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是當代比較流行的行為之一,在身體上紋上各種圖案,看起來非常的有個性且帥氣,給人一種較為霸氣的感覺。但整體來說紋身還比較小眾化,僅有部分人追求這些東西,在軍隊中是絕對不允許紋身的,奇怪的是同樣是紀律嚴明的軍隊,美軍讓士兵紋身,甚至還鼓勵紋身,反觀我們卻不允許,這是為何呢?
實際上跟兩國的文化習俗有關係。美國是個非常年輕的國家,建國不過幾百年的時間,一些想法比較前衛且現代化,沒有很根深蒂固的思想,反觀我們有上千年的文化歷史,具備標準的行為準則,紋身要是在古代絕對是會被唾罵的行為,畢竟身體是父母創造的,這麼做就是大不敬。
除此之外,兩國奉承的想法和理念也不同。在美國人看來,紋身能夠很好地表達自己內心的想法,具有極大的意義。士兵們會將各種各樣的紋身印在身體上,有的將自己母親的頭像紋在後背,有的會將一些帶有祈禱性質的圖案紋上來,這麼做具有庇護的意思,上戰場的時候,希望能夠帶來好運。
我軍士兵紋身,會破壞自己軍隊的形象,本身就不是一個喜歡這種文化的民族,而且紋身還是屬於外來文化入侵,假如軍隊也允許這麼做,那影響是非常大的。當然更重要的一點還是保護士兵的安全,紋身會傷害到面板,平時高強度訓練會有撕開傷口的可能性,從而引發很嚴重的後果。
傷口在訓練的時候,接觸到各種東西,會引起發炎、感染等情況,士兵這時候必須得接受治療,從而無法繼續完成任務。假如在真實的戰場上,出現這種情況,那麼是非常致命的,大量計程車兵都因為紋身出問題,會極大地影響士氣。所以不讓士兵紋身,也是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