江,天下從此歸於漢。
秦朝實現了國家的大一統,奠定了中國2000餘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對中國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劉邦也是一個對秦始皇敬慕有加的人,史記記載:高祖常繇咸陽,縱觀,觀秦皇帝,喟然嘆息曰: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劉邦不止一次表現出對秦始皇的欣賞和愛慕之情。劉邦建立漢朝必然也是會繼續大一統的政治思想。這也是歷史的必然趨勢。
縱觀天下,經歷了楚漢戰爭以及漢初期的戰爭,人口急劇的減少,國家出現大片人煙稀少的地區。當時經濟凋敝,國家窮困,甚至出現人吃人的現象。
這一時期,為了發展經濟,休養生息,呂后頒佈了分田地、減賦稅的政策,這也是社會第一次出現了耕者有其田的理念。再後來文景二帝期間實施減少賦稅,減少人頭稅,鼓勵人民開展工商業,同時開放山川湖泊,鼓勵私人經濟的發展,人民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50年間,國家積累了相當的財富,西漢帝國的經濟也由弱變強。漢武帝時期達到了帝國極其強盛的時期。
然而漢武帝是一個有野心的人,他不斷髮動對外戰爭,他所在時期的戰爭迅速消耗了國家的財富。當時為了應付龐大的軍事開銷,漢武帝實施了抑商的政策,與民逐利,並將鹽鐵產業收歸國有。同時西漢政府還透過抄富人之家等暴力手段來聚斂錢財,可想而知,西漢政府在打擊商業的同時,必然會破壞財富的積累,資本的目的是利潤的最大化。由於無法透過商業積累財富,民間的資本轉而投向土地這種安全又獲利良好的商品,導致土地兼併日趨嚴重,土地從而向少數人集中,這種現象也無可厚非的導致了流民和地主豪強同時產生。財富出現了兩級分化,從而加劇了社會矛盾。董仲舒曾向漢武帝上書:富人的天地一望無際,窮人的田地連錐子尖大小都沒有。小農破產,產生了流民。佃農,農奴。這必然不是一個好的現象。
據史書記載,當時有約40萬的流民曾聚集在長安的附近,這必然存在暴動的威脅,當時的宰相向皇帝上書此事,為緩解此事。皇帝頒佈要求長安城內的富人向外搬遷的政令,以削弱他們的財產。當時還有一個現象,很多地方都存在地方豪強威脅著政府的權威。武帝因此訂立了財產稅,財產稅要求徵收個人總財產的3%-4%的財產,當時的富人紛紛隱藏自己的財富,向政府哭窮,政府收不上來稅,因此又頒佈了所謂的“告緡令”,表示凡是向政府告發那些富人的人,那他的財產一半歸告發的人,一半歸國家。據說,當時社會各個郡縣都有很多被告發的富人,富人紛紛破產,自此以後,中產以上的家庭在帝國中幾乎不存在了。
在王朝生命的最後的幾十年中,帝國的統治已經顯示出搖搖欲墜的跡象。一年,成帝曾向天下發布罪幾詔:坦誠流民眾多的情況,認為官吏制度腐敗是導致社會動亂不安的主要原因。漢書中記載,成帝的老師關禹是城中的大地主,他自己擁有的土地達400畝之多,而且均在土地肥沃的地方,成帝時期的丞相也是高田遍野,富比王侯,同時這些大地主也是帝國中的權勢集中者。漢書中記載,成帝的舅舅曾搶佔田地然後賣給政府,並從中獲利達一億銅錢,大概相當於現在的兩億多人民幣吧。
還有一位王朝寵臣董賢,僅僅入宮當官四年,家產就達今日的一百多億。以政府形式出現的國家,本身也是一個利益集團,政府收入的最終來源一樣是人民群眾。社會所能提供的剩餘勞動是確定的,政府利益集團剝削過多,必然與地主和人民產生矛盾。政府的腐敗會使帝國喪失執政能力。
在成帝時期再次出現了地方豪強,這是中國最早的黑社會勢力。但在當時西漢的後期,官府已然無法對抗這些地方豪強。據漢書記載,當時有一個名叫元涉的是當時茂陵地區有名的豪強,他的黨羽遍佈朝中。元涉的僕人殺死屠夫,官府本想借此事恢復朝廷的威力,卻沒想到元涉的能力之大,隻手遮天,對抗官府,官府最後只好無功而返。還有一個叫遊宮的官吏,向縣令舉薦方法以削弱元涉的力量,被元涉知道後,派人在遊宮的家中殺了遊宮及他的孩子。元涉能輕鬆召集上百殺手,甚至殺害朝中大臣,可想而知當時社會的情況,統治階級的腐敗、政府權力的削弱、社會動盪不安、百姓民不聊生。帝國的統治將崩潰。
王莽在這種情況下登基,隨後頒佈“王田令”。將田地更名為王田,不得買賣。家裡田地過多的需要分給同姓、鄰里或者鄉民。人民有田可耕,只需向國家交付三十稅一的低稅賦。這樣人民可以不經地主豪紳的剝削,直接由國家管理。然而這只是理想的社會制度。王莽帝國的第二年開展了歷史上第一次人口普查制度。那次的普查,人口比戰國末期增長將近五千萬人口,但是可耕地面積並沒有增加多少。然而這種理想的制度與當時的社會現實極其違背。它侵犯了當時官吏和地主的利益,剝奪了他們的財產。然而對於人民來講,誰又會真正把土地給他們。它得罪了所有的階級。
西漢是國家統一後的第二個帝國,對於如何行使國家職能毫無經驗。首先,國家的職能之一是:緩和階級矛盾、維護社會秩序,從而維護整個社會的利益。在帝國形態下,國家本身就是一個利益集團,西漢末年國家利益集團的過度掠奪也是導致社會的極度動盪不安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