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電力現貨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山東2021年12月拉開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執行的大幕。按照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和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有關要求,山東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執行的市場機制和交易規則發生了較大變化,同時在市場執行過程中也暴露出了市場雙軌制價格不匹配問題。
(來源:北極星售電網 作者:瀟瀟)
山東12月省內電力現貨結算試執行中,幾乎所有售電公司套餐都是一樣的,基本是固定價格套餐電量佔比為90%,固定價格為0.3748元/千瓦時,剩下10%的電量價格隨現貨市場浮動。現貨市場的使用者電度用電價格組成如下(以1—10kV大工業用電為例):
使用者電度用電價格=交易電價+輸配電價+容量補償電價+政府基金及附加
=0.3748元/千瓦時+0.1809元/千瓦時+0.0991元/千瓦時+0.02716875元/千瓦時=0.68196875元/千瓦時。上網電價與輸配電價均不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而國網山東電力公司代理使用者購電的價格組成按照峰谷分時電價執行,峰平谷電價係數比為1.5:1:0.5。12月份國網山東電力公司的代理購電價格為0.3879元/千瓦時,由此計算:
谷電使用者電度用電價格=(交易電價+輸配電價)*係數+容量補償電價+政府基金及附加
=(0.3879元/千瓦時+0.1809元/千瓦時)*0.5+0.0991元/千瓦時+0.027168元/千瓦時=0.41066875元/千瓦時。
透過比較:谷電多的使用者不進入市場更合算。電網公司代理谷段使用者執行0.41元/千瓦時的價格,而當初響應國家號召進入市場的使用者要按照0.6819元/千瓦時繳納電費,這顯然有失公平。
而國家發改委在《關於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應與市場主體執行統一的市場規則。現貨市場執行的省區,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平等參與現貨交易”、“代理購電在現貨執行的地方按照現貨價格結算”。
對比甘肅的現貨規則:輸配電價採用“順價模式”,即不參與峰平谷係數結算(包括國網代購);上網電價按照甘肅國網分時電價政策執行峰谷係數1.6:1:0.4。
12月份山東電力現貨結算試執行還未結束,政府還未開始評估現貨,緊接著12月10日,山東省發改委、山東省能源局、山東能監辦三部委釋出《關於做好2022年全省電力市場交易有關工作的通知》,稱自2022年1月1日起,山東電力現貨市場進入長週期連續結算試執行。
2022年1月份各售電公司的套餐基本跟2021年12月差不多,三部委要求電廠給售電公司籤曲線,而大部分售電公司怕虧損,不敢籤曲線,對於谷電使用者基本都是按照固定價格執行。在電力市場中,用電緊張時電價貴,而谷段時電價也應該便宜。統一採用固定價格,可見谷段使用者並沒有享受到電價優惠政策。只有華能、華電、大唐、神華、國電投、國家能源集團等下屬售電公司提供分時套餐,基本參照現貨出清價制定的,電價相對便宜的基本在0.62元/千瓦時(包含容量補償電價+基金+輸配電價),離國網代購谷值用電使用者0.42元/千瓦時(1月份國網山東代理購電價格)相差甚遠,存在“現貨價格與代理購電價格”雙軌制下的不銜接問題。
現階段,要將山東省工商業使用者全部推進市場,不解決雙軌制體制下價格不匹配問題,恐怕難以實現。目前由國網代理購電的使用者不願進入市場,已經進入市場的使用者產生後悔想法,很多谷電使用者面臨破產風險,正在籌劃使用“換變壓器”、“更換企業法人代表”等策略退出市場,選擇電網代理購電,逃避1.5倍電價懲罰。另外還有一些代理購電使用者看參與市場化交易的谷電使用者電價高的“笑話”,甚至有些地方的供電公司給企業“添油加醋”,不支援電力使用者進入市場。
規則不統一,現貨實行下去也只能是“盲人摸象”,雙軌制問題不解決,山東電力市場就是惡性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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