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兩口為了生孩子鬧矛盾?
生娃不生娃,到底該聽誰的?
謝楠在節目中談到了“生育權”
幾乎大部分小仙女都不知道“生育權”這個詞:
簡單解釋一下就是:不管未婚已婚離婚,女性有生育子女的權利,這是誰(丈夫,公婆,父母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的;同樣,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是任何人都不能逼迫的。
女性生育權體現在一下幾點:
第一 男女雙方,特別是夫妻雙方,在要不要生育或何時生育的問題上難以達成一致時,理應更多地保護女性的人身權益。
第二 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結果,女性也並非生育工具,公民既然有生育的權利,同樣應享有“不生育的自由”。
第三 女性的懷孕、生育和哺乳無法由男性代替,生育過程中的艱辛和風險也只能獨自承擔,而在照顧、撫育子女方面,女性也往往被認為履行了更多的義務。因此,將“生育權”更多地賦權於女性,既是法律公正的體現,也是對生育主體——女性的人文關懷和特殊保護。
男同志有沒有生育權?有!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男女公民均享有生育權,女方享有生育權是基於人身權中的一種生命健康權,而男方享有的生育權,是基於身份權中的配偶權。當兩種權利發生衝突時,法律會優先保護和關注的是生命健康權,而非配偶權。
總結一下,女生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男生,想生,得找一個願意為他生的女生。
女生對自己的人生一定要有適當的規劃:事業,婚姻,生育。規劃好以後堅定地走自己的路。不管是堅持丁克,還是願意要兩個寶寶,都要在婚前和對方商議妥當,達成一致目標。想丁克的女生當然要找要丁克的男生,特別喜歡寶寶的女生也要找同樣喜歡寶寶的男生啊。
瞭解生育權,是為了小仙女們在不幸遇到極端情況的時候,要勇敢捍衛自己的權利和自由;而不是讓小仙女們沒事拿“生育權”去“威脅”家裡的那個他哦。
男生們,瞭解生育權以後,要更多的呵護關愛家裡的“她”。寶寶是兩個人的寶寶,懷孕生育確是媽媽一個人承擔。男生們先看一下女生生育時你需要簽署的同意書:
這只是最後一關——生育。從受孕,孕檢,每一步都和女生的生命息息相關。
如果男生真的能做到生育以後自己完全照顧寶寶,不讓女生辛苦,那可能會有更多的女生願意生育。如果男生從頭至尾做甩手掌櫃,那本來喜歡寶寶的女生也絕對不願意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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