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爭年代,我軍對武器的需求是十分龐大的。抗戰時期,國內各系部隊使用的武器主要是自產,只有在先進火炮和戰車這兩塊,才會有求於國外提供。1935年到1949年,7.92毫米“中正”步槍產量共60萬~70萬支,民二四重機槍近20000挺,各式輕機槍超過30000挺。但是這些裝備的質量不一,在戰場上的可靠性也不一樣。而美國提供的援助武器因為工藝更好,質量更佳,所以備受推崇。然而,美國援助的武器十分有限,價格也十分昂貴,所以在抗戰和內戰時期,發揮主要作用的還是國內各派系所生產出來的武器。
按照1943年美國對華出售的武器價格,平均每個師的售價是2000萬美元左右。每師具體劃分的話,分為3個步兵團,1個炮兵營,1個山炮營,1個工兵營和其它直屬分隊。由於全師不可能全都是戰鬥兵,所以它配備了7000多支各式槍械。其中輕重機槍的合理數量應該是350挺,然後還有1000多支11.43毫米衝鋒槍,配上火箭筒,火焰噴射器等,組成了單兵基本作戰環節。在師直屬的炮兵營中,通常是8~12門75毫米山炮或野炮,團直屬1個迫擊炮連和1個戰防炮連。由於國內各派系部隊人數眾多,而美援武器數量又少,不可能讓每個軍師部隊都列裝完畢,所以為了取得平衡,這些美援武器被分配到各部,使得各派系之間的美式武器佔比並不一致。但是美援武器是按師來配比,單個師的價格是不變的。
如此昂貴的價格,如此微薄的武器配置,蘇聯聽後都直搖頭。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前,圍繞著蘇械武器的援助,我們與蘇方展開了談判。當時蘇聯為了籠絡剛成立的新中國,主動提出降價,願意以步兵師裝備1000萬美元,炮兵師790萬美元,高炮師340萬美元,坦克師1560萬美元,航空師3100萬美元的價格,向我們提供援助。我軍先後從蘇聯接收了96個陸軍師和23個航空師的裝備,最後的成交價格為13億美元。不得不說,這個價格是相當划算的,以炮兵師為例,分榴彈炮(122毫米或152毫米),火箭炮(喀秋莎),加農炮(85毫米或130毫米)和反坦克炮(57毫米或76毫米)四個旅。每旅配炮48~64門,轄運輸補給車輛若干,還設有觀測組,實戰能力極強。
而常規步兵師的配置則是3個步兵團,1個炮兵團,1個坦克和自行火炮團,1個高炮營,1個反坦克營。對於這些裝備的到來,使得長期缺乏炮坦支援和航空兵制空的我軍來說,得到了極大滿足。也正是因為蘇械在國內部隊中的普及,使得全軍第一次在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對1937年狀態日軍常設師團的火力超越。在這之前,即便是剛剛入朝作戰時期的我軍,絕大多數部隊在火力上都比不上日軍1937年狀態下的常設師團。而跨出國門與聯合國軍交戰的那些部隊,大多都是蒐集全國各類先進武器拼湊而成的王牌,並不能代表我軍當時的綜合水平。所以,蘇械的到來對我軍的發展是具有歷史發展意義的里程碑。要知道,日軍1937年狀態下的師團,直轄一個炮兵聯隊,該聯隊有野炮54門,重炮18門。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時期,我軍550萬人的部隊,最少有490萬是達不到這個水準的。
至於網路上抨擊蘇軍盡援助一些二戰時期武器,這其實是有失偏頗的。1950年~1955年,全球各國包括美軍在內,都是以二戰時期乃至一戰時期的武器作為主力,少量二戰末期和戰後初期研發的新武器因為處於實驗階段,並未普及生產。大名鼎鼎的AK-47突擊步槍在抗美援朝時期,也只是試裝1個步兵團的量。所以針對蘇援,我們應該理性看待。它之所以低價打包出售,極大成分是想籠絡並利用我們對抗美軍。而它未對我軍提供最先進的武器是因為當時他們自己用的也是這樣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