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賣家如何證明自己沒有刷單?正在衝刺IPO的歐聖電氣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
歐聖電氣的主營業務為空氣動力裝置和清潔裝置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是小型空壓機和乾溼兩用吸塵器。去年9月,因IPO申請檔案中記載的財務資料已過有效期,需要補充提交,深交所根據相關規定中止歐聖電氣發行上市稽核,直到去年12月完成財務資料更新才恢復發行上市稽核。
而在深交所關於歐聖電氣創業板上市申請檔案的第二輪稽核問詢函中,要求歐聖電氣說明其在電商平臺是否存在刷單、刷機等情形,電商平臺銷售收入是否真實、準確。
01
自證“清白”,電商業務沒有刷單
對於歐聖電氣電商業務的發展,深交所提出一個尖銳的問題: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刷單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因違規操作等被亞馬遜平臺封號的可能性。
歐聖電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做出回覆,其做法是,調取報告期各期亞馬遜B2C平臺前100大客戶明細表,核查同一使用者集中購買情況。在分析購買數量和送貨地址之後,歐聖電氣認為其在亞馬遜B2C平臺不存在單一使用者刷單購買產品情況。
據歐聖電氣披露,2021年1月,公司存在一起誤操作行為被亞馬遜平臺認定違反亞馬遜銷售政策情形,公司負責亞馬遜平臺運營的員工將B2C賬戶平臺上自發貨的一款吸塵器產品與B2B平臺上亞馬遜自營的同一個產品做合併變體處理(將產品的不同規格集中在同一個連結,買家可以隨意選擇尺寸和顏色,當買家選擇不同顏色或尺寸時,商品的圖片會隨之變化),被亞馬遜平臺判定為違規合併變體。亞馬遜平臺將歐聖電氣B2C賬戶平臺上的該款產品單個銷售頁面連結移除,短暫的影響該款產品的銷售。
不過,歐聖電氣表示,上述違規合併變體事項屬於輕微的違規項,截至2021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項外,不存在違規操作,不存在被亞馬遜平臺封號情況。
針對刷單、異常交易、異常使用者等情況,發行人會計師結合歐聖電氣實際情況,設計並執行了適用的核查程式,比如核查2020年發行人亞馬遜線上店鋪的每個客戶所使用的“買家ID” 和“買家郵箱”雙方的唯一性。
經查驗,在歐聖電氣銷售明細中,亞馬遜平臺線上銷售的“買家ID”和“買家郵箱”出現的次數相同,同時將“買家ID”和“買家郵箱”進行匹配,“買家ID”和“買家郵箱”能夠一一對應,透過線上平臺的註冊郵箱具有唯一性,不存在相同郵箱和相同名稱重複交叉使用的情形。
透過核查2020年歐聖電氣亞馬遜線上店鋪的每個客戶購買的重複度發現,每月的買家重複購買的比例均低於1.02次,對重複購買的客戶, 歐聖電氣會計師進一步核查相應的訂單、購買產品型別、SKU等,確認上述客戶的購買行為不存在刷單情況。
同時,會計師隨機抽查了300筆訂單樣本的貨物物流資訊,均送達客戶指定地點。
綜上,會計師認為歐聖電氣電商平臺訂單系統記錄不存在異常交易,發行人不存在單個使用者大額或重複購買等異常交易情形,不存在刷單、刷機情形,電商平臺銷售收入真實、準確。
此外,歐聖電氣披露,未來將加大其他平臺銷售開拓,歐聖電氣未來電商平臺業務並不單純依賴單亞馬遜平臺。
02
營收99%靠境外,亞馬遜是第三大客戶
根據招股書顯示,2018年-2020年,歐聖電氣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6.30億元、6.10億元、9.93億元,同期歸母淨利潤分別為4543.04萬元、5863.01萬元、1.30億元,毛利率由25%上升至39%。
歐聖電氣收入主要來自境外市場,收入佔比高達99%以上,內銷收入在2020年僅實現151萬元,佔比僅有0.16%。其中,北美為其主要出口地。2020年,歐聖電氣來源於美國的收入佔比高達83%%,加拿大收入佔比逐年增長達14%,兩地合計收入達到97%。
歐聖電氣前五大客戶收入佔營收的70%,處於較高水平,遠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其中,2020年亞馬遜是歐聖電氣的第三大客戶,銷售金額達到9362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9.43%。
據瞭解,為拓展與亞馬遜電商平臺的B2B業務,歐聖電氣於2019年新設了一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潔德創新技術有限公司”,能夠看出歐聖電氣對亞馬遜渠道的重視。不過深圳潔德目前尚未盈利,虧損也有減少的趨勢。據招股說明書,2019-2020年及2021年1-6月,深圳潔德的淨利潤分別為-55.98萬元、-90.29萬元、-13.14萬元。
2018年,歐聖電氣已經嘗試在亞馬遜平臺銷售部分乾溼兩用吸塵器和相關配件產品,2019年、2020年,歐聖電氣在亞馬遜平臺上新多款中高階乾溼兩用吸塵器和小型空壓機產品,使得其在亞馬遜平臺銷售的新款高毛利率產品比重提高,相應整體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
不過,2021年1-6月,由於海運費上漲較大,歐聖電氣亞馬遜B2C模式和亞馬遜B2B模式淨利率同比下降,亞馬遜B2B模式出現虧損情況,歐聖電氣因而降低了亞馬遜B2B訂單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