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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lants”去年成為美國註冊商標。美國專利商標局並不是不知道其冒犯亞裔的含義。但是基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經過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美國專利商標局最終被迫批准這個商標。
嘲笑亞裔詞語“眯眯眼”來自英語單詞“slant”,更準確的翻譯應該是吊眼,即兩個外側眼角向上拉。印象中亞洲人這種眼形並不多,其實連西方人都不知道為什麼亞裔有這個外號,或許來自中國戲劇臉譜中誇張的吊眼。無論如何,聽到這個詞,無論是否有這種生理特徵,亞裔都會感覺到對方的嘲弄和冒犯,正如韓國人聽到中國人不屑地說“大餅臉”。
“The Slants”去年成為美國註冊商標。美國專利商標局並不是不知道其冒犯亞裔的含義。但是基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經過美國最高法院的裁定,美國專利商標局最終被迫批准這個商標。
商標申請人叫Simon Tam, 是一個亞裔美國人。他組建了一個全部由亞裔組成的樂隊,冠名The Slants。Tam聲稱他使用這個字眼是要抓住這個亞裔歧視詞的話語權,擠出其毒液。這樣做不是沒有先例。Yankee(洋基佬或者美國佬)一詞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期是英國人對美國新英格蘭地區人的蔑稱,現在成為一個泛指美國人的俗語,美國紐約最厲害的棒球隊就叫Yankee,完全失去了貶義。曾經有社會學家希望黑人的貶稱(the n-word)中性化,但顯然沒有成功。努力讓一個來自於一個無中生有的生理特徵的貶稱中性化確實非常困難。
美國商標法1946年就禁止貶低性詞語成為註冊商標,而且從來沒有人成功挑戰過這一條法律。基於slant一詞種族歧視的貶義,商標局否決了商標申請。官司打到了美國最高法院(Matal v. Tam)。商標申請人的理由是美國商標局決定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包含的個人**言**論**自**由。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政府不得限制個人言論能力,這就意味著政府不能對個人在公共場所的言**論進行審查和評價。
但是美國商標註冊系統屬於美國政府所有,在自己所有的財產裡,美國政府是否可以有自己的價值觀確實是一個法律問題。美國最高法院在2009年的Pleasant Grove City, Utah v. Summum一案中,確認了政府可以持有自己觀點(Government Speech Doctrine)。在那起案件中,Summum是一個宗教組織,要求在猶他州的一個市政公園裡建立一個宗教紀念碑。雖然這個公園裡已經有了另外一個宗教組織的紀念碑,市政拒絕了Summum要求。大法官阿利托主筆最高法院裁定。阿利托認為市政有權選擇接受一個組織建立的紀念碑而拒絕另外一個組織,這是市政自己的言論表達。但是阿利托還是小心翼翼地將政府言論表達能力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個人言論能力區別開來:公園是可以自由表達的公共場所(public forum),但紀念碑是永久性建築,永久性建築是政府作為公園所有權人的言論表達,可以有自己的觀點,這和憲法保護的公共場所集**會**遊**行這種一過性言論表達是不同的,在一過性言論表達活動中政府應該維持中立觀點。所以,阿利托認為政府作為公園所有權人的言論能力並沒有違反美國第一憲法修正案。
政府言論能力論是第一修正案的例外情形,但這個視窗一旦開啟,可能被擴大和濫用。政府人力財力資源充足,一旦被允許不受制約地發聲,嗓門可以壓制它認為的任何雜音。在Matal v. Tam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參與審理的大法官們罕見達成一致意見,認為商標法的這項規定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基石 – 政府不得基於言論內容而禁止言論。商標是一項被確認為個人言論,而不是政府言論。大法官阿利托寫道:“如果註冊過程將商標轉化為政府言論,這將成為政府言論能力論重大而危險的延伸…” 按照這種邏輯,“其他政府註冊系統都可能被如此模式化“而成為推行政府價值觀的工具。甄別一項非觀點中立的法律是否合憲,美國法院首先區分影響到的言論是個人言論還是商業言論。如果是個人言論,法官將對法律依照嚴格標準測試(Strict Scrutiny),嚴格測試下倖存的非中立觀點的法律寥寥。如果涉及的是商業言論,則適用相對寬鬆的Central Hudson Test標準測試,即該法律必須是基於重大利益,該法律必須直接和實質性地促進該重大利益,且該法律必須緊貼裁剪,不得侵犯不必要侵犯的個人權利。阿利托認為,商標法禁止令人貶低性詞語的條款甚至沒有透過寬鬆的Central Hudson標準。
無獨有偶。由於美國印第安人提出異議,認為美國華盛頓州的美式足球隊隊名“紅皮隊”(Redskins)是對印第安人的歧視,美國商標局於2014年撤銷了Redskins的商標註冊。“紅皮”是歷史上基於印第安人的生理特徵而起的外號,但這個外號的褒貶至今一直有爭議。雖然失去了商標法保護,球隊之後繼續使用老隊名。2017年,美國最高法院就上述“眯眯眼”商標作出了判決。要求球隊更名的印第安人組織和支援印第安人的美國司法部意識到法律上不再佔優勢,於是放棄了有關法律訴求。但迫於道德壓力和贊助商威脅, 2020年,球隊還是決定棄用老隊名,暫時叫華盛頓足球隊,並開始尋找新的永久隊名。“紅皮隊”的經歷說明,法律可以寬容一些,不受歡迎的會被市場和社會淘汰。
在這個案件中,大法官阿利托引用了1929年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赫爾墨斯(Holmes)在United States v. Schwimmer一案中的一段話:“基於種族、民族、性別、宗教、年齡、殘疾或任何其他類似理由的貶低言論是仇恨性的; 但我們言*論*自–由的法理中最引以為豪的一點就是我們保護表達“我們仇恨的思想”的自*由。” 傳說中的“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自由”終於有了法律依據,成為明確的美國政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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