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曆經幾千年的文明程序,共產生了24個朝代、83個王朝,帝王更是數不勝數,在這其中每個朝代又有不同的官吏制度和等級體系,今天我們就初步的看一看中國封建社會的官僚體系中官職的變化,這樣在讀史書傳記甚至看電視的時候對他們的官職也能有個基本的概念。
一、秦(前221年~前207年)
秦始皇統一中原後,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實現統一的封建王朝,它徹底結束了周王朝的“分土封侯”制度,權利逐漸集中到中央王朝,在地方實行了郡縣制,秦雖命短,卻開創了封建帝制先河,這其中有哪些官職呢?
1.中央政府官職(三公九卿)
三公九卿制在中國有著深遠的影響,直到隋朝才被棄用,影響了中國歷史近700年。
(1)丞相(同時又分為左丞、中丞、右丞),為文官最高職位,金印授權,我們熟悉的李斯(左丞相),馮去疾(右丞相)、趙高(中丞相),如果沒有左右丞相,那麼唯獨的一個叫相邦,比如呂不韋,丞相上承皇帝詔命,下統百官,總攬政務,相當於今天的總理級別職位。
(2)太尉,武官最高職位,金印授權,太尉統領諸軍,負責各級軍官的任免與考核,但是秦朝太尉地位低於丞相,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長。
(3)御史大夫,秦朝創置的官職,銀印授權,其職責就是監察百官,其下又設定了御史丞、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丞多為朝廷內的御史,而御史中丞統領朝廷內外和地方的的御史官吏,權利相當大,但和丞相太尉比起來還是稍弱一級,相當於今天的政法委。
(4)九卿,說白了就是執行丞相指令的分管官職,下設眾多部門,分奉常(掌管宗廟祭祀禮儀)、郎中令(下設大夫、郎、謁者等,主要是朝廷開會、皇帝身邊議事發表意見的官員)、衛尉(掌控皇宮侍衛),太僕(掌管皇家車馬的官職)、廷尉(就是主管量刑的法官)、典客(負責地方諸侯和少數民族首領覲見的官職)、宗正(掌控皇家宗室宗譜血脈的官職)、治粟內史(掌管國庫糧食和錢財的官員,相當於今天的審計署、糧食局)、少府(就是負責皇帝起居和財產的官職,和後來的內官十分相似)。
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官職,比如負責繼承人太子的一系列官職,負責警衛、內宮、京師治安等官員。
2.地方官職(郡縣制)
秦朝除了首都咸陽屬於朝廷直轄外,地方都以郡縣為制。
1.郡守,郡的最高長官,邊境地區以武將為主,而內地多以文官出任,銀印青綬。秦朝郡守權力很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命的縣長、監御史、負責治安駐軍的郡尉以外,都可以自行任免,總的來權力地位比今天的省長尤過之。
2.監御史,隸屬御史中丞,由朝廷直接任命,主要負責監督郡守與其他官員,相當於今天的省級政法委了。
3.郡尉,一聽就是個武職,不錯,負責地方治安和駐軍的,也是由朝廷直接任命,相當於今天省級公安廳和武裝部的結合。
4.郡丞,是郡守的下屬,輔佐郡守治理地方,銅印黑綬,相當於副省長之類。
5.縣令縣丞,是秦朝設定的最低級別官員,當然下屬還有很多小的官(比如縣尉、令吏、倉吏等),但是在地方就是最小的了,顯然就是今天的縣長級別了。
秦朝縣以下都是靠宗族和酋長治理,比如什麼三老、亭長、里正這些,都是以宗族為中心的自治職位,沒有俸祿可言。
縱觀秦朝官僚體系,他已經初步完成了封建王朝的治理體制建設,權利的中心由上而下直達鄉里自治,有效的傳導了中央的政策和法令施行,是封建集權的開端。
二、漢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
漢朝歷時405年,分東漢西漢,是中國歷史上封建王朝歷時最長的王朝,在這漫長的四百多年裡,漢朝繼承了秦朝的中央三公九卿制和地方郡縣制度,同時逐步完善並鞏固,使得封建集權和君主專制達到一個高峰。
在中央,漢朝進一步加強了三公的地位,御史大夫和太尉的地位和丞相基本平起平坐。九卿也更加細化,中央政府官員機構和數目也大大增加。相比秦朝,雖然官僚結構沒有多大改變,但是還是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名稱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比如下面這些:
1.奉常——太常、衛尉——中大夫令、廷尉——大理、典客——大行令等(漢景帝);
2.太尉——大司馬、治粟內史——太農令——大司農等(漢武帝);
3.御史大夫——大司空(漢成帝)
4.丞相——大司徒(漢哀帝);
如此種種,太多就不一一列舉,在東漢時期,加強集權更甚,光武帝即位時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二十多年後又將大司馬為太尉,並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稱司徒、司空,司空的權利也由過去的監察變成了監工,隨著光武帝的親政,三公地位逐漸削弱,沒有決策能力僅保留了議事能力,以尚書檯為核心的決策機構橫空出世,國家中央權利全部集中在皇帝的宮廷辦公廳內。
東漢末年,戰事頻發,軍職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大將軍職位在三公之上,其次驃騎將軍、車騎將軍、次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將軍等等,軍事治理逐漸成為常態。三國時期,董卓曾經以太師、大將軍、相國集於一身,其中又以相國為尊,位居三公之上。曹操掌權時,去掉了太尉、司徒、司空官職,重新設定丞相、御史大夫等職位,曹操自稱為曹丞相等等。
三、魏晉南北朝(220年—580年)
這一時期可以說是中國歷史最混亂的一個時期,在三百多年的混戰分裂局面中,官職變得紛繁複雜,為了適應戰爭,很多官職臨時啟用又被消除,不同王朝的官職也大不相同,但是其主流體系還是和秦漢相通的,即是由三公九卿發展出來的,同時也是向三省六部制過渡的一個時期。
在中央,曹丕稱帝后,把尚書檯移至外朝成為執行機構,由尚書令主持日常政務。不僅如此,北魏又成立中書省,設立中書監、中書令掌管機密。侍中在漢朝是內官,常在皇帝左右,這樣其地位就越來越尊貴。從這裡可以看到中書省、尚書檯、侍中的結構已經初步形成了三省制的雛形。
在這一時期的地方,基本都是實行的州、郡、縣三級制度,由於分割混亂,州郡的範圍越來越小,越來越細數量大增。而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就是刺史,其實這時候的州就是秦時期郡的概念了,只是多加了一級而已,郡就相當於於如今市長級別的官職了。
總之,魏晉南北朝時期是一個大熔爐,官僚體制也主要繼承了魏時期的體制,比如有三師(太師、太傅、太保)、兩大(大司馬、大將軍)、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中書省(中書監、中書令)、門下省(侍中)、尚書省(尚書令、左右僕射)等。這些部門的形成適應了特殊時期、戰亂時期的需求,而後期中書省、門下省、尚書構建和尚書省的出現,是對三公九卿權利的進一步細化和分工,為下一個時期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礎。
四、隋唐(581年-907年)
隋唐時期是中國封建王朝的又一個高峰,在這一時期,三省六部制逐步完善成為封建王朝統治的結構基礎,並延續到了清末,影響了一千多年。那麼三省六部制具體又是什麼,又產生了哪些官職和部門呢?
首先我們看下何為三省六部制,三省即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就是東漢的尚書檯)的簡稱,六部是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這六個部門,而每個部門下又各轄四個司,所以共有二十四司。
中書省:主要是用來掌管政府機要、釋出政令的中央機構,是全國的政務處理中樞,其長官就是兩位中書令,唐代後期為正二品,宰相級別,再往下設有中書侍郎兩個(正三品),而剩下的稱為中書舍人、起居舍人,中書省的官職是唐朝文人學士最為嚮往的職位,代表了文人參政的最高成就和地位。中書省內的意見經中書令、侍郎彙集後,再交付中書舍人,在舍人中他們通常會選擇一個資格最老的,稱為“閣老”,負責處理本省雜事。可以看出中書省在唐代是最靠近皇帝權利核心、最有文化水平的部門,不僅負責詔書起草,還要建言獻策釋出政令參與決策。
門下省:門下省一開始作為皇帝侍從部門主要是負責皇帝的起居,但在中後期開始負責稽核政令和諫言,有駁斥政令的職權,其下設有侍中兩人(正三品,後期又稱為門下侍郎),再往下設有黃門侍郎、給事中、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起居郎等,不同時期也有不同的配置。
尚書省,尚書省是中央最高權力執行機構(中間改過名字如東臺、中臺、都臺等),其下由六部組成,尚書省下設尚書令一人(正二品),尚書令統領百官,相當於秦漢的宰相,中央的各種決策和政令基本上都是透過尚書省傳導到全國各地,可以說這裡產生了很大一批技術官僚和執行政令的官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六部,尚書省下六部是平等的,其長官分別是吏部尚書、戶部尚書、禮部尚書、兵部尚書、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在唐朝,六部每部下有四司,比如吏部就有吏部、司封、司勳、考功四司,再往下面就是吏部郎中、司封郎中、司勳郎中、考功郎中等數人和下屬官員,層層疊進。
唐朝中後期,翰林學士開始逐漸侵蝕宰相的權利,隨著各種各樣才能的人進入翰林學院,中書省和門下省已經形同虛設,他們的決策權利區域性被翰林替代。
唐朝的最高監察機構是御史臺,其長官為御史大夫,副官為御史中丞,這延續了秦漢的配置,其中御史的任免由吏部統一管理,御史臺下設有臺院、殿院、察院。
(1)臺院有御史六人,不僅要參與彈劾官員,還要和門下省的給事中、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分職在朝來受理案件,號稱“小三司”,如此同時侍御史還要分管御史臺日常雜務,地位尤重。
(2)殿院有殿中侍御史九人,負責殿廷供奉等儀式,監察朝廷禮儀和行為,而這個部門卻需要九個人打理,可見封建王朝對禮法的重視。
(3)察院有監察御史十五人,主要是監察地方官和六部官員,唐代以“道”為監察區域,太宗時全國劃分為十個道,唐玄宗時增置為十五個道,每道就要派監察御史一人,也就是後來的按察使、觀察使、巡按使等。
在地方,安史之亂之前是州(府)、縣二級制,後期是道、州、縣三級制,州的長官就是刺史,刺史之下有別駕、長史、司馬等輔佐的閒散官員,縣的長官就是縣令了,再下面就是當地輔佐的縣丞,有分工不同的縣尉,掌管文書財務的主簿等。而在唐代,長安、洛陽的直轄地區設有府,長官為牧(多為皇親國戚),而實際上執行政務的是其下屬尹,也就是我們通常在電視劇中聽到的府尹。
在軍事上,唐朝設定有都督府,相當於現在的軍區總部,大一些的都督府都是皇親國戚掌控,而一般的都督都是由刺史兼領。安史之亂以後,由於地方節度使勢力的不斷壯大,都督府已經名存實亡。
總之隋唐已經將封建集權統治推向一個高潮,三省六部制是其核心所在,相比於三公九卿,政令決策更加偏於集體議事,各司官僚界限越來越明顯,技術官僚的分工也越來越合理,監察體制也較完善,在當時來說這是一大進步。
五、宋元(960年-1368年)
宋元時期,其主要還是延續了唐朝的基本官僚機構,當然宋元時期的管理體制還是有十分複雜的變化,尤其是宋朝,文官基本上處於主導地位。
在中央,北宋主要是以中書令為宰相,副職稱為參知政事,後期參知政事的地位越來越高。北宋初期,開始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政務,這嚴重分散了宰相的權利,但施行不久,神宗時期又恢復了唐朝的三省制。在徽宗時期,任命蔡京為宰相,他自稱為“太師”,總領三省之事,一時地位可謂一人之下萬人之上,這在唐朝不敢想象。
在南宋高宗時期,又正式任命左僕射和右僕射兼中書令為宰相,同時將中書門下侍郎和門下侍郎提拔為參知政事,成為副宰相來牽制宰相的權利,孝宗時期更是去除中書令、侍中、尚書令虛職,將門下省併入中書省,採取宰相統領六部的做法。但無論如何,這些改變都是在三省六部制的基礎上的變動,基本面並沒有變。
在地方,宋朝的官職分管十分細化,體系複雜交錯,十分冗餘,不僅設定有路、道、府州、縣四種層級,每個層級還分化成不同的分管區域,相互牽制:
(1)路,諸路各設轉運司、提刑司、提舉常平司、提舉學事司、經略安撫司,各司官稱為之“監司”。他們負責的漕運、刑獄寺法、轉運、貸放、學堂教育等條目之多、分管之細即使現在看來也頗費腦筋。
(2)知府、知州,即州府的負責人,而首都開封的稱為開封府尹(正三品),州長官(判xx執事、知xx 州)、刺史等;
(3)知縣,宋代縣一級的官員也是名稱一大堆,各種知事、知軍事、赤縣、望縣、緊縣等等,簡直讓人頭痛。
元代基本延續了宋朝的官僚體制,只是在此基礎上作了一定的擴充,比如三省上有三公,還有御史臺、樞密院(掌管軍事)、大宗正府、宣政院(負責釋教僧徒及吐蕃)、儲政院(負責太子的一切)等,在地方上,元朝施行了行中書省的概念,其職位在路府之上,並在地方設定宣慰司掌管軍民職務,設元帥府等軍事職位,總之,元朝在原來宋的基礎上去掉一些太細的分工,增加了軍事統治和宗教管理的機構。
六、明清(1368年-1912年)
明清同樣延續了唐宋以來的基本官僚體制,但是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一個明顯的感覺就是:權利越來越向皇權中心靠攏。
朱元璋建立了明朝,出身窮苦的他對官員要求十分嚴格,因此即使到了明朝後期,官員的公開俸祿也是有史以來最低的,首先是圍繞皇家的一些職位,且無人數限制:
(1)宗人府,掌管皇室九族的宗族名冊,皇室的婚喪嫁娶、出生、封號、嗣職襲位等都歸他管。長官就是宗人令、左宗正、右宗正、左宗人、右宗人等,都是正一品,可見地位不一般。
(2)三公,即太師、太傅、太保三職的統稱,就是做了巨大貢獻,相當於半個皇親國戚的職位,都是正一品,比如洪武時期的李善長、常遇春、徐達都在此列。
(3)三孤,即少師、少傅、少保的統稱,同三公一樣負責協助皇帝處理重要國事政務,職位很高,但是一直以來很少有人授於,直到宣德、正統年間才有實質授於,後逐漸淪為虛職。
(4)東宮輔臣,主要是負責太子分一些配置管制,比如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等等同等設定。
(5)詹事府、太醫院,詹事府主要負責皇帝和太子的內務,太醫院顧名思義就是給皇帝宗室看病的醫療機構。
然後是中央政權的官僚體系,其主要還是以三省六部製為主,但是三省中,中書省首領直接統領六部,同時設定左右丞相,胡惟庸案後,又將中書省的權利分散到六部,只保留了中書舍人。
明成祖時開始施行內閣諮詢制度,到明宣宗後,內閣權利逐步增大,參與政治的力度也越來愈大。這其中原因就是,通常內閣的大學士都是皇帝的老師擔任,他們曾任太子太師太傅和中央核心崗位,在皇權延續的過程中和皇帝結下了深厚的師生情誼,比如楊士奇張居正等,於是從一大批文人內閣開始,他們的決策就逐漸代替了三省及丞相的決策,慢慢成為明朝的權力核心。
除此之外,隨著封建社會經濟的發展,明清政府機構也有了新的變化,國家機器也越來越強大,比如:
(1)五寺:大理寺(相當於最該法院,與督察院、刑部構成三法司)、太常寺(掌管禮樂的最高機關)、光祿寺(掌管祭祀、朝會、宴會的機構)、太僕寺(掌控皇家車馬,屬於兵部)、鴻臚寺(掌控朝會禮節的機構,清朝廢除),
(2)都察院:其功能就是宋朝的御史臺。
(3)通政司:負責奏章和臣民密封申訴,就是宋代的通進銀臺司(後改承進司)。
(4)翰林院:說白了就是皇室的供奉機構,陪皇帝玩的機構,這和唐代有了很大的不同。
(5)國子監:這個相當於國家最高學府,而且掌控全國教育,相當於今天的教育部不為過。
(6)給事中:就是朝廷安插在六部的檢查官員,是獨立機構,直接對皇帝負責。
(7)欽天監:責任就是觀察天象,推算節氣,制定曆法,各代都有,在那個封建迷信的年代,這是必須的。
(8)兵馬司:負責城池周邊的兵馬軍事職位。
(9)順天府:順天府主要是首都的最高行政執法機關,像迎春、進春、祭先農之神,奉天子耕獵、監臨鄉試、供應考試用具等都由它來管理。
當然明清還有很多其他的中央官職位,尤其是明朝的東西廠、錦衣衛,很多人不知道是個什麼機構,屬於誰管理呢?
其實錦衣衛是朱元璋的護衛隊,而朱元璋為了監察百官就跨級直接讓其下屬機構“鎮撫司”去偵查辦案,這嚴重打亂了國家日常管理,但在封建社會官員們也無可奈何。
而東西廠純粹是明成祖時期成立的特務機關,也就是為了管理鎮壓那些不聽話的官員而設定的,通常由宦官太監掌管,也是直接向皇帝負責,說白了就是用來馴服百官的劊子手。
清朝體制基本和明朝一致,不同的就是皇權統治更加集中,雍正之後的軍機處更是將這一點推向最高峰,軍機處完全取代了之前的丞相、首輔的流程和形式,就是說不走流程了,我們幾個人說了算。所謂軍機大臣無非就是輔佐皇帝處理政務商議緊急事宜的近臣,其結構基本上就是隨叫隨到的權利小黑屋,無疑是軍機處是清朝後期的權利中樞。
在地方上,明清在知府上設定了提督、總督的官職,而這些官員基本上都是封疆大吏,我們熟知的曾國藩、李鴻章皆在此列,他們全面掌握了地方的軍政大權,而這些封疆大吏通常都是皇帝的左膀右臂,權威之重不虛中央要員。其他官吏基本和明朝一致,無非是明目和名稱的區別。清朝在地方增設道臺等掌管具體事務的專職,他們的職位在總督和知府之間,比如糧道、鹽道等。
總之,在漫長的中國封建史中,官僚體系十分複雜龐大、變化無常,而在這樣的體系中唯一不變的就是維護皇權的統治的目的和保持社會基本穩定的農耕模式,農耕社會治理相對簡單,治理好土地就治理好了國家,而天授神權基本確保了當時王朝政權的合理性,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的開化,這樣的體系再也難以適應現代社會的要求,封建王朝的管理體系也必然崩潰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