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權利人都可以在拿到房產證後申請退稅,但必須在產權證發證日期後的六個月辦理登記,(期間遇四月份退稅則順延一個月),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房地產權利人寫入買房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支付房款後即辦理“購房者已繳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申請,取得本人的“稅收通用繳款書”。等所購住房成為現房,並辦妥房地產權利證明後的6個月內,應前往稅務部門辦理退稅手續。具體退稅手續辦理如下:
1、凡簽定了購房合同,分期支付房款的,應要求房產商分期開具相應金額的,以確定購房日期。
2、憑購房合同和首期房款,到單位財務部門要求開具個人的個人所得稅繳款書,並妥善儲存原件和影印件,待取得產權證後辦理登記。產權證若抵押在銀行,請去銀行開具有關證明,並提供在發證日期頁和共有人頁加蓋紅公章的產證影印件。
3、辦理登記需帶以下資料:購房合同(簽定過的預售合同、出售合同);購房(包括原有收據、解款單的影印件由房產商加蓋公章);產權證原件(或貸款銀行的證明及加蓋公章的影印件);抵押合同(有貸款者提供);身份證(產權證多人應同時提供);委託書(產權人二人以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