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2歲的喻秋蘭和二婚丈夫結婚30年,家裡老房子拆遷得拆遷款238萬,她想著自己幾十年都沒有拿過錢,孩子又不是親生的,怕不給自己養老,現在也老了,拿點錢防老吧,於是向丈夫提出要20萬給她存著,丈夫卻說:“有房給你住,有飯給你吃就行了!這些錢是給我兒子和孫子的,沒有外人的份。”
而被自己帶大的繼子更是惡語相向,直接罵:“滾出門去。”直接把她趕出了家門。
步入二婚的女人,總有她的難言之隱,面對重新組成的家庭成員的猜忌,特別是來自於丈夫的防範,二婚面對的問題,更多是經濟上的防範,但是結婚三十年了,這種猜忌尚存,著實讓人心寒。
(一)238萬徵收款下來,丈夫不講夫妻情份,直言:讓你有口飯吃,有個地方住就行。
這是喻秋蘭嫁到賀家的第三十個年頭了,就在這兩年賀家自己的老屋要拆遷徵收了,最終下來了238萬元的徵收款。
喻秋蘭嫁到這個家30年來,辛苦了大半輩子,從來就沒有見過這麼多錢,想著自己為這個家付出了這麼多,總歸也有點回報的時候了,也可能鬆一口氣,不用這麼辛苦了,她心裡想著,這筆錢分下來也有自己的一份,可以拿來防老。
但是丈夫最後卻沒有和她商量把238萬元全分給了和兒子兒媳,喻秋蘭覺得不妥,忍不住地說:“要不你拿20萬出來給我放著吧。”
丈夫卻怒道:“你拿20萬幹什麼呀?這錢沒有你的份,有飯吃,有地方住就行了。”
喻秋蘭為了此事和丈夫吵了幾回,話傳到了繼子耳朵裡,沒想到繼子的脾氣更大,怒罵著把喻秋蘭趕出了家門。
喻秋蘭怎麼也想到不了,這個從4歲就由自己帶著長大的繼子這麼不講情份,為了20萬就把自己趕出了家門,而丈夫卻不管不顧,任由兒子耍橫,完全不顧及30年的夫妻情份。
這讓喻秋蘭心寒不已。
沒地方可去的她只得厚著臉皮找回了自己的親生兒子,住到了兒子家裡,但是她心裡一直很不安,因為她大兒子三歲時就改嫁了,這三十年來就沒有養過兒子,她感覺自己都沒有資格住在兒子的家裡。
沒地方可去的這段時間,她一直睡在兒子客廳的沙發上,雖然兒子沒有表現出對她的排斥,但自己卻一直感覺渾身不自在,回家可歸的她有一種寄人籬下的感覺。
她還身無分文,無家可歸又為了生活,只好到附近的工地上幹最苦最累的活,維持著生計。
(二)喻秋蘭道出隱情:我擔心他的兒子會不給我養老,我拿20萬為防身
被繼子趕出家門後,生性懦弱的喻秋蘭只好另找住處,心裡想著虧自己還把他帶大,雖然不是自己親生的,但這麼多年把他當親兒子養,也沒有虧待他,她沒想到這段養育之情卻因為拆遷款而劃上句號,更讓她難以忍受的是和自己相伴了30年的丈夫竟然視若無睹,任由繼子惡語相向把她驅趕出門,而這一切僅僅只是自己提出要20萬元養老。
想著為這個家付出了30年,最終卻連個安身之所都沒有,心裡這口氣咽不下,思來想去他最終找到了媒體,希望透過媒體的力量來為自己主持公道。
喻秋蘭告訴記者:“我是擔心他兒子不給我養老。”
喻秋蘭聯絡上媒體後,第一次把記者帶到她臨時的住所,那就是她的親兒子家,那天兒子不在家,記者問她睡哪裡,她指指沙發說就睡在沙發上,剛來住了幾天,她告訴記者如非萬不得已,她真的不想麻煩自己兒子,因為在兒子三歲的時候就改嫁了,兒子是跟著親夫生活,自己從來就沒有照顧過兒子,她知道自己虧欠兒子的,自己不是一個及格的母親,所以這回住了進來很不自在,但是她現在離開二婚丈夫家,連生活都成問題,實在沒辦法就投靠到兒子家裡來。
記者:“你兒子會排斥你嗎?”
喻秋蘭:“不會,但我沒照顧過他,在這裡住著實在難受。”
她告訴記者,她就是擔心萬一自己老了,什麼都做不了了,自己親生兒子指望不了,繼子也不給她養老,畢竟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那應該怎麼辦好呀?
所以為了以防萬一,拆遷款一下來,就希望能要到20萬來養老, 拆遷款有238萬元,自己要求拿20萬也不過份嘛,畢竟自己在這個家裡任勞任怨都貢獻了30年了,卻沒想到因為提出這個要求自己反而成了外人,提前被掃地出門了。
(三)喻秋蘭道出這三十年來的隱忍:我在家裡沒有地位,相親第一天就下地幫他們家插秧。他娶的不是妻子,他想要個免費勞力和保姆,一說到錢就會防著。
“我在他們家裡沒有地位。”
喻秋蘭說出了她的擔憂並不是杞人憂天,30年前的第一天就有了預兆。
30年前喻秋蘭和現在的丈夫是透過媒婆介紹認識的,記得剛見面的那一天,碰到丈夫賀裕華一家人正在忙著下地插秧。
按常理來講,即使是相親,女方過來也是客人,就應該好生招待,好好表現對吧?但賀裕華及其家人可不一樣,他們沒有熱情招待也就罷了,反而說:“正好今天我們在忙插秧,你來幫把手吧。”
喻秋蘭也是農村人出身,幹農活也不在話下,當時也沒有過多地往心裡去想,並且也可能是因為二婚要求也不高,想想能過得去就行,自己在選,別人不也在挑自己嗎?
賀裕華一家的失禮在當時她並不覺得有多過份,但30年後的今天她才明白,從她第一天進這個家門,她的身份就一直沒有被認可。
“我在這個家裡沒有地位,相親第一天就下地幫他們家插秧,這哪裡娶的是妻子,他想要的就是免費勞力和保姆嘛,我在這做了30年的免費保姆。”
記者:“第一天見面就幫幹活?幹什麼活?”
喻秋蘭:“下地插田。”
記者:“意思是第一天去他們家就幫忙幹農活了?”
喻秋蘭:“是呀。”
喻秋蘭到賀家時繼子賀澤陽才4歲,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帶大的,所有的衣服用品都是她自己幫買的,她自從嫁過來後,就是個勞苦命,沒有一天閒著,把繼子帶大後,又幫繼子帶孩子,但是她的付出好像就沒有得到過認可,就沒有得到過合理的對待。(後面她的丈夫對記者說的話簡直會氣死人。)
特別是只要涉及經濟方面,她就得不到任何公平對待。
記者:“以前和繼子的關係好嗎?”
喻秋蘭:“之前還好,10年前開始就不行了。”
記者:“為什麼呢?”
喻秋蘭說,10年前賀家下面的一些小房子也拆遷,當時拆遷款有10000元一個人頭,喻秋蘭剛表現出丁點喜悅,繼子卻一改往常的態度,一度與喻秋蘭發生口角,喻秋蘭一向軟弱忍讓,這次也不敢再說什麼,但繼子在氣頭上一度直接大罵,說要把她趕走。
喻秋蘭心裡很委屈,卻也只能忍,她嫁到這邊來後,無親無故的,除了這個家就沒有什麼去處了,為了家庭和睦她也只好忍了。
她告訴記者,她這幾十年的付出,在賀家人的金錢面前都不值得一提的。
(四)面對記者的質疑,喻秋蘭的丈夫沒好氣地說:“憑什麼要給她20萬呢?有飯給她吃,有地方給她住就行了,這些錢是要給我的兒子,孫子後代的。”“作為妻子的母親,幫家裡幹活看孩子是應該的。”
面對記者的到訪,喻秋蘭的兒媳正眼也不看她一眼,非常的冷漠,甚至藉故走出門外,根本就不搭理喻秋蘭,當記者問及是不是他們把自己的婆婆趕出家門的?
兒媳卻理直氣壯地說:“誰趕她出門呢?說話要講良心,是她自己走出去的。”
丈夫和繼子得知喻秋蘭回來了,也急忙趕回了家,繼子開車剛到門口就問記者,口氣並不那麼友好:“你們有什麼事?”
記者:“來了解一下你們和繼母的事。”
繼子立馬知道什麼事了,直接說:“憑良心我也不多說,這些事情別人也能看到,你們可以到村裡 去了解。”然後他不正面回答問題,關上車門就要離開。
這會喻秋蘭和丈夫那邊卻吵了起來。
繼子下車跑了過去,喻秋蘭看到們父子倆都過來了,嚇得趕緊躲進了記者的車裡,怕他們打自己,能看得出她是很怕賀家人父子,從這裡可以看得出這30年來她是怎麼過來的,擔心自己年老了沒有人贍養真的不是沒有理由的。
後面丈夫說的一番話,明事理的人都能看得明明白白,賀家父子有多不講理,著實讓人寒心。
當記者問及為什麼一分錢不給自己的老婆用時,賀裕華的態度根本就沒把喻秋蘭看作賀家的一份子,感覺就像是一個傭人過來討要工錢。
他說:“憑什麼給她呢?是老婆又怎麼樣呢?她賺的錢又沒有給家裡用,這些錢是要給兒子,孫子的,為什麼要給個人呢?這都是全家人用的。”
甚至說:“她要是在這裡住也可以,每個月給她飯吃,給她地方住。”他邊掃地邊不痛不癢輕描淡抹地說著,言外之意是喻秋蘭可以在賀家生活,沒有她也無所謂,她的存在都是可有可無的,這完全就不是一對夫妻應該說的話。
他並且表示這30年來喻秋華都沒給過家裡一分錢!建房子她也沒有出一分錢!
說到這裡,喻秋蘭鼓起勇氣反駁他:“你有給過我一分錢嗎?三十年來你拿過一分錢給我嗎?我沒有出過力嗎?”
賀裕華:“你出過什麼力?”
喻秋蘭:“我給你們看家看孩子,洗衣做飯,這不是出力嗎?難道還要我去搬磚嗎?”
隨後喻秋蘭道出了一件讓她一直心有不甘的事情來。
自從她嫁到賀家來,丈夫就從來沒有給過錢她花,反而是她自己掏錢來補貼家裡,她還外出打工掙錢,否則都沒有錢花,而丈夫一直在家裡,心安理得地接受著她的一切付出並視而不見,他覺得這都是她應該做的。
甚至在賀家父子建房子的時候,讓喻秋蘭找弟弟借了一筆錢,只還了5000元,餘下來的現在有錢了都一分錢不還。
喻秋蘭說:“我嫁過來三十年,他們一分錢沒有給我花,我還得自己打工掙錢花,平時家裡用的,孩子吃的穿的,我還掏自己的錢出來給他們,平時幫忙家裡忙活了三十年,現在卻說我一分錢沒出。”
對喻秋蘭的控訴,賀父卻有他的一套說辭:“這是作為一個妻子和母親,那是她應該做的,那是她的義務。”
他卻對於喻秋蘭應該享有的權利隻字不提,喻秋蘭就是這樣被他控制了三十年。
記者:“她在你們家幹了三十年活,帶兒子帶孫子的,怎麼沒出力呢?並且你們238萬,她只要20萬呀。”
賀裕華:“帶兒子帶孫子是事實,做母親做奶奶這是人生那個。。。嗯,是正常的,這是她的義務,在我們農村就是這樣的,有飯給你吃,有房子給你住房,這就可以了。”
總而言之,在丈夫賀裕華眼裡,喻秋蘭所做的一切都是作為一個妻子和母親應該盡的義務,這跟拆遷款掛不上鉤,在建房子的時候她一分錢都沒有出,所以拆遷款跟她沒有什麼關係,理應得不到一分錢,喻秋蘭這三十年來所有的付出,在他的眼裡都是理所應當的,而不能作為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的理由,在他眼裡,她的付出真的一文不值。
甚至把自己的不作為,沒擔當說得理直氣壯:
他工資不高,也沒有出去打工,而喻秋蘭還要出去打工掙錢維持家裡的生活(也就是說她掙的錢還要補貼家裡),但賀裕華卻說:“她掙她的錢,我也沒有要她的,我也沒有給她生活費。”
當記者問到:“那你有為她做過什麼事情呢?”
賀裕華還臉不紅氣不喘提高分貝:“沒做過什麼事!農村不就是你用你的錢,我用我的錢。”
三十年來,從來不給妻子錢用,把自己手裡的錢捏得死死的,妻子被迫外出打工掙錢,卻還要讓妻子補貼家用,他卻一句話:這是她應該做的。把這些不合理的荒唐事撇得一乾二淨。
說句題外話,還真不是農村就是這樣子的,而是隻有他家才這麼厚臉皮吧?
喻秋蘭私下告訴記者,她和賀家父子根本就沒有什麼大的矛盾,自己也沒有做對不起他們的地方,關係開始有隔閡那是因為前一年喻秋蘭在外地打工,繼子兩夫妻想要開一個夜市沒辦法帶小孩子,於是叫遠在外地的喻秋蘭回來幫忙帶,當時喻秋蘭說這邊的工作不是說辭就能辭,所以沒有及時回來幫帶,繼子一家因為此事大發雷霆,從此對喻秋蘭的態度開始惡化,根本就沒顧前面喻秋蘭幫他家帶孩子帶了多年,對他家的付出視而不見,情份在他們眼裡不值錢。
在賀家任勞任怨三十年,只因一次沒順他們的意,就把所有的情份抹殺掉,喻秋蘭在他們家裡完全就是視為免費的勞力和保姆,任由使喚,壓榨,而不能有所求。
而這一切喻秋蘭都清楚,只因一個弱女子遠嫁在外身邊無親無故,沒有了底氣,也只好忍氣吞聲過了三十年,而在這一次拆遷款下來發生的事情,她再也無法忍受不公,也感覺到自己的晚年存在很大的風險,所以鼓起勇氣要回屬於自己的東西。
她告訴記者,她要離婚。在此之前,她們經過向律師瞭解過,要想得到屬於自己那一份財產,必須透過離婚,進行財產分割來實現。
她說事到如今在那個家已經不下了,賀家人在金錢面前完不顧及情份的態度讓她看不以生活的希望,讓她徹底心寒了,她決定結束這三十年的婚姻,取得自己應得的那一部份和產。
但是當記者問到她對這個家還有留戀嗎?她不由當街淚留滿面:“都一起生活了三十年,怎麼會不留戀,但是真的這不下去了。”
相關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徵收款除去“人頭費”之外餘下的款項應當由戶主夫妻共同分配,而喻秋蘭作為戶主賀裕華的法定妻子,這筆徵收款在法律上講她是和丈夫賀裕華同時享有除去人頭費以外餘下的款項分配權。
那麼如何才能獲取自己應得的那一份財產呢?
相關法律法規條款顯示,對於徵收款的分割問題,在婚姻存續期間並不會有強制性的分割,喻秋蘭要想得到自己那一份錢,必須要透過離婚官司終止和賀裕華的婚姻關係,再透過財產分割官司取得應屬財產所得。
至於財產分割最終的金額確定,每個人的貢獻大小也很難確定,一般以平均分配為宜,具體需要透過司法稽核。
關於徵收款分配權所屬人員的確定:賀裕華的兒媳和孫子三人,對房屋建設是沒有貢獻的,所以不享有徵收款分配權,最終享有徵收款分配權的是賀裕華及其兒子,喻秋蘭三人。
所以,最終喻秋蘭應得徵收款的三分之一是合理的。
七月社會生活頻道題外話:
(一)
在婚姻裡我們始終強調經濟獨立的重要性,不管是維繫婚姻關係也好,或者是重新開始另一段關係也好,經濟獨立帶給我們的底氣永遠都是無可比擬的。
從喻秋蘭這三十年的經歷我們不難看出,她的無奈和隱忍歸根到底還是在經濟方面失去了話語權,處處受制於人卻為了生存不得不忍受賀家的勞力壓榨。
沒有人能夠做到長久的付出而不求回報,哪怕是夫妻時間長了也會心懷不滿,若是一開始就保持著經濟的獨立,便可以給自己多一重選擇,不會因為經濟而委身不滿意的婚姻,也不會因為經濟而要挾於人
在經濟上一旦失去了話語權,那麼你的精神和人格也會喪失。
(二)
永遠也不要對一個人太好,你的善良要給對的人。
無原則的善,始終不會被善待;無原則的善,是惡的因。你的善良得不到回應,那是對自己的殘忍,也是對惡的縱容。
人性的貪婪都會被過度的善良激發而生的,因為他的獲得沒有消耗太多的成本而輕易實現,那麼他也就不會太在乎得失,並不會珍惜,甚至覺得你的付出那是理所當然的。
你的忍讓不一定就是海闊天空,也許換來的是得寸進尺。
喻秋蘭的丈夫父子就是如此,喻秋蘭的一次再次的隱忍讓他們覺得這個免費的勞動力非常好使,為他們省了很多錢財,時日久了,他們已經習慣了對她的壓榨,一旦有一天她有所反抗便招來惡語相向,人性的惡就在於“小恩養貴人,大恩養仇人”,不管是什麼關係,你的善都應該有分寸,沒有了分寸,那就是對惡的縱容。
最後的結果幸好也算圓滿,喻秋蘭的親生兒子對母親說,不用擔心,有我呢,那邊過不下去就離了吧,來和我們一起生活。
畢竟是血濃於水的親情,兒子是個有情有義的男人,雖然母親沒有把自己養大,但作為兒子他還是很有擔當,承擔起贍養母親的義務,喻秋蘭終於離開了那個只講金錢不講情分的家庭,開始了她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