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所謂被遺棄的女孩就是我的小夥伴,在我很小的時候就知道她是撿來的,我好像是聽我媽講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她自己好像也知道她是被抱養的這個事實,但好像沒有多少感觸。
最離譜的就是她名字裡有一個“檢”同”撿“,說明她是撿來的小孩。不過,在我那個年紀對那時不是親生而是撿來的沒有什麼概念,尤其是她在現在這個家庭被照顧得很好,在我們這些小朋友看來就是和我們一樣。我也從來沒有聽過有人議論過這事,感覺這事根本不存在。
後來,我們在成長中漸行漸遠,我偶然聽我媽提起她的事,也才知道一些較為詳細的內容。
她好像是剛出生不久,便被她的親生父母給遺棄在我們村裡一戶的家門口。具體被遺棄的原因我不得而知,但是特意把孩子放在那戶人家門口,這好像知道一定會被領養似的,最終也確實被領養了。這領養她的這家家庭條件還行,而且已有一男一女兩個小孩,她到了這家也是被當成妹妹一樣疼愛,並沒有被欺負。
後來,大概是她讀初中的時候,她的親生父母找上了門。聽說,她的親生父母挺有錢的,挺疑惑的既然這樣為啥要遺棄吶。對她親生父母要來認她這件事,她養父母的態度是選擇尊重她,但她自己是有點接受不了,也不想見他們,更沒有想 去認他們的想法。也確實是可以理解,畢竟十幾年了生活在現在這個家庭,並且很幸福。而親生父母對於她來說,就像陌生人一樣,完全不知道怎樣去對待他們。
可能是血緣不可斷,可能他們的態度是很誠懇,想要認回這個女兒,這結局挺完美。她後來慢慢接受了自己的親生父母,也就是和他們和解了。時不時會去他們家裡看他們,但還是選擇和自己的養父母住在一起。因為她,這兩家人的關係變得越來越好,過年還時不時會去送禮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